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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云欲凝风欲乱
罗帐香车不经寒
斜阳乍暖欺春晓
蹙眉难展几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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翩翩伶仃雪
簌簌墙头霜
痴人莫北望
早春正微凉 -
荒路寒村傍古林
浅夜深辙入除夕
痴人惘断秋冬事
茫天堪奈岁流金
低眉把盏欢无寂
晓梦应凉发早檄
只将金鼓千回转
楚山雾尽万岁欣 -
夫君子者,行必有所为,学必有所成,进必有所取,闲必有所赋,攻备其道,止据其理。是以动静增益,俯仰凡岿。囚天水扬瞬禹之志,倾万仞逞汤武之威。又兼以德,三顾为恩,两朝忠勉。此先贤所遗,盖慰后世者也。弗能用则非君子,用即忾呼天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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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空半天雪
化泥润寸方
零落难如意
何为着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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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希尔维亚终于停止了延续数月的疯长 我想植物也有冬眠 在我们有意无意地制造大小温室的同时 曾经坚韧的植物们一旦搬入室内 便沦陷在温柔的沼泽里
如果当初我没有发现它 或者只是当作杂草除掉 我的窗台上就多了一块空地 少了数朵丰韵的绿芒
自从坐进办公室 身体素质便急速下降 比植物的温室沦陷还要迅速许多 致使过去深埋的隐患也逐渐暴露 比如被我折腾得不堪重负的心脏 比如集中在右半身的硬伤 什么都归咎于打球留下的伤似乎不太公平 可这次的软组织损伤它们绝对脱不了干系
上次医生说 少操心~
这次医生说 少走路~
前者用标准京腔 后者是口音浓重的方言
那么请问 不操心不走路我活着干嘛
心痛是隐晦的 暂且忽略不计
脚痛可是明摆着的 好在与骨头无关 可以慢慢将养
终究还是逃不过2008 风云突变的年头 想安稳度过是不可能了 处处潜伏着看不见摸不清的变数 即便想做深沉湖底的石头 也总有暗流扫荡你的所在
北京 上海
暂且做了选择 无论是否甘心 该走的路是逃不掉的
The winner takes it allABBA的歌 每天顺着手机铃声和MP3的劣质耳机徘徊往复 听着还是羡慕多些 毕竟说出来便释然 道不尽的才是纠结
选择是温婉的死亡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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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至窗前岁至秋浓枝淡叶见冷空随步联缰趋方仲才过巍峨又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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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霾低首伏沉江
乌蓬断雨伴琴伤
寒宫不省空厢罪
只羡清凉做晚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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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飞弃空茧
花落满地霜
深阁青纱帐
闲佩冷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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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个夜幕低垂 我期盼天明的眷顾 天亮以后我能见到你 简直成了对白昼唯一的留恋
你是快乐的 孤单的 美好的 哦!我的多洛雷斯!我将为此情感背负上多么沉重的罪孽啊!请在罪过犯下之前便原谅我吧!
面对你的抉择 你的孤单 你难以言表却时刻萦绕梦境与真实的孩童般的真挚情感 我只能垂下头 尽管你看不见我 更想不出我卑微的思想里活跃着怎样的念头 一切只为几句话语 只为纠结于橙色湖边的九色莲蓬 期盼着 欣赏着你的绽放 盼望用你的色彩绚烂我的黑白眼眸 请原谅我自私的念头
当柔弱的阳光照不进你冰凉的胸口 我的怀抱太远 温暖只是恶毒的谎言 我不愿向你泄漏分毫
我湿润的发梢渴望你的额头——洁白 光滑 柔软得包容一切罪恶和伤害却从未被玷污的额头 那里就是我的天堂
你顺从的发丝 低垂的眼睑 阴郁的面庞 教我怎样不去赞美它们呢 又教有心的人怎能忽视你举手投足间散落的点点星芒
听你叹息的声音 比空谷幽兰还要柔弱几分 听你暴躁的渲泄 除了无可弥补的悲怆 还透着明晃晃的孩子气 你是怎样的精灵啊 收不回止不住地馈赠你的情感 仿佛它们诞生之时便不再属于你 随你的追求抑或为人所求 你只是给予 毫无遮掩赤裸裸地给予 你吓坏了别人 刺痛了自己
仍然义无反顾吗 你的绽放 伴随血红色念珠的散落 滴答答敲打在躺倒的明镜上 映出的究竟是无欲无求 还是欲壑难平 恐怕连你自己都看不清楚
羡慕你追求的勇气 心疼你凌乱的疮痍 你敞开心胸去接纳 哪怕含有黑色的毒芒
自卑与自闭 不过是拿来遮掩的藤编的盾牌 向外挡不住伤害 向内隔不断纠葛
我有多少话想对你说 妄图直白地表达 然而我的情感像面对多洛雷斯一般满怀罪孽 想做到洋洋洒洒亦是不能 只好默默看顾 陪你一同接纳
直到何时呢?你来宣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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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云接青翠
阔水画朱红
彼岸离人痛
相思却朦胧客舟随波涌
浪吟对晚钟
孤芳居寒洞
虚设巧玲珑 -
玉翠环烟绕紫微
天香落艳晓风追
高宫难觅春归处
自在蓬台伴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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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轩院内竹问暖
玉阁窗外雪寒喧
遍取凡间冰凌酒
遥望深宫寄广寒
仅以此诗送给所有佳节难家的羁旅之人,以及身心两地遥相隔念的苦恋之人。
无论天宫地阙,寰宇四方,我们都在为心中所爱含泪举杯——千里共饮一方水,朝暮同看紫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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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袍加身烈骨软
瑶琴入耳弓角悬
可怜遍流忠贞血
空见史家润墨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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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陪同我家丫头去考报关员,趁她奋笔疾书的时候,我获得了无比珍贵的三小时自由时间。
我所能做的,就是提着我的旅行袋,经过天安门广场,见到许许多多老年旅游团,热热闹闹排着L型长队,等待瞻仰毛主席遗容。
游荡到最近的KFC,霸占一张桌子,打开买来许久却仍未读完的书,每次捧起它都有些许歉疚。
音乐与文字可人让人暂时超脱:早起的疲惫,门外的寒冷,第二天又是星期一的事实……陷入轻与重无限调和的世界,忘记冒出来隔绝了一切。
走出KFC时带着快飘起来的开心,尽管身边的情侣操着浓重的沈阳口音,一度划开包裹我的氛围,正如母体中的婴儿,也许它本不愿出来,却被硬生生挤压拉扯来到这个污秽的世界。然而我原谅了他们,即使他们玩着庸俗不堪的群发消息,但起码庸俗得甜蜜。
暂别现实世界沉重的阴影是件多么美妙的事。解开一颗纽扣,让项链跟我一起透透气。过去不愿露出过多皮肤,因为皮肤太过白皙,生在女孩子身上还好,作为男人可不够性感,我只好靠项链来补足。
阳光被衣裳隔开,喧闹被耳机隔开,人群、街边小摊、来回巡视的警卫统统遭受孤傲的视线的放逐。只有此刻,自己才成为真正的个体,独立的我之自我。头脑突然清朗起来,回忆如潮水般涨退,人、事、远方淡淡的依恋,电脑里隐藏的秘密,擦身而过的异国装束,一切都冲刷着我的眼睛和身体,没有一样不是欣喜。
直到步入地铁站,一步步感受面向低沉与拥挤的深陷,恰好失去音乐的庇护,猛然随着台阶的幅度狠狠跌入现实中,那个披着沉重皮囊的自我。
来不及想清楚哪个更真实,只有看着脚下轻与重之间的界限,毅然决然地跨过去。 -
我以为粉色会再次出现,可她仿佛被我追逐的欲望吓到了,在她的东躲西藏和我的苦苦寻觅中,金色的布景渐渐幻化成流淌的金色河流,浸没了我的整个身体。
准确的说我是被手机嘶哑的叫声吵醒的,发现自己还躺在地板上,金色的河流原来是暖暖的阳光,透过玻璃沾湿我的身体。
我摇晃着走到桌边,一边狠狠揉太阳穴,一边看手机上陌生的号码。这个人很执着,我在手机自动挂断之前的最后一秒接起电话,
“浩泽,你还没死吧?”一个跳跃的男声说道。对他来说很正常,对我则不然。
“还没,差不多了。”我几乎是本能的回答。话一出口,我的胸口仿佛被重重捶了一下。康复出院之后接到许多不明人物的电话,无一例外都是打进手机里。接起电话听到的第一句话不是“浩泽,还记得我吗?”就是“浩泽,不会连我也忘了吧!”电话像雪片一样多,真正见面的却只比玛雅人多两三个。往往是一句“我有空去看你”或者“改天再聊”接下来杳无音讯,好像报纸上公布了这样一则消息:浩泽因车祸失忆,接着全世界的人都打来电话确认一下,也许有人正在谈论:
“你知道吗?浩泽失忆了!”
“哪个浩泽?”
“就是我们初中(高中、大学)的那个……”
最后我实在不堪烦扰——即使出于好意——直接更换了手机号码,谁都没有通知。但我还保留着手机里原来就有的号码。这个人是怎样找到我的,我不得而知。
不知是否由于听到不同的开场白,我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带动新的一波眩晕冲击大脑。他的声音将我拉了回来,
“你一定想不起我,出来坐坐吧,也许见面就想起来了。”
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如此轻易答应一个同性的邀请。二十分钟后我已经坐在两条街以外的咖啡馆里,对面是自称陈晖的男人,瘦削的身材,虽然眼神疲倦,但我敢保证,任何有趣或者骇人的东西从他面前闪过,那眼神将立刻神采万分。他穿着稍有些褪色NIKE肥大T恤,领口开得很深并且已经退色,显得很粗糙,黑蓝色的磨旧牛仔裤一条腿压着另一条腿,与我正经八百的着装对比鲜明。因为不确定要见什么样的人,我在穿着上尽量谨慎。我靠在柔软的沙发上,看他紧紧盯住面前的奶茶,拿起勺子又放下,想不到这样一个穿着随意的人竟然比我还要拘谨。我不想碰正在变冷的拿铁,期待他能有个提示性的开场白。不知过了多久,他似乎终于下定决心先开口。
“过去都是你说话题的。”
这可不是我希望听到的,也许男人之间在这种地方约会同样令他觉得奇怪。
总要有个人打破沉默,于是我决定开口。
“想知道我怎样受伤,现在的生活多么糟吗?”
“不不不……”他立刻提出反对。
“关于你受伤的故事我已经听到三个版本,并且已经挑选其中一个较为可信的接受,我可不愿意在你这里听到第四个版本。”
他的这番抢白让我觉得好气又好笑,难道我所讲的——作为当事人——亲身经历会是另一个杜撰作品?随即我对他钦佩起来。我是个失忆的人,怎能保证头脑中对事故的印象不是某些搭错线的神经杜撰出来的呢?很多正常人都会经历“理所当然的幻想”,何况是头顶缠过十米长绷带的人。这个问题我竟从未留意过。天啊!他的一句话已经让我的思绪开始凌乱。
“那你想听什么呢?”我尽量保持冷静,起码先应付眼前的约会,对我来说不难。
“嗯……”他犹豫了一下,“说说你的专栏吧。”
这样的要求我倒是第一次听到。虽然建议不怎么样,但我想这个男人挺讨人喜欢。
“真的有人看吗?”我反问道,“不过是些无聊的评论的和代人谩骂罢了。”
“不不不!我说的不是体育专栏,是你的小说。”
这是他有一次令我惊奇。我的确在一份边缘报纸上有个连载专栏,但我觉得看到的人太少太少。靠低销量报纸上的专栏很难维持生计,如果不是偶尔给些主流体育杂志写篇小评论,我恐怕早就饿死了。但没有主流刊物喜欢我的小说,他们有千百种理由提出拒绝,当然这些理由都是常规储备,他们几乎不会动用。目前为止我得到的唯一正式的理由是:小说里有太多人死掉。这个理由还是跟相熟的编辑一起吃炸酱面时听到的。
我的专栏都在二流报纸上,能看到的人不多,两个都看到的几乎没有,而眼前就存在这样一只稀有动物。现在他真正勾起我的兴趣了。
“专业人士都说它们不好,因为总会有人死掉。”
“你相信吗?”他问道。
“对于现在的我,多听比多想要好。而且,他们说的是事实。”我回答。
“既然如此,为何不尝试一下对你来说比较另类的结局?让大家活下去。”
“你也比较喜欢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吗?没有人死,只有幸福快乐美满等等噱头,我实在想不出算不算真正的结局。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完美,这无关于崇拜或者异端邪说,充斥着死亡的世界是变态的恐怖的,没有死亡就更加变态,在文法上难以创新的时代,调整死亡的结构使其达到完美的比例才是出路,未必唯一,但简单可行。你可以把它当做文学理论记下来,也可以当做胡扯扭头就忘掉。死亡是一瞬间的事,瞬间过后便成永恒,你不可能永远说:某人在怎样怎样,然而某人死了这句话可以说上几百年,对于一个人来说,惟有死亡这件事不会过时,哪怕后代们在月球上说起,死亡依然是那么回事,也许棺柩的材质变了,上面的雕花变了,葬礼的风格也彻头彻尾的改变,但死亡仍然是那么回事。如此经久不衰的话题放过太可惜了。而且死亡与生存不同,不需要太多努力就可以做到,因此人们才能轻松谈起它。我脑子里的东西虽然残缺不全,但比起完整的童话还要可靠些。”
我的话令他沉吟半晌,我也突然陷入沉默。对我来说,不管过去多么熟识,现我与他只能算初次见面,对初次见面的人说这样话显然不合适。
“我看……我们还是聊聊体育专栏吧。”
他首先打破沉默,用一句令我哭笑不得的话。
回到家里已近黄昏。我打开电脑,迫不及待写下今天的发生的事情。与陈晖分手后我到图书馆泡了一个下午,用铅笔和笔记本写篮球评论。第一次无法静下心来工作,这个男人不停跳出来,我不得不停下,努力集中精神才能继续。就这样停下再开始,他在我脑中来来去去,最后我放弃努力,草草收场。还好唬弄一篇体育评论很容易,如果觉得实在没什么好写,就搞点推测,以 “有待商榷”来结尾,这个万能短语非常实用。想不到回家的路上我还是无法停止想起他,难道被撞了头,我的性取向也发生了改变?为了排除这种可能,我尝试着写色情小说,而且省略剧情直击焦点。结果发现我还是蛮正常的,起码基本的东西还在我脑子里,这些东西基本正常。不过很难否认,他已经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除了那次事故,他是第一个改变我生活的人。哪怕梦中的粉红也不曾如此。
后来我知道陈晖在一所初中教语文。我一直觉得教书是件极其痛苦的差事,特别是教乳臭未干却要装酷耍帅的青春期少男少女。他们身心总是因为介乎幼稚与成熟之间而显现太多波澜,极端的表现不是抑郁就是挥拳头打架。师生恋更加艰难,不是因为她们未成年,而是比我还混乱的生活实在让人望而却步。
因此我对陈晖表示深切的同情。而他很好的利用了我的同情,经常拿学生的作文让我帮忙批改。说实话这可真是折磨人。初中生的作文确实吓到我了!卖弄取巧、哗众取宠、断章取义、阿谀取荣……各色文章充斥其中,我常常以无奈的姿态看着陈晖。他则优哉游哉研究我家里少得可怜的家具,一边告诫我最好不要只给个大红叉,为人师者不能彻底灭绝学生的写作热情,那就成了阶级斗争,何况他们的热情本就小得可怜,相比之下星星之火都要猛烈些。这就是为师之道挚肘的地方——永远无法快意恩仇。我搞不清楚为何要帮他做这种事,如果只是出于同情,对我来说万万不会如此,硬着头皮做折磨头脑和屁股的事,心想也许我曾经就是这样折磨我的老师,或许现在还在折磨世人。
然而真正吓到我的是那些优秀得令人吃惊的文章。
其中有个男孩,他的名字再普通不过,而且极其阳刚,看到这个名字我不禁担心他每天都会流鼻血。这个拥有猛男名字的男孩同时拥有纤细的笔端,他所描绘的一切——即使粗犷如街边饮酒的汉子——都能够细腻到毛发。他讲起自己的故事像旁观者一般平静,情感混合着墨迹自笔尖流淌而出,时隔许久读起来仍觉湿润如早春晨露。
另外有个孩子,每篇文章里都会出现女人的身体,部分或全部,半裸或全裸,或多或少都会有几句描述。得知作者是个女生,我才停止怀疑老师们没看好学生。
如果说我有主业的话,帮陈晖批改作文就成了副业,然而他不付钱。我能得到的是拉美文学发展史,和晦涩的七、八十年代欧洲主流文学理论。作为学生,我既不反驳也不提问,因为我对他说的东西一无所知。陈晖说我过去就没有这方面知识,这是我第一次怀疑他的话。
怀疑就像疫病,一旦滋生就难以控制。有太多的证据证明他曾出现在我生活里,而且扮演过尤为重要的角色。可无论我将半小时的记忆整理多少遍,都找不到一丝他的踪迹。他说我们过去就认识,他说我们一起做过很多坏事,他说我们同样爱好电影和游戏,同样不正经而且好色。他所描述的过去在我的记忆里竟然都有些浅浅的印象,如砧板上无数道浅痕,知道曾经经历过,却无法想起与谁一同经历,亦如对着砧板的浅痕,只知菜刀落过无数次,却看不出曾经切过什么。
对我来说,他就是一个影子,曾出现在我的画面里,蒙太奇的真空吸管硬生生将他抽走,只留下黑乎乎的人形。有他的片段残缺不全,没有他就根本无法进行。 -
这次醒来是在凌晨,淅淅沥沥的小雨拍打着玻璃,透过小小的窗户只能看到阴霾的夜空,听到细微雨声。虽是凌晨醒来,头脑却清醒异常,仿佛根本没有睡过。摸索着扭开台灯,灯光突然照亮黑暗的小屋,平日里温暖的橙黄色灯光此刻竟显得刺眼。我闭眼忍过眼球一瞬间的刺痛,别过脸去望着凌乱的床铺,根本不敢正视光源的方向。
床在小屋占据了很大空间,几乎没有空间做其他的事,反正我也不需要。
我坐在床边整理思绪,或者说是发呆。足足用了五分钟才计算出睡了多久,这就是今天第一次思考。
人可以象弹簧一样,我就是。几乎就在发呆结束的同时,我猛地跳起来,仿佛见到极恐怖的景象,例如看见葬礼上棺柩入土时突然滑落,棺盖打开,里面赫然躺着自己的身体。我比弹簧跳得还要快些。葬礼的念头转瞬即逝,我现在没时间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幻象伤感,忙忙碌碌开始准备:刷牙、洗脸、剃须、梳头、擦亮皮鞋......穿好衣服后发现窗外依旧漆黑,暗笑自己没头没脑的急促。今天对我来说的确非常重要,不仅是我生活在这里的第一天,而且要见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比生命还重要的人。
无奈脱掉外套,拉松领带,为自己弄一杯咖啡,坐回床边一口一口喝着,真想不到这里也有速溶的拿铁。好景不长,短短几秒钟我就按捺不住,站起又坐下,一次次站到镜子前整理衣装,梳理头发,直到衬衫袖口的纽扣快要被我拉脱,直到想起这么短的头发再梳也是如此。可我就是坐不住,剩下的半杯咖啡都被折腾凉了。实在找不到任何细节可以完善,连笑容都训练过不下百次,再看下去自己都觉得腻烦。忍不住再次回到镜子前打量镜中毛躁的傻小子,在我没有留意的时候,镜中的笑容显现些许诡异,我的视线扫过那张脸,竟被硬生生钉在镜子里,良久才得以回神。那笑容明明是我的,却像不受我支配一样,我想停止微笑,可几经努力都无济于事,不知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脸,还是无法控制镜子中的影像——彬彬有理,自然洒脱,但那格式化的笑容实在不像活人脸上的表情。
算了,反正早已习惯失去支配的力量,哪怕对自己身体也一样。喜欢笑就让它去笑吧,今天是应该多多微笑的。当人太执着于某种情感,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外界的影响是多么容易被忽略啊!我没费什么力气就摆脱了镜子里那股邪恶的吸引力,重新坐回床边时呼吸微微急促。我审视房间,努力想象应该添些什么东西,显然没有空间加张藤椅,除了床和古旧的桌子,剩下的空间连加个梳妆台都显得拥挤。我要梳妆台干嘛呢?但我还是希望有一个,并希望有人坐在前面。简单的规划可以平缓呼吸,不管是因为兴奋、紧张还是恐惧,焦躁一定会坏事。
我又看向窗外,天还是黑漆漆的,连乌云都看不到。为了避免刚刚有少许平息的紧张死灰复燃,我开始琢磨窗帘的颜色。现在这个显然太花哨了,即使拉开叠在两边还是很凌乱。必须换掉,今天不必,但必须尽快换掉。或者我可以找人帮我挑选,这样增加了一次见面的机会,还能成为邀请她来家里的理由。当然,只是暂时的家。突然发觉对这个小屋做任何改变都是不必要的,我们很快就会离开它,在这之前恐怕还要暂时委屈一下,还好我不急于带她来这里。
天还没有亮,恐怕永远等不到天亮,我这样觉得。一切都在试图欺骗我的眼睛,扰乱我的时间感。低头看看表,不管天亮与否,现在应该出发了,排除寻找花费的时间,我还是能早到半个小时,那样我就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一个完美的开场白。我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年,出门前经过镜子还要看上一眼,就是这最后一眼,令我不得不脱掉所有的衣服——西装领带太正式太严肃了。迅速换上比较休闲的衣服,现在只能提前二十分钟,没有时间再做仔细的检查,折腾了这么久,最后我还是匆匆出门。
这里没有高大建筑,即使与建筑物贴得很近,抬起头时都不会感到窒息。天空依然漆黑,街灯昏黄,撒下的琥珀色灯光像来自船头的桅灯摇摆不定,空气湿漉漉的,浑身都像泡在水里,沉重得渴望舒展,每吸一口都像在海底呼吸,我将它归结为自己的兴奋和紧张。我从未走过这条路,但却像匹往返了二十年的老马一样,低头对脚下的砖石、抬头对空气中的奶油味儿都再熟悉不过。此刻我不知走向哪里,唯一清楚的是有个人在前方,我要去见她,给她个惊喜。她会穿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最后一次见她那身吗?希望不要,那身衣服太严肃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不应该换衣服。沿途有家花店,就在前边拐角处,虽然看不到,但我知道那里有一家,而且并不感到惊奇。她喜欢什么样的花?快想起来!这么重要的事为何事先没有想好?焦急之下我加快了脚步,犹豫徘徊是来不及了,第一天到这里,连买件像样的礼物都没时间。希望她不会介意,她那么温柔那么善解人意,一定会理解的。但花不能马虎,不然会被她瞧不起。花店很快出现了,当我转过路口时它出现在那里,比情人约会还要准时。
我匆匆转了一圈,几乎出于本能地挑选许多小花,其中有雏菊,我叫不出其它花朵的名字,总之很多小小的花朵,聚集起来的颜色连梵高都会觉得难以下笔。我捧着一大捧鲜花,快速穿过三条街道,转了大概九个弯,终于远远看到那家咖啡馆——木质的大门,没有窗户,黑漆漆的砖墙上悬着一块招牌,木门上方一根铜臂从墙内伸出,手里提着昏暗的吊灯,那是唯一的光源。铜臂上的油漆早已落尽,覆盖着斑斑点点的铜绿。从外表看不出这是一家咖啡馆,它比上个世纪的欧洲铁匠铺还要简陋。但我知道她就在这里,二十分钟后她就会跟我一起坐在角落,手里捧着大大的咖啡杯,她精巧的鼻尖轻轻触摸升腾的热气,就能吸掉咖啡味道的精华。
明明很近的距离,明明我快步前进,可还是花了好长时间才走到木门外面。此刻我微微气喘,不得不停在门口以免心脏跳动过快。为什么要紧张呢?她还没到,我好不容易得知她的行程,比她早一步到达。现在我只要拉开门走进去,选个能看清门口又不被打扰的位置,放下花等待她的出现,这段时间足够我冷静下来,只要木门没有残旧到被我拉坏,今晚的一切就将顺理成章。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拉开门。咖啡馆里静得出奇,木门吱呀的响动格外引人注目,几乎所有人都看向我——捧着一大束鲜花的男人呆立在门口。然而他们像根本没有看到我一样,继续专注于自己的咖啡和谈话。
我在门口大概站了一分钟,也许没那么久。拉开一扇木门没那么难,我想着迈进咖啡馆,可是要往里走确需要无尽的勇气。我扫视整个咖啡馆,想找到适合我们的位置,然而我却看到了她!不是在角落里,而是坐在最靠近门口的位置。
“浩泽……”
显然她比我更早发现对方,大眼睛里充满惊讶和难以置信,手中的咖啡杯悬在半空,接着重重落下,里面的咖啡都溅了出来。她不管这些,起身扑到我身上,双臂紧紧搂住我的后背。距离太近了!惊讶中的我出于本能移开鲜花,即使如此还是被碰掉了几朵。她紧紧搂着我,而我还没有从见到她的惊讶中解脱,就又被她过度的激动吓了一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空闲的手不自然地放停在她的后背。
她很快脱离我的身体,就像她突然扑进来一样,我看到她眼中有泪花转动。不过她一如既往的坚强,这点没有随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眼泪终究没有落下。
“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熟人……”她说,有些哽咽,情绪依然激动。
我拉着她坐下,将花送进她手中。她捧着花努力的克制,不知是出于惊喜还是惧怕,她哭了。她低着头,声音很小很小,肩膀微微颤抖。我想过去搂住她说些安慰话,可还没等我起身,她突然抬起头问道:
“你怎么会来?”
这一问太突然,我只好结结巴巴的回答:
“我......来找你的。”
泪痕还没有干,但她根本不在乎,连擦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双眼直视着我,锐利的目光丝毫没有被泪水遮挡。那是钟无比温柔的锐利,看得人心荡神移,我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唯恐避之不及。
“你是跟着我来的?为什么?”
她的声音还有些急促,但已经非常连贯,我想她不会再哭了。
“我想见你......我以为会比你早点到,没想到......”
我故作镇静,其实她的逼问已经令我措手不及,本以为会是个浪漫的重逢,可从见到她开始我便慌乱不堪。
“你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找我呢?走了这么远的路,就为了见我一面吗?”
她的“为什么”太多了,问得我快要发狂。这段路的确很漫长,但我赶到这里,可不是为了简单的见一面。我要说出来,慌乱该停止了,我必须说出来!
“我......”
“你不该跟来的。”我的话还没出口就被她打断。
“我在等一个人,他就快到了。”
她再次抬起头,目光逼视着我:
“你真的不该来。为什么你要出现?天啊!增加我的愧疚吗?”
说着她又开始哽咽,眼泪不听使唤地落下,这次是大滴大滴地滚落。本该震怒的我竟然没有丝毫反应,什么是我不该来?谁是你要等的人?这就是我长途跋涉得到结果吗?可看到她落泪的样子,无论怎样我都说不出这些话。我起身走到她身后,轻轻搂住她颤抖的肩膀,这一刻我感觉到她的虚弱从手掌一直传入我的胸膛。我该说什么?我该做什么?拥她入怀还是就此离开?多少次了!对于她我徘徊过多少次了!无法拥抱又无法离开,得不到却难以割舍,难道我抛弃一切追她到这里,就是为了再次陷入这般困境吗?
我应该说些什么,起码告诉她我的想法。这时木门的吱呀声再次传来,我们都不由自主抬起头。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看到我们,眼里喷射着怒火。谁都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冲上来抓住我的衣领,抬起拳头砸下来。我本能的用力一推,将他推向木门。轰的一声过后,他的身体有些发软,任我将他顶在木门上,看来这一撞不轻,木门没有被撞碎真是奇迹。
“浩泽!”
肩膀被柔软的手抓住,虽然微薄,但我感觉到肩头的手正拼命拉开我。我无奈的退开,她立刻抢上去叫着男人的名字,察看他的伤势。那男人很快清醒过来,她高兴得像只兔子,钻进男人怀里含泪欢笑。
良久他们才注意到我。我呆立在一旁,经过这番吵闹,咖啡馆的其他人竟仍然若无其事,继续他们自己的事。
她似乎在说什么,我无心去听。如果不是他们一直占据着门口,我恐怕早已逃之夭夭。逃避不是最好的办法吗?起码是我最擅长的。而此刻我却要眼睁睁看着他们在我面前表演什么久别重逢破镜重圆的好戏。管她在说哪些陈旧的台词,我只想离开,即使不知道去哪里,即使明知无法回到过去的世界,任何迷失任何漂泊乱撞都好过咫尺间直面血淋淋的撕扯。可这里连扇窗子都没有。除了漆黑的砖墙就是阻挡的门口,甚至不知外面是否依然阴暗。
也许她说了很久,也许她说了很多。但我唯一听到的,就只有一句“抱歉”,比“对不起”还要简短。
我是如何离开憋闷的咖啡馆?也许在他们之后。总之我走出哪里了。那束花呢?还留在桌上吧。此刻站在天桥上,脚下滚滚车流无力地涌动。为什么天还没有亮?是不是我搞乱了时差?这里真的有那么远吗?我顺着车流望去,薄雾在前方弥漫,雾气中挤满了车灯,它们艰难的移动着,像无数只饥渴难耐的野兽,眼睛死死盯住猎物,脚下却难以寸进。大概被汽车的嘲闹声所惊扰,远方的雾气显得烦躁不安,似乎在翻涌滚动。遥远的天边一片火红,那里再也看不到任何事物,只有一片烈火般燃烧的天空。正是它鼓动天边的雾气,不停蒸腾翻滚。
无论前方存在什么,现在都与我无关。即使燃烧过来,能烧毁的只有我的皮囊罢了。
我的胳膊耸拉到栏杆外边,手里的酒瓶滑落,硬生生砸在桥下一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司机看看布满裂纹的挡风玻璃,熟视无睹一般打着哈欠。我扫视缓缓移动的车辆,所有车里的人都是同一幅麻木的表情,偶尔打个哈欠。他们的目光呆滞地盯着别人的尾灯,不知已经在路上塞了多少年。我回头看向身后,迷雾背后依然是一片火红。那些汽车正排队钻进去,火光笼罩下,所有的车都像生了锈一样通体暗红。
想醉却无法醉倒的时候,明白喝醉是多么愚蠢的事。
我沿着拥挤的街道行走,身边经过的人规矩的走在街道两侧,没有人逆向行走,他们从不转弯,更不会停止,他们朝一个方向走下去,绝不回头,。我跟他们一样。记不起走了多久,也许三、四个小时,也许更久。我明明走着,竟然一点都不感到疲劳,一点都不感到饥渴。从何时开始失去知觉的?刚才的啤酒是什么味道?记不起了,更不可能找回瓶子重新品尝。手指触摸脸颊,没有温暖也未感到冰冷。我努力呼吸,终于清楚的感觉到潮湿的空气涌入肺里,这让我有些许安心。虽然我一直朝着火红色的天边前进,走得再久空气依然潮湿,难道那翻滚的火焰根本没有温度吗?
我不能再走下去了。要我忘记为什么来这里,明知无法回头还是义无反顾的来到这里,却要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而再次启程,踏着决绝的步伐不知何时何日才能稍作停留,我办不到。即使脚步不听使唤,我也要停下,回头去找她,起码说出要说的话,为此我不知准备了多久,从一个天黑到另一个天黑。即使天空永远是黑的,我也不可能发觉。我的脚步丝毫没有减缓,即使我努力回头看向来时的路,脖子都要扭断却始终无法停止。我要去哪里找她呢?离开这么久,他们去了哪里我完全不知道。没有人告诉我,没有人可以打听,但有个自欺欺人的声音告诉我,如果此刻不回头,将永远无法再找到她。
我将全身的力气用在双腿上,肌肉一阵阵痉挛,膝盖撕裂般疼痛,绊了自己一跤才勉强停下。
我要回去。这个信念太沉重,如果我放下它就会立刻随洪流漂走。我觅着来路疾行,渴望奔跑却根本迈不出更大的步伐。
与来时相比,这次走得更久更远。我凭什么相信他们还在咖啡馆?凭什么认定还能找到他们?我连转弯都不能了!
我永远都找不到她的。然而她可以找到我,她的确这么做了。当我靠墙坐在角落时,她找到了我。她永远那么美,无论在哪里出现。
她拉着我信步前行,这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应该很柔软吧?心中痛恨为何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她轻皱眉头,我有点担心是不是太急于感受而弄疼了她。这次我们走得很慢很慢,渐渐再也看不到任何人,除了我们俩和身旁低矮的灌木。她紧紧握着我,仿佛怕我跑掉一样,另一只手轻轻滑过灌木顶端,细碎的石子被我们踩过时的力量挤压得咯吱作响。我听到空气轻微的躁动,呼吸不再困难,夜风吹得我头脑清凉,甚至能嗅到大海的咸味。
转过一片树林,我们真的看到了海。我们都不曾来过这里,却像在附近长大一样熟悉海水和沙滩。海天相接的地方,雾气不复存在,火焰躲在天幕之后翻滚,漆黑的天空和海水变成巨大艳丽的裙摆,飘荡中满眼都是火红。
“你不该来的,浩泽。”
又是这句台词。
“你真的是跟着我来的吗?”
当然,虽然我不打算说出来。
“你知道不该来的,你知道的……”
我知道,但还是来了。
“让你抛弃那么多,我会内疚,会不敢见你的,你知道吗?”
我只想陪你走一程。虽然这不是我的全部期盼。然而期盼是多么愚蠢的事啊!我被期盼耍了,却并不感到愤怒。
“浩泽!回去吧,好吗?”
她看着我,眼中满是惊恐和歉疚,没有我幻想了一千次的情感。她在等待我的回答。回得去吗?我走到这里,做了最后想做的,失去本来就不指望得到的,下一步就是投入火红的天边熔成灰烬。
我想握紧她的手,再也不愿任她悄悄离去。然而我的手松开了,她却依然紧紧拉着我。她倾斜身体,在我们的嘴唇接触之前,我听到她说:“回去吧,我给你留了东西……”
我艰难地撑开无比沉重眼皮,强光晃得我一阵眩晕。到处都是白色,连人也一样。我躺着,感觉不到白色床单下的身体。床边的女人颤抖着吻了我,我猜她想说些什么,但她只能捂住脸强忍抽泣。很多人陆续围上来,他们说我昏迷了三天。走了那么远的路,难道只有三天吗?
我的床铺靠近窗子,午后的阳光照得人困倦。我百无聊赖地翻阅未完成的论文,妻子在身旁削着苹果。
“真想不到,你跟那些化学药剂打了那么多年交道,竟然差点被简单的氯化物要了你的命。”说着她抬眼看我的反应,见我依然专注于面前的纸张,便随手拿出一张卡片递给我。
“似乎是你的朋友寄来的,在你出事之后。但我不知是谁,也不知来自哪里。”
我接过卡片,又是娟秀的字体,与过去一模一样,卡片上写着: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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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就像男人的某个部位,突出才有快感。
人活着就像女人的某个部位,深邃才有诱惑。
如果你追求的是快感,渴望的是诱惑,那么你就是作为男人或女人的某个部位活着。
如果抛开性爱,只从纯粹的精神层面来考察恋爱,那恋爱就与意淫无异,都是精神享受罢了。不愿发生性爱或者频繁恋爱的人其实都是意淫狂;常常将纯精神上的爱挂在嘴边的人,是变态意淫狂,他们连幻想都找不准方向。
这些话似乎极色情,不该说出来甚至想都不该想。但我不说出来的真正原因,是身边布满变态意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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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敲得越多,就越觉得远离文字。盯住屏幕看得越久,就越感到阅读变得困难。很难静下心来读点什么,总是不停想起有这样那样琐碎的事情散落在各个角落。随着我一遍遍站起又坐下,连心情都很快剥落,飘离肉体扩散到空气中。我不得不降低呼吸的频率,以免它们太快消散。
一首歌反复听了几十遍,每每从头品味那段伤心的旋律,仿佛冰凉的雪花落在唇边,凉丝丝的令人忍不住伸出舌头舔舐。已经太久没有看到雪,我不习惯这样。曾经因为司空见惯而一次次错过的美景,如今像望不尽的海岸线,载着海浪嘈杂的搅扰不时袭上心头,却始终不愿给我答案。
太容易被外界感染,无论我如何标榜孤独,仍无法抗拒身边的声音、色彩甚至别人的情感涌进我的血管肆意扩张。会因某人无心的一句话期望良久,空等一场后根本不敢提起,惟恐带给别人一点歉疚。既然早就告诉自己不要希望,那么无论结果怎样都无权抱怨。何况笑着说没关系已经成为习惯,习惯得不愿说出口,习惯得无法承认不是违心。只好尽力回避这样的场面,干脆不给谁提醒,也就无需想起。
记忆力在衰退,恐怕故事还没讲到一半,我就真的只剩半小时的记忆。有人说我现在的生活一团糟,原因归结在独居。生活固然杂乱,我甚至不想做任何掩饰,然而并不像看起来那样糟糕。至于杂乱的原因,我只能说你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
灵魂不会寄宿在散乱嘈杂的键盘上,提起笔才能找会它。随着铅笔一次次深入转笔刀,灵魂的长度也在不停缩减,我常常想,一支铅笔用完,其实已经过完一生。所有日子、故事和心情都已挥洒完毕,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扔掉磨碎的灵魂,重新挑选一个握在手里,开始新的研磨。多希望打开转笔刀,倾泻而出的不是卷曲的扇形木屑,也不是碳黑色的星星点点,而是以场真正的雪,即使要将灵魂磨碎去换取引人眷恋的冰冷的雪送给某个人,那是非常值得的。
扭伤的手指渐渐痊愈,在这之前我套上了黑色的护指,虽然它的主要作用是限制手指的运动,起码蛮好看的。无论工作还是跟朋友聊天,打字的时候都会体验指关节内部的疼痛,藏在触碰不到的深处。依然可以开心,笑着跟朋友抽混打趣,一边打字一边细细品味阵痛。即使没有受伤,阵痛一样存在,它隐藏在字里行间,随着键盘的噼啪声和屏幕的闪动,悄悄攀上指尖。明明察觉指尖像被细小的针刺到一样,传来阵阵酥麻的疼痛,但我依然微笑如故,究竟为什么自己说不清楚,也许痛楚永远比快乐来得真实,去得刻骨铭心。
人多的地方未必没有寂寞的踪影。渴望一场大雪,大得可以漫天飞舞,冷得足以凝结血液,美得令所有人深深记忆。我依然会立于雪中,看别人了结辛酸的故事。
旁观者的寂寞自己从不觉得。 -
度过多少个心神不宁的日子,自己也数不清。
已经懒得为混乱的思绪发愁,即使每天都做出改变的决定,也会瞬间被轻易击毁。
那个击毁它的力量,包含着虚假的愉悦和无望的苦楚。
愉悦和苦楚是两道海岸,我的海水在湾中纠缠集结,来回游荡。
我不停冲刷此岸,拍击彼岸,能量一点一滴积蓄,最后迎来海啸的爆发。
然而海啸无处肆虐,只能向更深的海底宣泄,猛冲下去,接着缓缓下潜。
它的爆发不会伤人,只会伤己,所以我并不担心。
手忙脚乱赶完一篇《海德先生》,完成后不敢回头看,深恐自己都不喜欢。
其实我对它并不满意,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我完成了它,与众多在笔尖搁浅的故事相比,它是无比幸福的,这一点权当自我安慰。
过去写过东西都会修改整理,虽然在别人看来我的修改与一气呵成差别不大。
过去会撕毁原稿,现在不能了,方块字都是写在屏幕上,刻在硬盘里,我买不起新硬盘。
大学时即使身边有电脑,还是尽量用铅笔写作。坚硬的笔尖与粗糙的稿纸摩擦,发出沙哑的呻吟,一点点被磨掉,然后将头插入铅笔刀,痛苦的转动一番,削掉自己的肢体,抛开残渣碎末,然后重新开始轮回。
如此描述对一件普通事物的折磨似乎有些变态。我得承认不止一个人指出我的变态,连我自己都被说服了,相信他们所指的那个人的确有些变态。还有人说我在蓄意培养双重性格,这倒是事实。我一向敢于承认,而且敢于大声说出来,一则我不在乎,二则可以在做坏事时拿来当借口,三则,我坚信承认自己变态的人不是真正的变态。总之我没有去杀人放火,没有截住独归女性(除非我真的是双重性格,做了也不知道),有什么标准尺度可以衡量我是否变态,谁又管得着。
回到写作上来,目前还有些悬念小说的想法,设计一个人的死亡很容易,给我一个基调,我可以为主人公设计出上百种死法,期间经历上千段波折。然而让他或她劫后余生,再昂起头勇敢的活下去,这就不是我擅长的了。
与某人的谈话中多次触及过死亡的问题。死亡的美丽在于它的出现即是永恒,不容你奢望丝毫变通。出生即凝固的事物,即人类追逐了上千年的永恒。时至今日依然有人追逐它,有些人狂热,如某种宗教信徒,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人弹”都是该谴责的。其对宗教的狂热程度我们无法完全理解,就像他们无法理解我们的不理解,事实是,我们永远不可能也不愿意进入他们的角度和境界去试图理解。媒体曾经爆料说很多“人弹”是在家人收到威胁,或者自己被捆绑在汽车里,甚至是死后尸体被绑上炸弹实施袭击。报道的真实性暂且不去讨论,这种现象不可避免的存在,但其在所有袭击中所占的比例恐怕微乎其微。当人狂热到可以随时付出生命,他不是疯子就是英雄。时下不需要英雄,狂热分子以疯子居多。
我再次证明了描写疯子的死亡多么轻而易举。疯子(不管是全疯还是半疯,永久疯还是暂时疯)的行为难以理解,做什么事都有可能,所以怎样写都行得通。这更加证明了我不是疯子,所以我才会选则疯子的行为来写,于己方便。尽量不去想想疯子会怎样,我又会怎样,想通与否都是跟自己过不去。
最难对付的不是疯子寻死,而是一个完全(相对来说)正常的人,一个聪明优雅而且充满吸引力的人想去寻死。可以说很难找到什么理由说服他不去走那条路,如果我有能力尽量延缓,我会去做,希望不要再有没心没肺的人刺激他,那是帮倒忙,哪怕阻止他是出于自私的原因:不想失去少有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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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塞春堂 怎省得残时模样
未尝有念 何以留恋孤舟悄泊兰花渚 恐惊秋鹭
钟磬满江 烟里难忘心伤
莫相思
一筹江水 两岸垂杨
寒弦清涩无所向
旧日之日稀落 新梦之梦微凉 -
说实话,我已经懒了很久。新开张的blog只是转移了原来的文字,一些不想丢掉的东西。太清楚自己,如我般喜新厌旧,不久之后定然无心顾及老blog,从而渐渐丢掉它和它身上被我刻下的伤疤。从小就有个习惯,拿一样旧东西在手里,反复思考三次,如果觉得它再没有什么价值,就干脆扔掉,不管曾经多么喜欢它,不管它给我留下过何种回忆,这些都无法阻碍我在一分钟之内作出决定,然后立即执行,不带一点留恋。
并不是每次都能贯彻原则。扔掉一件东西很轻松,甩甩手扭过头就好。忘掉一样东西也不困难,哪怕曾经珍惜爱护,只要它从视线中消失超过72小时。但要忘记一个曾经无比珍视的人,恐怕除了失忆这一条路,别无其它,就连可怜兮兮的小小回忆都那么珍贵,值得反复琢磨。也许半小时的情感,甚至半小时对爱的记忆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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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为那半小时的记忆所折磨,我的黑眼圈越来越重。习惯了夜夜被梦惊醒,医生说这是精神压迫的表现。每晚都会梦到一个淡粉色的背影,从头到脚都是淡粉色——淡粉色的帽子、淡粉色洋装还有淡粉色的靴子,手里提一把带小太阳花的雨伞,走在一条狭长的石板路上,两边树木不停抖落头顶金黄的叶子,埋进路边湿漉漉的泥土里。我记得梦里阳光明媚,太阳花小伞收着,粉色的背影调皮地摇摆前行,粉色的靴子踏在湿漉漉的石板上,发出清脆的鸣响,偶尔踢起一小片水花。
我站在高处,对于路的方向,我比粉色的人看得更远,但我却不知她去向哪里。她似乎比我清楚得多,每一步都极尽悠闲而且毫不迟疑。我看着粉色的人在一片湿漉漉的金色里越走越远,我觉得应该去追上她,可双脚竟难挪寸步。我就这样看着,任粉色的人渐行渐远却什么都不做,那跳跃的背影一点点在心头篆刻,我却纹丝不动。湿漉漉的叶子滴下冰冷的泪水,打在后颈,接着传遍全身。于是盛夏的夜晚,我会被那寒冷惊醒,裹条毯子去找没喝光的白酒。有那么几次,我与粉色的人如此接近,近到几乎能听见她的呼吸。即便如此,我未曾凭借轻缓的呼吸和几乎触摸得到的淡淡幽香找到任何蛛丝马迹,半小时的记忆里依然没有她的信息。
今夜依然是不安静的夜晚。睁开眼的一瞬间,金色的背景里那抹淡粉色被黑暗悄无声息地吞没,我盯着方格子天花板,感觉一滴冰冷的汗水自额头滚落。我没有穿上衣,破旧的牛仔裤却套在腿上,才记起原来我是在整理房间时睡着了。我下意识的抹一把脸,竟然发现眼角还挂着泪水,额头凉得像雨打过一样。随手抓起床单披在身上,想不到盛夏的夜晚也会如此寒冷。绕过几只空荡荡的纸箱,我试图从冰箱(目前唯一运行的电器)中找出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结果一无所获,只好拿出半瓶矿泉水一饮而尽。冰冷的水从嗓子挤进去,划过食道直砸进胃里,像无数小冰锥瞬间刺入血管,细微的痛楚散布全身。我打个激灵,拖着随之而来的眩晕移到窗前。刚刚搬了家,卖掉父母留给我的房子,到这闹市区的高层住宅楼买下一间小小的屋子。别人都说我傻,原来住的地方很安静,空气也好,房子比现在大很多。也许我曾经喜欢那里,毕竟房子前面有球场,窗户后面有绿地,不高不矮的第三层,不多不少的几个房间,不冷不热的冬夏,的确是个居住的好地方。但就是这样不高不矮不多不少不冷不热不吵闹也不静谧的地方,住起来像个温暖的棺材,无论是否有益于健康,人已经躺在里面了。最让我觉得憋闷的是,房间的窗户很小,柔顺的月光吃力地挤进来,地板上那个小小的方块就是它的遗骸。不记得过去是否做过这样的傻事,我曾试着用窗帘埋葬月光,结果是更加可怕的黑暗。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卖掉了房子,来到市中心附近买下一间小得多高得多的屋子。闹市区里每一套房子都尽量挤得更小,抬得更高,我安家的这栋大厦就像混凝土蚂蚁窝。
可以说进入房间的第一秒我就知道这是我喜欢的地方:一扇从天花板垂到地面的窗户。整个窗户就是一块玻璃,没有一根多余的横梁阻挡我的视线。听说就是因为这扇过于广阔的窗户,房子始终买不出去,大部分人不喜欢太明亮的地方。
我实在很讨厌整理,搬进来后只做了三件事:扯掉窗帘、打开箱子、插上冰箱。现在看来,起码有两件事做得还算明智。我靠在窗边,身体随着心无力的滑下去,瘫软在地板上。搬家时翻出一本发黄的日记,一只金色的小锁头挂在本子边缘,恐怕即使未曾失忆,我也不可能找到钥匙。我用手握住锁头稍一用力,竟然将它连同本子的外皮一起扯掉。在为家私打包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坐下来翻看十几年前的笔迹。我猜自己很早熟,那时的我曾羡慕失忆的人,他们可以忘记所有伤心的过往,而那时的我,正被对一个女孩的暗恋所困扰。不禁觉得好笑,我竟然那么早就懂得暗恋,竟然还会羡慕失忆的人。现在我深受其害,脑子和心都空空如也,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对着镜子都不敢肯定这就是我原来的样子。常常被噩梦拉回漆黑的深夜,却对如何破解毫不知情。重新认识身边的一切,这过程新奇又如此折磨,快要分不清是快乐还痛苦。虽然是午夜,外面的温度依旧很高,眨眼的霓虹,穿流的车灯,还有半遮半掩的红灯绿火,黑暗被繁灯搅得热气腾腾,整个夜空都在翻滚。隔着一层玻璃,我几乎能触摸到外界的热度。而玻璃背后,我的小屋使我像个古板的哲学家,从脸上到心理都蒙着一层薄薄的白霜。
我倚着有些发烫的玻璃,被冰水浸得有些麻木的大脑总算稍微舒服一些。高高在上的我听不到外面的热闹,却可以触摸那时刻升华的温度,有窗户保护我,不用担心被烫伤。就在半年前,我还嫌城市里太吵闹,电话整天响个不停,不是催稿就是有陌生的熟人来骚扰,使我无法安心整理半小时的记忆。于是我赶出一个月的稿子,然后独自一人背起行囊,连续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跑到一个肯定没人认识我也不可能有人找到我的小村子,在村边几乎没花什么钱就租了套半废弃的民房,打算过一段静谧的乡村生活。第二天天没亮就去爬山,结果不但错过了日出,还带着腿上两道伤口,浑身被露水打得透彻,托着裹满双脚如铅块一样沉重的泥巴,快中午才总算活着回到家里。当天晚上我第一次尝试露天洗浴,井中打出几桶水,装在村民借给我的水缸里,我赤裸裸站在院子中央,干净的夜空像一片深沉的蓝色大湖,山里微凉的空气从毛孔流进我的身体,早晨的不快顷刻间一扫而光。我舀起一瓢井水,带着些许对大自然的虔诚浇在身上,又是一刹那,我开始咒骂刚才的愉悦。从此我都会将水烧滚,哪怕再放到冷了,才敢往身上试。就这样过了三天,我实在忍无可忍,满山遍野的鸟静蝉鸣轰隆隆涌进我的耳朵里,铺天盖地的浑然天成容不得回避硬生生钉在我眼前。第四天我赶最早的一班车,不在乎绕一下路,坐火车到邻近的城市里再搭飞机,只为快一点回到热浪滚滚尘满喧天的都市。这里有熟悉的马达声,操各种语言的人,纸醉金迷的夜晚,我恨不得立刻扎入这仅仅告别几天的喧闹,尽情享受它的怀抱。
此时此刻窗外的夜空看不到星星,地上布满泪水浸泡的如痴如醉和鲜血般流淌的旧爱新欢,漫溢的爱与恨淹没一点点如蝼蚁般的你我。努力回想梦中粉红色的背影,却无论如何难以将她放置于眼前的景物中。伴着最爱的喧闹,不知不觉陷入深深的睡眠。 -
近来公共汽车的座位都被绑上一本杂志供乘客消磨时间,我在上面做了一个测验,主题是:“看看你是不是神经病”。我的结果是:“你是一群神经病里比较善良的一个。”接着说我太过慈悲,容易受一种叫做“意识强迫”的东西的影响,从而被人利用。善良是没错,其他的我不太理解。神经病也没错,有人这样叫我,他们那样叫一定有他们的道理。而且给我看病的医生也说我不正常,只是医生的措辞不同,是“失忆”而不是“神经病”。我所知道的是我的记忆零零碎碎的,加起来只有半小时。这半个小时的记忆不知跨越了多少个年头,所以显得更加零碎,更加拥挤,要费很大力气才能理出大概的时间顺序。想从中找出有用的信息简直是大海捞针。从此周围的人时常提醒我:“你失忆了。”好象我真的会忘记我已经失忆这件事。由此而来的还有许多特殊照顾,比如居委会的大妈常常在我出门时跟着我,然后像领小孩子一样带我回家,好象我真的变成了白痴。卖菜的大哥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什么是菠菜,什么是油菜,怎样计算斤两,只是没有教我最想学的——侃价。一次楼下幼儿园的老师指着玩耍的孩子悄悄对我说:“浩泽,记得哪个是你的孩子吗?”我当然记得,我没有孩子。这点我非常肯定,因为证据充足。首先我找不到结婚证,说明我是单身,而且没有年轻女人找上门要抚养费。更重要的是我没有存款,天下哪有父母没有存款的?这两点就足够说明问题了,我懒得找更多证据。所以我回答:“管你叫妈的那个就是。”结果我得到一个白眼,那个白眼代表的却不是愤怒,明显带有一丝妩媚。后来公司收回了我的车——他们怕我忘记怎样开车,更怕我忘记自己忘记了——然后叫我回家休养。由于忘记了许多专业知识,我干脆辞职,现在只能靠写作过活。同时我拒绝了公司给予的所谓“人道主义帮助”,我对“人道”两个字很敏感。
关于失忆后的事情我只记得这些,时间久了即使一些失忆后的事情也变的模模糊糊。关于失忆之前的事,听别人说我爱上了一个女孩,而且是在跟另一个女人订婚的情况下。还能认出的几个朋友说她一点也不漂亮,甚至有人说她丑。他们还拿来照片作证。照片里是我和一个圆脸女孩,她的眼睛很大,水汪汪的惹人怜爱。除此之外真的没有哪部分称得上漂亮,而且看得出来是个胖胖的女生。我们的脸靠得很近,都是红彤彤的,一定喝了酒。她略歪着头,笑得很假却很娇媚,透着大家闺秀的嫣然味道。而我一喝点酒就会满脸通红,很不好看。我怎么也想不出照片是谁拍的,以及在什么场合拍的。但看到那个女孩我非常肯定我确实爱上了她,即使当初没有,现在我也会爱上她。朋友见成功唤醒我的记忆,起初很有成就感,后来他们见我犯了相思病,就企图劝我忘记她,不过这次他们失败了。我曾经费了许多心思寻找照片里的女孩,可没有任何线索。我搜索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不愿错过任何蛛丝马迹。因为我爱上她了,深深地爱上了她。最后朋友终于忍不住告诉我真相,原来她在另一个城市,那座城市坐落在遥远的南方。我本可以不相信,但我心里觉得这是事实。虽然这样的事实让我失落了好一阵子,最终我还是接受了。然而我的执着没有丝毫的减弱,我知道她在那里,我就一定要去那里。在我仅余半小时的记忆里,她是唯一一抹红色。
交了稿子总有一段时间无所事事,这段时间我跟朋友在舞厅里混。别人说这个舞厅曾经是我经常泡着的地方。我不记得自己曾经来过这么俗气的地方,也不记得我会跳舞。不过我还是像沿袭传统一样偶尔出现一下。舞厅里的歌声朦朦胧胧,那些劣质音响发出的声音被一层坚韧的薄膜包裹着,感觉像搅拌浓浓的蜜糖。这样虚弱的音乐使人昏昏欲睡,也有催情作用,所以舞池里的男女大都没心思跳舞,像烂醉一样倚在一块。
凭着半小时的记忆,我想起舞厅有个后门,出来是一条湿漉漉的小巷,狭窄而阴暗,总是弥漫着尿骚,还会踩到避孕套。现在我常走那条路离开,因为怕从正门出来遇到什么“熟人”。所谓的“熟人”是他们记得我,我不记得他们。如果他们非要说是我的朋友,那我只好承认对他们的狐皮狗脸有些印象,这样的话总能让他们满意的离开。失忆后我变得更加孤僻。“更加”两个字是别人加上去的,他们说我过去就很孤僻,现在变本加厉。因为孤僻,我懒得交际,约会总是推到不能再推,借口总是编到近似神话。如果说这是失忆造成的,那我失忆之前的日子简直无法想象,一定烂得像狗屎。
趁朋友喝得兴起,没人注意到我的时候,我再次通过那个后门逃走,舞厅里那种被薄膜包裹的感觉令我窒息。其他人觉得像在娘胎里一样舒适,但我只想大口喘气。我在黑漆漆的小巷里跌跌撞撞,走过一堆纸箱时看到一个女人斜靠在墙边,耷拉着脑袋抽烟。她身上没有一点女人的光彩,如果不是烟头的火光我也不会发现她。我很快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必须把脸靠得很近才能辨别她是否被抢劫或者强奸。她就坐在湿漉漉的水泥地上,没有哭,衣衫也很整齐,唯一显得落魄的是她深深的眼带。她拿掉咬在齿间的香烟,努力想看清我的样子。有那么一会她挺害怕,大概以为我要抢劫或者强奸她。然后她伸手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了在我面前晃晃。医生曾经用手电桶照我的眼睛,所以我不怕光,反而是她被这突然的光亮晃花了眼,要闭一会才能重新打量我。显然她认出了我,显然我的出现没有给她带来惊喜,不然她不会流泪。我尝试着在头脑中检索眼前这张脸,结果一片空白。要么她被抹去,要么根本不曾在那里出现。于是我问了一个典型的绅士风格的傻问题:“需要帮助吗?”听到这话她突然一个激灵,恍然大悟似的眨眨眼睛,接着紧紧搂住我的脖子,泪水浸湿了我的衬衫。接下来的事情很自然,我带她回家,看她狼吞虎咽将冰箱里的存货一扫而空,然后各自睡觉。早晨我去叫她起床,看到这个陌生女人很熟练地占据我的大床,像只猫一样缩在被子里。当时我有种冲动,不是扑上去,而是退出来,悄悄倚在门口看着她,一边喝掉为她准备的咖啡。她醒来后吻了我,穿好衣服匆匆离开了,从来我家到离开她始终一言不发。后来听邻居所说她曾是我的女友,一年前被我抛弃了。至于为什么和怎样抛弃没有人能提供线索,所以究竟是谁抛弃谁还是值得商榷的。我突然想起她可能就是跟我订婚的女人,因为我爱上另一个人而被伤害。如果那样我应该惟恐避之不及。不过我知道,即使事先知道她在那里,我也一样会走后巷,一样靠近她给她发现。后来我去又舞厅找她,却再没有找到她。现在我有两个女人要寻找,一个是爱的人,一个是身边的人。
或许是失忆的关系,最近一钟想法常常在脑中徘徊,我觉得我该在每个还算认识的人那里备案,起码留点什么让他们可以想起我,也让我能想起他们,就像一个备份的数据库,以防再次失忆连一个朋友都找不到,找到的却不敢确定是朋友还是居心不良的GAY。于是我写了一些诗发给朋友们,嘱咐他们小心收藏。我在诗中藏了些信息,比如其中一首是:
木柳垂青花伴月
亭街破晓起楼阁
紫轩帘后歌三阙
弱冠尤可论星河
描述的是我的住处。别人说不像,照着诗肯定找不到我家。可我想如果能找到这样的地方,我不会在乎是否真的是我家。也许再次失忆后我会变得愚笨,甚至解不开诗中的意思,所以这些备份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值得商榷。我又翻出过去写过的诗稿,一首一首一字一字地修改,掐着指头算韵律,心里暗骂过去的我多么没水平。
有失忆经历的人应该知道,在一个随机时间或者随机地点,过去那些忘记的事可能突然冒出来吓你一跳,最近我就经历了这种情况。那天我在街上闲逛,双手插进口袋里。中午时天开始阴下来,接着硕大的雪花铺天盖地,像洒盐巴一样飘落。我呆呆站在街边,当雪花落到脸上迅速融化的时候,那种刺痛的凉意如此熟悉。我赶忙环顾四周,突然想起曾经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走在这样的大雪中,在这条街道上。那个女孩是谁我不敢肯定,或者说我觉得该是舞厅外面遇到的那个,而我更希望是照片里的那个。那天我在街上走了十几个来回,就是为了弄清楚究竟牵过谁的手。直到雪停我才得出结论,既然我希望是照片中我得不到的女孩,那么就当是她好了。如果我真的因为爱上一个无法得到的女孩而抛弃了一个身边的女孩,那我真是傻得可以。不过移情别恋和自作多情似乎是诗人的通病,我也没有必要例外。只是我常常会感到自责,就像我确实做了那么一件大家都觉得可耻的事,我也为想起了这件事而感到可耻。大概因为我不是出色的诗人吧。我的爱情就这样存活在对两个女人的残缺不全的记忆中。很快我发现自己没有心思爱再别人了,这两个女人已经占据了我所有的情感,具体谁占得多一些我也不清楚。
一天我突然接到电话,一个女人自称是我中学时的朋友,说想见见我。晚上我如约来到离家不远的韩食店,在门口见到了她。为了证明我们认识,她特意带了高中的毕业照,照片上确实有我们两个,虽然离得很远,而且就是两个挺模糊的影像,但跟照片相比我们变化都不大,所以还认得出来。接着她说在杂志上看到我的文章才向同学打听,得知我失忆了就赶忙跑来看我。说实话我的半小时里没有她的身影,即使经她几番引导我还是没有灵感。她说一起读书时就喜欢我的文章。我告诉她不知道那时是否写过文章,因为一篇底稿都找不到。她帮我解决了这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她告诉我那时我每整理完一篇文章就会撕掉底稿。我觉得这个解释挺合理,而且我完全相信我们曾是朋友,因为撕底稿这种事比较变态的事,如果我不傻的话就不会轻易让人知道。最后她放弃引导我,手拄在桌上,托着下巴发呆。这个姿势提醒了我,半小时的记忆里曾经有这样一个身影一闪而过,我还来不及看清便象风一样隐没。此刻脑海里的印象与眼前的景象交叠,竟如此完美的重合。这种突如其来的狂喜只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钟,就象用吗啡止痛,我们无法预见短暂的快感过后是更大的痛楚还是吸食上瘾的后遗症。这样的迷茫往往带来更大的痛苦。她一定注意到了我略微扭曲的面孔,急忙问我哪里不舒服。我告诉她我很好,坦言她的出现给我带来的快乐和痛楚。她则表现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听我诉说。这时我才注意到眼前的女人非常漂亮,略微卷曲的长发乖巧的垂在肩头,两排皓齿在线条明晰的唇间若隐若现,鼻子很精巧,细嫩的肌肤和匀称的身体线条使她看起来象一件艺术品。后来这件艺术品陈列在我的床上,而我僵死在客厅的沙发上。半夜她摸索着来到沙发边,我当然还僵在那,这种情况下正常男人应该都睡不着。她一声不吭就钻进我怀里,玲珑的身体紧紧贴上我。现在我明白为什么她在我仅剩半小时的记忆中占了一席之地,如果按比例计算,那真的是很大一部分。
窄窄的沙发上,我拥着她,吻她,感受她剧烈的心跳和炽热的呼吸。同时记忆中的景象逐渐明晰,我看到空荡荡的教室,两个身影坐在窗前,象两条蛇一样交织在一起,午后的阳光温柔的轻抚两个人浓密的黑发。女孩抬起手搭在男孩的肩头,我突然看到,她纤细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戒指。画面突然转换,她的身体裹在白色被子里,头发象现在一样散开,裸露在外的白皙玉臂很幽雅的抬着,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单膝跪地,正把一枚戒指套在那只小手上。接着女孩深情地凝视手上的戒指,男人则转过头,似乎知道我在看着他,冲我轻轻一笑。我突然觉得全身发冷,从那笑容里我读不出任何东西,除了一张使人厌恶的脸。
我颤抖着停止了动作,她依然在我怀中摩挲。然而她很快察觉到我的异样,借着月光我看到她痴痴的望着我。我的冷汗弄湿了她身上的白色睡裙,但她的身体贴得更紧了,似乎比我还怕冷。我们陷入了可怕的沉没,甚至没有一丝肢体动作来打破它。良久,她微微颔首,头抵在我冰冷的胸口喃喃说道:“看来你失去的不只是记忆。”我本能地想把她推到地上,可我没有,反而顺从她的力量,把她抱得更紧。我们就这样蜷缩在一起,一直到天亮。
临走时她再次搂着我的脖子跟我接吻,还调皮地说失忆让我忘了怎样亲吻。“七年前你可不是这样吻我的。”说着她从口袋中掏出戒指,若无其事地戴上,转动一下调整钻石的位置。她说不想回去的时候无法想老公交代。我问她一定要在我面前这样做吗?她低头不语,转身逃也似的离开了。就这样,在我半小时之外的新生中经历了第二次吻别。这也使我记忆中的一个版块明朗起来,足够我回味一阵子,然而真正魂牵梦绕的部分依旧模糊。
她走后我打开电脑,思量许久,在屏幕上敲出一行字:只有懦弱的人才会失忆。 -
玉柳装下花如烟
锦鳞报暖春江边
万里红绸相敬酒
最是此时思君贪
但使新枝冠华彩
三分月照永清泉 -
华年十载同窗度
茂叶连根惟此枝
浅酒杯中留芳影
阑珊晓雨润香丝
今朝送月东南赴
柳黯烛红泪满巾
待到鸾飞重逢日
清凌如雪更相惜 -
二九华年樽对月
三十灯暖酒歌宏
飞鱼入户言美事
落雪连春漫天琼 -
我是前工业时代的金属外壳.前工业时代已经是过时的词汇了,就像八十年代的金属乐.
我有单调的线条和不讨人喜欢的棱角.对其他人来说,我有太多的情感,却被铝合金雕刻的面孔束缚.在后工业时代,政府统一订制了许多张不同表情的面孔,并发给每一个人,规定在不同的场合佩带不同的面孔.人们把这些面孔装在提包里,以便随时更换.我是个前工业时代的人,没有那么多表情可以选择,我流泪时也是平直的嘴角.走在大街上,我觉得孤单,因为没有同样面孔的同伴.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的线条与我的不同?为什么我没有翘起的嘴角和扬起的眉毛?为什么他们有诱人的曲线,而我只有垂线和直角?
我茫然地行走.突然发现几个穿制服的人跟着我,前放也有几个,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被他们包围.他们一步步向我逼近.我看准一个空隙猛的冲了出去,接着拼命逃跑.我看到街上的行人机械地转过头看我,有些人打开提包寻找该更换的表情.
在一个街口他们终于抓住了我.我被按倒,脸贴在地面上,凉凉的金属地面让我感到亲切.我听到一个穿制服的人念着我背上的文字:"Desire0243,报废!"另一个很认真地做记录,口中重复着:"报废!" -
别离一赋绕寒梁
沽酒蓑翁待客商
快雪折梅南向望
流烟傍水两茫茫 -
酷热终于偃旗息鼓,恋恋不舍地离开这个海滨小城。它永远无法征服这里的人类,他们有空调冷饮一系列精良装备,还有街边流淌的精美故事,可以为他们消暑降温。梅雨,对了,还有梅雨那个冤家,总是不识时务地出来搅局。
这天午后,小城迎来了难得的晴天。雨季就快结束了,这多少给小城平添一分欣喜。阳光重现,街边水洼反射出耀眼的光线,孩子踢起水花,几点水珠落进去,惹得水洼一片嘈杂。行人提着收起的伞,持续了一个多月的麻木表情开始融化。
一扇挂有淡紫色窗帘的窗户下,紫色的猫一瘸一拐走出来,坐在街旁看车水马龙。一个穿红色T恤和深色牛仔裤的女孩,梳着老实的马尾,背一只黑色书包沿街散步。迎面走来提旅行袋的青年,神色匆匆,却对身边的一切都很留意,眼中尽是寻觅。
男人,女人和猫在街边相遇,他们都看到另外两个,同时驻足互相打量,似乎不期而遇是剧本中早已安排好的情节,就如千篇一律的肥皂剧,他们都在一丝不苟到表演。男人和女人交换了一个微笑,猫扫扫尾巴。这幅画面只定格了短短的几秒钟,仿佛电影卡碟,跳过去就顺理成章地继续播放,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她理理背包走开,他低下头匆匆离去,惟有那只猫一动不动,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女人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奔进家门,给爱人煮上一杯热腾腾香喷喷的咖啡。然后投入他的怀抱,固执又自私地守护自己的幸福。男人决定北上,即使没有丝毫线索,哪怕漂泊终老,也一定要去寻找一只淡紫色的猫。
猫则决定,今生不再做任何需要考虑三分钟以上的决定。自从情感飘向茫茫宇宙,它就只能靠本能生活。窗里偶尔传出欢愉的笑声,悠然落入心尖,它的眼角就会滚落一滴眼泪,然而它不知为何流泪。
于是每逢晴朗的夜晚,都会有一个男人驻足窗前,衔着空空的烟斗眺望南方,幻想咸咸的海风吹入肺腑。同时也会有一只猫举首天际,追忆北方无限高远的天空。他们都眷恋着淡紫色的梦幻,而被眷恋的人永远不会知晓这份心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