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春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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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云欲凝风欲乱

    罗帐香车不经寒

    斜阳乍暖欺春晓

    蹙眉难展几更年

  • 早春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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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翩翩伶仃雪
    簌簌墙头霜
    痴人莫北望
    早春正微凉

  • 贺春5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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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路寒村傍古林
    浅夜深辙入除夕
    痴人惘断秋冬事
    茫天堪奈岁流金
    低眉把盏欢无寂
    晓梦应凉发早檄
    只将金鼓千回转
    楚山雾尽万岁欣

  • 君子 - [残笔余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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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君子者,行必有所为,学必有所成,进必有所取,闲必有所赋,攻备其道,止据其理。是以动静增益,俯仰凡岿。囚天水扬瞬禹之志,倾万仞逞汤武之威。又兼以德,三顾为恩,两朝忠勉。此先贤所遗,盖慰后世者也。弗能用则非君子,用即忾呼天下矣。
  •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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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空半天雪

    化泥润寸方

    零落难如意

    何为着银装

  • 致意 - [暗影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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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希尔维亚终于停止了延续数月的疯长 我想植物也有冬眠 在我们有意无意地制造大小温室的同时 曾经坚韧的植物们一旦搬入室内 便沦陷在温柔的沼泽里

    如果当初我没有发现它 或者只是当作杂草除掉 我的窗台上就多了一块空地 少了数朵丰韵的绿芒

    自从坐进办公室 身体素质便急速下降 比植物的温室沦陷还要迅速许多 致使过去深埋的隐患也逐渐暴露 比如被我折腾得不堪重负的心脏 比如集中在右半身的硬伤 什么都归咎于打球留下的伤似乎不太公平 可这次的软组织损伤它们绝对脱不了干系

    上次医生说 少操心~

    这次医生说 少走路~

    前者用标准京腔 后者是口音浓重的方言

    那么请问 不操心不走路我活着干嘛

    心痛是隐晦的 暂且忽略不计

    脚痛可是明摆着的 好在与骨头无关 可以慢慢将养

    终究还是逃不过2008 风云突变的年头 想安稳度过是不可能了 处处潜伏着看不见摸不清的变数 即便想做深沉湖底的石头 也总有暗流扫荡你的所在

    北京 上海

    暂且做了选择 无论是否甘心 该走的路是逃不掉的

    The winner takes it allABBA的歌 每天顺着手机铃声和MP3的劣质耳机徘徊往复 听着还是羡慕多些 毕竟说出来便释然 道不尽的才是纠结 

    选择是温婉的死亡艺术

  • 未末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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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至窗前岁至秋
    浓枝淡叶见冷空
    随步联缰趋方仲
    才过巍峨又几重
  • 无月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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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霾低首伏沉江

    乌蓬断雨伴琴伤

    寒宫不省空厢罪

    只羡清凉做晚霜

  • 深阁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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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蝶飞弃空茧

    花落满地霜

    深阁青纱帐

    闲佩冷红妆

  • 罪*恋 - [狂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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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数个夜幕低垂 我期盼天明的眷顾 天亮以后我能见到你 简直成了对白昼唯一的留恋

    你是快乐的 孤单的 美好的 哦!我的多洛雷斯!我将为此情感背负上多么沉重的罪孽啊!请在罪过犯下之前便原谅我吧!

    面对你的抉择 你的孤单 你难以言表却时刻萦绕梦境与真实的孩童般的真挚情感 我只能垂下头 尽管你看不见我 更想不出我卑微的思想里活跃着怎样的念头 一切只为几句话语 只为纠结于橙色湖边的九色莲蓬 期盼着 欣赏着你的绽放 盼望用你的色彩绚烂我的黑白眼眸 请原谅我自私的念头

    当柔弱的阳光照不进你冰凉的胸口 我的怀抱太远 温暖只是恶毒的谎言 我不愿向你泄漏分毫

    我湿润的发梢渴望你的额头——洁白 光滑 柔软得包容一切罪恶和伤害却从未被玷污的额头 那里就是我的天堂

    你顺从的发丝 低垂的眼睑 阴郁的面庞 教我怎样不去赞美它们呢 又教有心的人怎能忽视你举手投足间散落的点点星芒

    听你叹息的声音 比空谷幽兰还要柔弱几分 听你暴躁的渲泄 除了无可弥补的悲怆 还透着明晃晃的孩子气 你是怎样的精灵啊 收不回止不住地馈赠你的情感 仿佛它们诞生之时便不再属于你 随你的追求抑或为人所求 你只是给予 毫无遮掩赤裸裸地给予 你吓坏了别人 刺痛了自己

    仍然义无反顾吗 你的绽放 伴随血红色念珠的散落 滴答答敲打在躺倒的明镜上 映出的究竟是无欲无求 还是欲壑难平 恐怕连你自己都看不清楚

    羡慕你追求的勇气 心疼你凌乱的疮痍 你敞开心胸去接纳 哪怕含有黑色的毒芒

    自卑与自闭 不过是拿来遮掩的藤编的盾牌 向外挡不住伤害 向内隔不断纠葛

    我有多少话想对你说 妄图直白地表达 然而我的情感像面对多洛雷斯一般满怀罪孽 想做到洋洋洒洒亦是不能 只好默默看顾 陪你一同接纳

    直到何时呢?你来宣判吧!

  • 无题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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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云接青翠
    阔水画朱红
    彼岸离人痛
    相思却朦胧

    客舟随波涌
    浪吟对晚钟
    孤芳居寒洞
    虚设巧玲珑

  • 贺春4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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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翠环烟绕紫微

    天香落艳晓风追

    高宫难觅春归处

    自在蓬台伴鸟飞

     

  • 同月思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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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轩院内竹问暖

    玉阁窗外雪寒喧

    遍取凡间冰凌酒

    遥望深宫寄广寒

     

    仅以此诗送给所有佳节难家的羁旅之人,以及身心两地遥相隔念的苦恋之人。

    无论天宫地阙,寰宇四方,我们都在为心中所爱含泪举杯——千里共饮一方水,朝暮同看紫霞辉。

  • 无题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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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袍加身烈骨软

    瑶琴入耳弓角悬

    可怜遍流忠贞血

    空见史家润墨盘

     

  • - [暗影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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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陪同我家丫头去考报关员,趁她奋笔疾书的时候,我获得了无比珍贵的三小时自由时间。

    我所能做的,就是提着我的旅行袋,经过天安门广场,见到许许多多老年旅游团,热热闹闹排着L型长队,等待瞻仰毛主席遗容。

    游荡到最近的KFC,霸占一张桌子,打开买来许久却仍未读完的书,每次捧起它都有些许歉疚。

    音乐与文字可人让人暂时超脱:早起的疲惫,门外的寒冷,第二天又是星期一的事实……陷入轻与重无限调和的世界,忘记冒出来隔绝了一切。

    走出KFC时带着快飘起来的开心,尽管身边的情侣操着浓重的沈阳口音,一度划开包裹我的氛围,正如母体中的婴儿,也许它本不愿出来,却被硬生生挤压拉扯来到这个污秽的世界。然而我原谅了他们,即使他们玩着庸俗不堪的群发消息,但起码庸俗得甜蜜。

    暂别现实世界沉重的阴影是件多么美妙的事。解开一颗纽扣,让项链跟我一起透透气。过去不愿露出过多皮肤,因为皮肤太过白皙,生在女孩子身上还好,作为男人可不够性感,我只好靠项链来补足。

    阳光被衣裳隔开,喧闹被耳机隔开,人群、街边小摊、来回巡视的警卫统统遭受孤傲的视线的放逐。只有此刻,自己才成为真正的个体,独立的我之自我。头脑突然清朗起来,回忆如潮水般涨退,人、事、远方淡淡的依恋,电脑里隐藏的秘密,擦身而过的异国装束,一切都冲刷着我的眼睛和身体,没有一样不是欣喜。

    直到步入地铁站,一步步感受面向低沉与拥挤的深陷,恰好失去音乐的庇护,猛然随着台阶的幅度狠狠跌入现实中,那个披着沉重皮囊的自我。

    来不及想清楚哪个更真实,只有看着脚下轻与重之间的界限,毅然决然地跨过去。
  • 界限 - [残笔余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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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醒来是在凌晨,淅淅沥沥的小雨拍打着玻璃,透过小小的窗户只能看到阴霾的夜空,听到细微雨声。虽是凌晨醒来,头脑却清醒异常,仿佛根本没有睡过。摸索着扭开台灯,灯光突然照亮黑暗的小屋,平日里温暖的橙黄色灯光此刻竟显得刺眼。我闭眼忍过眼球一瞬间的刺痛,别过脸去望着凌乱的床铺,根本不敢正视光源的方向。

    床在小屋占据了很大空间,几乎没有空间做其他的事,反正我也不需要。

    我坐在床边整理思绪,或者说是发呆。足足用了五分钟才计算出睡了多久,这就是今天第一次思考。

    人可以象弹簧一样,我就是。几乎就在发呆结束的同时,我猛地跳起来,仿佛见到极恐怖的景象,例如看见葬礼上棺柩入土时突然滑落,棺盖打开,里面赫然躺着自己的身体。我比弹簧跳得还要快些。葬礼的念头转瞬即逝,我现在没时间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幻象伤感,忙忙碌碌开始准备:刷牙、洗脸、剃须、梳头、擦亮皮鞋......穿好衣服后发现窗外依旧漆黑,暗笑自己没头没脑的急促。今天对我来说的确非常重要,不仅是我生活在这里的第一天,而且要见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比生命还重要的人。

    无奈脱掉外套,拉松领带,为自己弄一杯咖啡,坐回床边一口一口喝着,真想不到这里也有速溶的拿铁。好景不长,短短几秒钟我就按捺不住,站起又坐下,一次次站到镜子前整理衣装,梳理头发,直到衬衫袖口的纽扣快要被我拉脱,直到想起这么短的头发再梳也是如此。可我就是坐不住,剩下的半杯咖啡都被折腾凉了。实在找不到任何细节可以完善,连笑容都训练过不下百次,再看下去自己都觉得腻烦。忍不住再次回到镜子前打量镜中毛躁的傻小子,在我没有留意的时候,镜中的笑容显现些许诡异,我的视线扫过那张脸,竟被硬生生钉在镜子里,良久才得以回神。那笑容明明是我的,却像不受我支配一样,我想停止微笑,可几经努力都无济于事,不知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脸,还是无法控制镜子中的影像——彬彬有理,自然洒脱,但那格式化的笑容实在不像活人脸上的表情。

    算了,反正早已习惯失去支配的力量,哪怕对自己身体也一样。喜欢笑就让它去笑吧,今天是应该多多微笑的。当人太执着于某种情感,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外界的影响是多么容易被忽略啊!我没费什么力气就摆脱了镜子里那股邪恶的吸引力,重新坐回床边时呼吸微微急促。我审视房间,努力想象应该添些什么东西,显然没有空间加张藤椅,除了床和古旧的桌子,剩下的空间连加个梳妆台都显得拥挤。我要梳妆台干嘛呢?但我还是希望有一个,并希望有人坐在前面。简单的规划可以平缓呼吸,不管是因为兴奋、紧张还是恐惧,焦躁一定会坏事。

    我又看向窗外,天还是黑漆漆的,连乌云都看不到。为了避免刚刚有少许平息的紧张死灰复燃,我开始琢磨窗帘的颜色。现在这个显然太花哨了,即使拉开叠在两边还是很凌乱。必须换掉,今天不必,但必须尽快换掉。或者我可以找人帮我挑选,这样增加了一次见面的机会,还能成为邀请她来家里的理由。当然,只是暂时的家。突然发觉对这个小屋做任何改变都是不必要的,我们很快就会离开它,在这之前恐怕还要暂时委屈一下,还好我不急于带她来这里。

    天还没有亮,恐怕永远等不到天亮,我这样觉得。一切都在试图欺骗我的眼睛,扰乱我的时间感。低头看看表,不管天亮与否,现在应该出发了,排除寻找花费的时间,我还是能早到半个小时,那样我就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一个完美的开场白。我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年,出门前经过镜子还要看上一眼,就是这最后一眼,令我不得不脱掉所有的衣服——西装领带太正式太严肃了。迅速换上比较休闲的衣服,现在只能提前二十分钟,没有时间再做仔细的检查,折腾了这么久,最后我还是匆匆出门。

    这里没有高大建筑,即使与建筑物贴得很近,抬起头时都不会感到窒息。天空依然漆黑,街灯昏黄,撒下的琥珀色灯光像来自船头的桅灯摇摆不定,空气湿漉漉的,浑身都像泡在水里,沉重得渴望舒展,每吸一口都像在海底呼吸,我将它归结为自己的兴奋和紧张。我从未走过这条路,但却像匹往返了二十年的老马一样,低头对脚下的砖石、抬头对空气中的奶油味儿都再熟悉不过。此刻我不知走向哪里,唯一清楚的是有个人在前方,我要去见她,给她个惊喜。她会穿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最后一次见她那身吗?希望不要,那身衣服太严肃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不应该换衣服。沿途有家花店,就在前边拐角处,虽然看不到,但我知道那里有一家,而且并不感到惊奇。她喜欢什么样的花?快想起来!这么重要的事为何事先没有想好?焦急之下我加快了脚步,犹豫徘徊是来不及了,第一天到这里,连买件像样的礼物都没时间。希望她不会介意,她那么温柔那么善解人意,一定会理解的。但花不能马虎,不然会被她瞧不起。花店很快出现了,当我转过路口时它出现在那里,比情人约会还要准时。

    我匆匆转了一圈,几乎出于本能地挑选许多小花,其中有雏菊,我叫不出其它花朵的名字,总之很多小小的花朵,聚集起来的颜色连梵高都会觉得难以下笔。我捧着一大捧鲜花,快速穿过三条街道,转了大概九个弯,终于远远看到那家咖啡馆——木质的大门,没有窗户,黑漆漆的砖墙上悬着一块招牌,木门上方一根铜臂从墙内伸出,手里提着昏暗的吊灯,那是唯一的光源。铜臂上的油漆早已落尽,覆盖着斑斑点点的铜绿。从外表看不出这是一家咖啡馆,它比上个世纪的欧洲铁匠铺还要简陋。但我知道她就在这里,二十分钟后她就会跟我一起坐在角落,手里捧着大大的咖啡杯,她精巧的鼻尖轻轻触摸升腾的热气,就能吸掉咖啡味道的精华。

    明明很近的距离,明明我快步前进,可还是花了好长时间才走到木门外面。此刻我微微气喘,不得不停在门口以免心脏跳动过快。为什么要紧张呢?她还没到,我好不容易得知她的行程,比她早一步到达。现在我只要拉开门走进去,选个能看清门口又不被打扰的位置,放下花等待她的出现,这段时间足够我冷静下来,只要木门没有残旧到被我拉坏,今晚的一切就将顺理成章。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拉开门。咖啡馆里静得出奇,木门吱呀的响动格外引人注目,几乎所有人都看向我——捧着一大束鲜花的男人呆立在门口。然而他们像根本没有看到我一样,继续专注于自己的咖啡和谈话。

    我在门口大概站了一分钟,也许没那么久。拉开一扇木门没那么难,我想着迈进咖啡馆,可是要往里走确需要无尽的勇气。我扫视整个咖啡馆,想找到适合我们的位置,然而我却看到了她!不是在角落里,而是坐在最靠近门口的位置。

    “浩泽……

    显然她比我更早发现对方,大眼睛里充满惊讶和难以置信,手中的咖啡杯悬在半空,接着重重落下,里面的咖啡都溅了出来。她不管这些,起身扑到我身上,双臂紧紧搂住我的后背。距离太近了!惊讶中的我出于本能移开鲜花,即使如此还是被碰掉了几朵。她紧紧搂着我,而我还没有从见到她的惊讶中解脱,就又被她过度的激动吓了一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空闲的手不自然地放停在她的后背。

    她很快脱离我的身体,就像她突然扑进来一样,我看到她眼中有泪花转动。不过她一如既往的坚强,这点没有随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眼泪终究没有落下。

    “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熟人……”她说,有些哽咽,情绪依然激动。

    我拉着她坐下,将花送进她手中。她捧着花努力的克制,不知是出于惊喜还是惧怕,她哭了。她低着头,声音很小很小,肩膀微微颤抖。我想过去搂住她说些安慰话,可还没等我起身,她突然抬起头问道:

    “你怎么会来?”

    这一问太突然,我只好结结巴巴的回答:

    “我......来找你的。”

    泪痕还没有干,但她根本不在乎,连擦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双眼直视着我,锐利的目光丝毫没有被泪水遮挡。那是钟无比温柔的锐利,看得人心荡神移,我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唯恐避之不及。

    “你是跟着我来的?为什么?”

    她的声音还有些急促,但已经非常连贯,我想她不会再哭了。

    “我想见你......我以为会比你早点到,没想到......”

    我故作镇静,其实她的逼问已经令我措手不及,本以为会是个浪漫的重逢,可从见到她开始我便慌乱不堪。

    “你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找我呢?走了这么远的路,就为了见我一面吗?”

    她的“为什么”太多了,问得我快要发狂。这段路的确很漫长,但我赶到这里,可不是为了简单的见一面。我要说出来,慌乱该停止了,我必须说出来!

    “我......”

    “你不该跟来的。”我的话还没出口就被她打断。

    “我在等一个人,他就快到了。”

    她再次抬起头,目光逼视着我:

    “你真的不该来。为什么你要出现?天啊!增加我的愧疚吗?”

    说着她又开始哽咽,眼泪不听使唤地落下,这次是大滴大滴地滚落。本该震怒的我竟然没有丝毫反应,什么是我不该来?谁是你要等的人?这就是我长途跋涉得到结果吗?可看到她落泪的样子,无论怎样我都说不出这些话。我起身走到她身后,轻轻搂住她颤抖的肩膀,这一刻我感觉到她的虚弱从手掌一直传入我的胸膛。我该说什么?我该做什么?拥她入怀还是就此离开?多少次了!对于她我徘徊过多少次了!无法拥抱又无法离开,得不到却难以割舍,难道我抛弃一切追她到这里,就是为了再次陷入这般困境吗?

    我应该说些什么,起码告诉她我的想法。这时木门的吱呀声再次传来,我们都不由自主抬起头。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看到我们,眼里喷射着怒火。谁都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冲上来抓住我的衣领,抬起拳头砸下来。我本能的用力一推,将他推向木门。轰的一声过后,他的身体有些发软,任我将他顶在木门上,看来这一撞不轻,木门没有被撞碎真是奇迹。

    “浩泽!”

    肩膀被柔软的手抓住,虽然微薄,但我感觉到肩头的手正拼命拉开我。我无奈的退开,她立刻抢上去叫着男人的名字,察看他的伤势。那男人很快清醒过来,她高兴得像只兔子,钻进男人怀里含泪欢笑。

    良久他们才注意到我。我呆立在一旁,经过这番吵闹,咖啡馆的其他人竟仍然若无其事,继续他们自己的事。

    她似乎在说什么,我无心去听。如果不是他们一直占据着门口,我恐怕早已逃之夭夭。逃避不是最好的办法吗?起码是我最擅长的。而此刻我却要眼睁睁看着他们在我面前表演什么久别重逢破镜重圆的好戏。管她在说哪些陈旧的台词,我只想离开,即使不知道去哪里,即使明知无法回到过去的世界,任何迷失任何漂泊乱撞都好过咫尺间直面血淋淋的撕扯。可这里连扇窗子都没有。除了漆黑的砖墙就是阻挡的门口,甚至不知外面是否依然阴暗。

    也许她说了很久,也许她说了很多。但我唯一听到的,就只有一句“抱歉”,比“对不起”还要简短。

    我是如何离开憋闷的咖啡馆?也许在他们之后。总之我走出哪里了。那束花呢?还留在桌上吧。此刻站在天桥上,脚下滚滚车流无力地涌动。为什么天还没有亮?是不是我搞乱了时差?这里真的有那么远吗?我顺着车流望去,薄雾在前方弥漫,雾气中挤满了车灯,它们艰难的移动着,像无数只饥渴难耐的野兽,眼睛死死盯住猎物,脚下却难以寸进。大概被汽车的嘲闹声所惊扰,远方的雾气显得烦躁不安,似乎在翻涌滚动。遥远的天边一片火红,那里再也看不到任何事物,只有一片烈火般燃烧的天空。正是它鼓动天边的雾气,不停蒸腾翻滚。

    无论前方存在什么,现在都与我无关。即使燃烧过来,能烧毁的只有我的皮囊罢了。

    我的胳膊耸拉到栏杆外边,手里的酒瓶滑落,硬生生砸在桥下一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司机看看布满裂纹的挡风玻璃,熟视无睹一般打着哈欠。我扫视缓缓移动的车辆,所有车里的人都是同一幅麻木的表情,偶尔打个哈欠。他们的目光呆滞地盯着别人的尾灯,不知已经在路上塞了多少年。我回头看向身后,迷雾背后依然是一片火红。那些汽车正排队钻进去,火光笼罩下,所有的车都像生了锈一样通体暗红。

    想醉却无法醉倒的时候,明白喝醉是多么愚蠢的事。

    我沿着拥挤的街道行走,身边经过的人规矩的走在街道两侧,没有人逆向行走,他们从不转弯,更不会停止,他们朝一个方向走下去,绝不回头,。我跟他们一样。记不起走了多久,也许三、四个小时,也许更久。我明明走着,竟然一点都不感到疲劳,一点都不感到饥渴。从何时开始失去知觉的?刚才的啤酒是什么味道?记不起了,更不可能找回瓶子重新品尝。手指触摸脸颊,没有温暖也未感到冰冷。我努力呼吸,终于清楚的感觉到潮湿的空气涌入肺里,这让我有些许安心。虽然我一直朝着火红色的天边前进,走得再久空气依然潮湿,难道那翻滚的火焰根本没有温度吗?

    我不能再走下去了。要我忘记为什么来这里,明知无法回头还是义无反顾的来到这里,却要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而再次启程,踏着决绝的步伐不知何时何日才能稍作停留,我办不到。即使脚步不听使唤,我也要停下,回头去找她,起码说出要说的话,为此我不知准备了多久,从一个天黑到另一个天黑。即使天空永远是黑的,我也不可能发觉。我的脚步丝毫没有减缓,即使我努力回头看向来时的路,脖子都要扭断却始终无法停止。我要去哪里找她呢?离开这么久,他们去了哪里我完全不知道。没有人告诉我,没有人可以打听,但有个自欺欺人的声音告诉我,如果此刻不回头,将永远无法再找到她。

    我将全身的力气用在双腿上,肌肉一阵阵痉挛,膝盖撕裂般疼痛,绊了自己一跤才勉强停下。

    我要回去。这个信念太沉重,如果我放下它就会立刻随洪流漂走。我觅着来路疾行,渴望奔跑却根本迈不出更大的步伐。

    与来时相比,这次走得更久更远。我凭什么相信他们还在咖啡馆?凭什么认定还能找到他们?我连转弯都不能了!

    我永远都找不到她的。然而她可以找到我,她的确这么做了。当我靠墙坐在角落时,她找到了我。她永远那么美,无论在哪里出现。

    她拉着我信步前行,这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应该很柔软吧?心中痛恨为何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她轻皱眉头,我有点担心是不是太急于感受而弄疼了她。这次我们走得很慢很慢,渐渐再也看不到任何人,除了我们俩和身旁低矮的灌木。她紧紧握着我,仿佛怕我跑掉一样,另一只手轻轻滑过灌木顶端,细碎的石子被我们踩过时的力量挤压得咯吱作响。我听到空气轻微的躁动,呼吸不再困难,夜风吹得我头脑清凉,甚至能嗅到大海的咸味。

    转过一片树林,我们真的看到了海。我们都不曾来过这里,却像在附近长大一样熟悉海水和沙滩。海天相接的地方,雾气不复存在,火焰躲在天幕之后翻滚,漆黑的天空和海水变成巨大艳丽的裙摆,飘荡中满眼都是火红。

    “你不该来的,浩泽。”

    又是这句台词。

    “你真的是跟着我来的吗?”

    当然,虽然我不打算说出来。

    “你知道不该来的,你知道的……

    我知道,但还是来了。

    “让你抛弃那么多,我会内疚,会不敢见你的,你知道吗?”

    我只想陪你走一程。虽然这不是我的全部期盼。然而期盼是多么愚蠢的事啊!我被期盼耍了,却并不感到愤怒。

    “浩泽!回去吧,好吗?”

    她看着我,眼中满是惊恐和歉疚,没有我幻想了一千次的情感。她在等待我的回答。回得去吗?我走到这里,做了最后想做的,失去本来就不指望得到的,下一步就是投入火红的天边熔成灰烬。

    我想握紧她的手,再也不愿任她悄悄离去。然而我的手松开了,她却依然紧紧拉着我。她倾斜身体,在我们的嘴唇接触之前,我听到她说:“回去吧,我给你留了东西……

     

    我艰难地撑开无比沉重眼皮,强光晃得我一阵眩晕。到处都是白色,连人也一样。我躺着,感觉不到白色床单下的身体。床边的女人颤抖着吻了我,我猜她想说些什么,但她只能捂住脸强忍抽泣。很多人陆续围上来,他们说我昏迷了三天。走了那么远的路,难道只有三天吗?

     

    我的床铺靠近窗子,午后的阳光照得人困倦。我百无聊赖地翻阅未完成的论文,妻子在身旁削着苹果。

    “真想不到,你跟那些化学药剂打了那么多年交道,竟然差点被简单的氯化物要了你的命。”说着她抬眼看我的反应,见我依然专注于面前的纸张,便随手拿出一张卡片递给我。

    “似乎是你的朋友寄来的,在你出事之后。但我不知是谁,也不知来自哪里。”

    我接过卡片,又是娟秀的字体,与过去一模一样,卡片上写着:我走了……

  • 凹凸 - [狂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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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活着就像男人的某个部位,突出才有快感。

    人活着就像女人的某个部位,深邃才有诱惑。

    如果你追求的是快感,渴望的是诱惑,那么你就是作为男人或女人的某个部位活着。

    如果抛开性爱,只从纯粹的精神层面来考察恋爱,那恋爱就与意淫无异,都是精神享受罢了。不愿发生性爱或者频繁恋爱的人其实都是意淫狂;常常将纯精神上的爱挂在嘴边的人,是变态意淫狂,他们连幻想都找不准方向。

    这些话似乎极色情,不该说出来甚至想都不该想。但我不说出来的真正原因,是身边布满变态意淫狂。

  • 度过多少个心神不宁的日子,自己也数不清。

    已经懒得为混乱的思绪发愁,即使每天都做出改变的决定,也会瞬间被轻易击毁。

    那个击毁它的力量,包含着虚假的愉悦和无望的苦楚。

    愉悦和苦楚是两道海岸,我的海水在湾中纠缠集结,来回游荡。

    我不停冲刷此岸,拍击彼岸,能量一点一滴积蓄,最后迎来海啸的爆发。

    然而海啸无处肆虐,只能向更深的海底宣泄,猛冲下去,接着缓缓下潜。

    它的爆发不会伤人,只会伤己,所以我并不担心。

     

    手忙脚乱赶完一篇《海德先生》,完成后不敢回头看,深恐自己都不喜欢。

    其实我对它并不满意,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我完成了它,与众多在笔尖搁浅的故事相比,它是无比幸福的,这一点权当自我安慰。

    过去写过东西都会修改整理,虽然在别人看来我的修改与一气呵成差别不大。

    过去会撕毁原稿,现在不能了,方块字都是写在屏幕上,刻在硬盘里,我买不起新硬盘。

    大学时即使身边有电脑,还是尽量用铅笔写作。坚硬的笔尖与粗糙的稿纸摩擦,发出沙哑的呻吟,一点点被磨掉,然后将头插入铅笔刀,痛苦的转动一番,削掉自己的肢体,抛开残渣碎末,然后重新开始轮回。

    如此描述对一件普通事物的折磨似乎有些变态。我得承认不止一个人指出我的变态,连我自己都被说服了,相信他们所指的那个人的确有些变态。还有人说我在蓄意培养双重性格,这倒是事实。我一向敢于承认,而且敢于大声说出来,一则我不在乎,二则可以在做坏事时拿来当借口,三则,我坚信承认自己变态的人不是真正的变态。总之我没有去杀人放火,没有截住独归女性(除非我真的是双重性格,做了也不知道),有什么标准尺度可以衡量我是否变态,谁又管得着。

    回到写作上来,目前还有些悬念小说的想法,设计一个人的死亡很容易,给我一个基调,我可以为主人公设计出上百种死法,期间经历上千段波折。然而让他或她劫后余生,再昂起头勇敢的活下去,这就不是我擅长的了。

    与某人的谈话中多次触及过死亡的问题。死亡的美丽在于它的出现即是永恒,不容你奢望丝毫变通。出生即凝固的事物,即人类追逐了上千年的永恒。时至今日依然有人追逐它,有些人狂热,如某种宗教信徒,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人弹”都是该谴责的。其对宗教的狂热程度我们无法完全理解,就像他们无法理解我们的不理解,事实是,我们永远不可能也不愿意进入他们的角度和境界去试图理解。媒体曾经爆料说很多“人弹”是在家人收到威胁,或者自己被捆绑在汽车里,甚至是死后尸体被绑上炸弹实施袭击。报道的真实性暂且不去讨论,这种现象不可避免的存在,但其在所有袭击中所占的比例恐怕微乎其微。当人狂热到可以随时付出生命,他不是疯子就是英雄。时下不需要英雄,狂热分子以疯子居多。

    我再次证明了描写疯子的死亡多么轻而易举。疯子(不管是全疯还是半疯,永久疯还是暂时疯)的行为难以理解,做什么事都有可能,所以怎样写都行得通。这更加证明了我不是疯子,所以我才会选则疯子的行为来写,于己方便。尽量不去想想疯子会怎样,我又会怎样,想通与否都是跟自己过不去。

    最难对付的不是疯子寻死,而是一个完全(相对来说)正常的人,一个聪明优雅而且充满吸引力的人想去寻死。可以说很难找到什么理由说服他不去走那条路,如果我有能力尽量延缓,我会去做,希望不要再有没心没肺的人刺激他,那是帮倒忙,哪怕阻止他是出于自私的原因:不想失去少有的吸引。

  • 无题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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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绿塞春堂 怎省得残时模样
    未尝有念 何以留恋

    孤舟悄泊兰花渚 恐惊秋鹭
    钟磬满江 烟里难忘心伤
    莫相思
    一筹江水 两岸垂杨
    寒弦清涩无所向
    旧日之日稀落 新梦之梦微凉

  • 杂言 - [暗影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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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我已经懒了很久。新开张的blog只是转移了原来的文字,一些不想丢掉的东西。太清楚自己,如我般喜新厌旧,不久之后定然无心顾及老blog,从而渐渐丢掉它和它身上被我刻下的伤疤。从小就有个习惯,拿一样旧东西在手里,反复思考三次,如果觉得它再没有什么价值,就干脆扔掉,不管曾经多么喜欢它,不管它给我留下过何种回忆,这些都无法阻碍我在一分钟之内作出决定,然后立即执行,不带一点留恋。

    并不是每次都能贯彻原则。扔掉一件东西很轻松,甩甩手扭过头就好。忘掉一样东西也不困难,哪怕曾经珍惜爱护,只要它从视线中消失超过72小时。但要忘记一个曾经无比珍视的人,恐怕除了失忆这一条路,别无其它,就连可怜兮兮的小小回忆都那么珍贵,值得反复琢磨。也许半小时的情感,甚至半小时对爱的记忆足够了。

  • 不断为那半小时的记忆所折磨,我的黑眼圈越来越重。习惯了夜夜被梦惊醒,医生说这是精神压迫的表现。每晚都会梦到一个淡粉色的背影,从头到脚都是淡粉色——淡粉色的帽子、淡粉色洋装还有淡粉色的靴子,手里提一把带小太阳花的雨伞,走在一条狭长的石板路上,两边树木不停抖落头顶金黄的叶子,埋进路边湿漉漉的泥土里。我记得梦里阳光明媚,太阳花小伞收着,粉色的背影调皮地摇摆前行,粉色的靴子踏在湿漉漉的石板上,发出清脆的鸣响,偶尔踢起一小片水花。

    我站在高处,对于路的方向,我比粉色的人看得更远,但我却不知她去向哪里。她似乎比我清楚得多,每一步都极尽悠闲而且毫不迟疑。我看着粉色的人在一片湿漉漉的金色里越走越远,我觉得应该去追上她,可双脚竟难挪寸步。我就这样看着,任粉色的人渐行渐远却什么都不做,那跳跃的背影一点点在心头篆刻,我却纹丝不动。湿漉漉的叶子滴下冰冷的泪水,打在后颈,接着传遍全身。于是盛夏的夜晚,我会被那寒冷惊醒,裹条毯子去找没喝光的白酒。有那么几次,我与粉色的人如此接近,近到几乎能听见她的呼吸。即便如此,我未曾凭借轻缓的呼吸和几乎触摸得到的淡淡幽香找到任何蛛丝马迹,半小时的记忆里依然没有她的信息。

    今夜依然是不安静的夜晚。睁开眼的一瞬间,金色的背景里那抹淡粉色被黑暗悄无声息地吞没,我盯着方格子天花板,感觉一滴冰冷的汗水自额头滚落。我没有穿上衣,破旧的牛仔裤却套在腿上,才记起原来我是在整理房间时睡着了。我下意识的抹一把脸,竟然发现眼角还挂着泪水,额头凉得像雨打过一样。随手抓起床单披在身上,想不到盛夏的夜晚也会如此寒冷。绕过几只空荡荡的纸箱,我试图从冰箱(目前唯一运行的电器)中找出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结果一无所获,只好拿出半瓶矿泉水一饮而尽。冰冷的水从嗓子挤进去,划过食道直砸进胃里,像无数小冰锥瞬间刺入血管,细微的痛楚散布全身。我打个激灵,拖着随之而来的眩晕移到窗前。刚刚搬了家,卖掉父母留给我的房子,到这闹市区的高层住宅楼买下一间小小的屋子。别人都说我傻,原来住的地方很安静,空气也好,房子比现在大很多。也许我曾经喜欢那里,毕竟房子前面有球场,窗户后面有绿地,不高不矮的第三层,不多不少的几个房间,不冷不热的冬夏,的确是个居住的好地方。但就是这样不高不矮不多不少不冷不热不吵闹也不静谧的地方,住起来像个温暖的棺材,无论是否有益于健康,人已经躺在里面了。最让我觉得憋闷的是,房间的窗户很小,柔顺的月光吃力地挤进来,地板上那个小小的方块就是它的遗骸。不记得过去是否做过这样的傻事,我曾试着用窗帘埋葬月光,结果是更加可怕的黑暗。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卖掉了房子,来到市中心附近买下一间小得多高得多的屋子。闹市区里每一套房子都尽量挤得更小,抬得更高,我安家的这栋大厦就像混凝土蚂蚁窝。

    可以说进入房间的第一秒我就知道这是我喜欢的地方:一扇从天花板垂到地面的窗户。整个窗户就是一块玻璃,没有一根多余的横梁阻挡我的视线。听说就是因为这扇过于广阔的窗户,房子始终买不出去,大部分人不喜欢太明亮的地方。

    我实在很讨厌整理,搬进来后只做了三件事:扯掉窗帘、打开箱子、插上冰箱。现在看来,起码有两件事做得还算明智。我靠在窗边,身体随着心无力的滑下去,瘫软在地板上。搬家时翻出一本发黄的日记,一只金色的小锁头挂在本子边缘,恐怕即使未曾失忆,我也不可能找到钥匙。我用手握住锁头稍一用力,竟然将它连同本子的外皮一起扯掉。在为家私打包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坐下来翻看十几年前的笔迹。我猜自己很早熟,那时的我曾羡慕失忆的人,他们可以忘记所有伤心的过往,而那时的我,正被对一个女孩的暗恋所困扰。不禁觉得好笑,我竟然那么早就懂得暗恋,竟然还会羡慕失忆的人。现在我深受其害,脑子和心都空空如也,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对着镜子都不敢肯定这就是我原来的样子。常常被噩梦拉回漆黑的深夜,却对如何破解毫不知情。重新认识身边的一切,这过程新奇又如此折磨,快要分不清是快乐还痛苦。虽然是午夜,外面的温度依旧很高,眨眼的霓虹,穿流的车灯,还有半遮半掩的红灯绿火,黑暗被繁灯搅得热气腾腾,整个夜空都在翻滚。隔着一层玻璃,我几乎能触摸到外界的热度。而玻璃背后,我的小屋使我像个古板的哲学家,从脸上到心理都蒙着一层薄薄的白霜。

    我倚着有些发烫的玻璃,被冰水浸得有些麻木的大脑总算稍微舒服一些。高高在上的我听不到外面的热闹,却可以触摸那时刻升华的温度,有窗户保护我,不用担心被烫伤。就在半年前,我还嫌城市里太吵闹,电话整天响个不停,不是催稿就是有陌生的熟人来骚扰,使我无法安心整理半小时的记忆。于是我赶出一个月的稿子,然后独自一人背起行囊,连续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跑到一个肯定没人认识我也不可能有人找到我的小村子,在村边几乎没花什么钱就租了套半废弃的民房,打算过一段静谧的乡村生活。第二天天没亮就去爬山,结果不但错过了日出,还带着腿上两道伤口,浑身被露水打得透彻,托着裹满双脚如铅块一样沉重的泥巴,快中午才总算活着回到家里。当天晚上我第一次尝试露天洗浴,井中打出几桶水,装在村民借给我的水缸里,我赤裸裸站在院子中央,干净的夜空像一片深沉的蓝色大湖,山里微凉的空气从毛孔流进我的身体,早晨的不快顷刻间一扫而光。我舀起一瓢井水,带着些许对大自然的虔诚浇在身上,又是一刹那,我开始咒骂刚才的愉悦。从此我都会将水烧滚,哪怕再放到冷了,才敢往身上试。就这样过了三天,我实在忍无可忍,满山遍野的鸟静蝉鸣轰隆隆涌进我的耳朵里,铺天盖地的浑然天成容不得回避硬生生钉在我眼前。第四天我赶最早的一班车,不在乎绕一下路,坐火车到邻近的城市里再搭飞机,只为快一点回到热浪滚滚尘满喧天的都市。这里有熟悉的马达声,操各种语言的人,纸醉金迷的夜晚,我恨不得立刻扎入这仅仅告别几天的喧闹,尽情享受它的怀抱。

    此时此刻窗外的夜空看不到星星,地上布满泪水浸泡的如痴如醉和鲜血般流淌的旧爱新欢,漫溢的爱与恨淹没一点点如蝼蚁般的你我。努力回想梦中粉红色的背影,却无论如何难以将她放置于眼前的景物中。伴着最爱的喧闹,不知不觉陷入深深的睡眠。
  • 贺春3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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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柳装下花如烟
    锦鳞报暖春江边
    万里红绸相敬酒
    最是此时思君贪
    但使新枝冠华彩
    三分月照永清泉
  • 送月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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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年十载同窗度
    茂叶连根惟此枝
    浅酒杯中留芳影
    阑珊晓雨润香丝
    今朝送月东南赴
    柳黯烛红泪满巾
    待到鸾飞重逢日
    清凌如雪更相惜
  • 贺春2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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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华年樽对月
    三十灯暖酒歌宏
    飞鱼入户言美事
    落雪连春漫天琼
  • 驿路行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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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离一赋绕寒梁
    沽酒蓑翁待客商
    快雪折梅南向望
    流烟傍水两茫茫
  •   酷热终于偃旗息鼓,恋恋不舍地离开这个海滨小城。它永远无法征服这里的人类,他们有空调冷饮一系列精良装备,还有街边流淌的精美故事,可以为他们消暑降温。梅雨,对了,还有梅雨那个冤家,总是不识时务地出来搅局。
        这天午后,小城迎来了难得的晴天。雨季就快结束了,这多少给小城平添一分欣喜。阳光重现,街边水洼反射出耀眼的光线,孩子踢起水花,几点水珠落进去,惹得水洼一片嘈杂。行人提着收起的伞,持续了一个多月的麻木表情开始融化。
        一扇挂有淡紫色窗帘的窗户下,紫色的猫一瘸一拐走出来,坐在街旁看车水马龙。一个穿红色T恤和深色牛仔裤的女孩,梳着老实的马尾,背一只黑色书包沿街散步。迎面走来提旅行袋的青年,神色匆匆,却对身边的一切都很留意,眼中尽是寻觅。
        男人,女人和猫在街边相遇,他们都看到另外两个,同时驻足互相打量,似乎不期而遇是剧本中早已安排好的情节,就如千篇一律的肥皂剧,他们都在一丝不苟到表演。男人和女人交换了一个微笑,猫扫扫尾巴。这幅画面只定格了短短的几秒钟,仿佛电影卡碟,跳过去就顺理成章地继续播放,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她理理背包走开,他低下头匆匆离去,惟有那只猫一动不动,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女人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奔进家门,给爱人煮上一杯热腾腾香喷喷的咖啡。然后投入他的怀抱,固执又自私地守护自己的幸福。男人决定北上,即使没有丝毫线索,哪怕漂泊终老,也一定要去寻找一只淡紫色的猫。
        猫则决定,今生不再做任何需要考虑三分钟以上的决定。自从情感飘向茫茫宇宙,它就只能靠本能生活。窗里偶尔传出欢愉的笑声,悠然落入心尖,它的眼角就会滚落一滴眼泪,然而它不知为何流泪。
        于是每逢晴朗的夜晚,都会有一个男人驻足窗前,衔着空空的烟斗眺望南方,幻想咸咸的海风吹入肺腑。同时也会有一只猫举首天际,追忆北方无限高远的天空。他们都眷恋着淡紫色的梦幻,而被眷恋的人永远不会知晓这份心思。
  •   走出车站,熟悉的喧嚣扑面而来。当一座城市丧失了情感,只有凡音俗语才能存活,满街的叫卖唱起主角,人就像缩小了几亿倍,进入一个杂乱无章的世界。某个微小粒子无意识的跳跃,也许就是未来的方向。
        跑到乐队排练的旧仓库,大家都像往常一样聚集,只是脸上的表情像被冻结了。与大家一一拥抱后,他们带我去看森哥的遗体。
        肃穆的灵堂寂静索然,森哥的照片挂在墙上,冲着我们微笑,那笑容像是在说:这不过是个玩笑。照片下是盛着他身体的玻璃棺。我走上前,所有的力量突然被抽走,脆弱的脊柱再也无力支撑被混乱重压的身躯,整根轰然倒塌。棺中他高大的身躯静静沉睡,四肢不成比例的修长,从尸布下露出长长的一截。我扭头望向照片,他依然笑着,只是渐渐模糊。
        “自从那次陪你在外五环飙车,森哥一直心神不宁,”小宇——乐队的贝斯手——轻轻诉说着。
        “他常说羡慕你,敢那么拼命去爱。后来他也去了外五环,骑那辆越野机车。他一路狂飙,虽然多年没有飙车,但对他来说超过你的速度不难。他曾险些与一辆卡车正面相撞,但他躲开了。没人知道那晚他跑得多快,只知道已经远远超过二百。回来后他嘱咐一定要把车交给你,然后一个人离开了。第二天,他被发现死在家里,是自杀。”
        听着小宇的讲述,我早已泣不成声。

        出殡那天风很冷,送葬队伍一样冷清。出来时远远看到一个高挑女人站在森哥留下的机车前,捋着被风扯乱的长发轻轻拭泪。小宇告诉我,那是森哥过去的女友,也是唯一的女友。
        我走上前去,感谢她出席葬礼,问她是否需要帮忙。她浅浅一笑,问我是不是这辆车的新主人。我回答是的,她求我用这辆车载她一程。
        我载着她在五环上跑了一段,然后按她的指示送她到一栋典雅的别墅前,她说那是她的家。临别时我问她的名字,
        “森把我刻在心中,你在那里会找到我。”说完她大步跑进大门。
        我低头仔细寻找,发现在油箱侧下方刻着一个名字——Cissy

        第二天大家陪我去森哥墓前道别。轻抚石碑,死亡的气息在掌心凝结,我体验过死亡,却从未想到被掩埋的会是你。我活了下来,却犹如死去,当初若是我死掉,结果会好得多。我尽量挺起胸膛,让森哥看到我的坚强。照片中的他露出释怀的微笑。
        回程中小宇问我能否留到明晚,因为他们组织了一场演出,那将是乐队最后一场表演,届时也会正式宣布解散。
        “我们请来另一位主音吉他手,你回来做主唱,我想那也是森哥希望看到的。”
        “本来我们还在为主唱的人选发愁,乐队里没人能兼任,还好你回来了……”说到这里小宇不解地望着我,我苦笑,对他的猜测不置可否。
        天黑后给小茜发一条信息,告诉她明晚我有演出。然后等待,结果等到的只有沉默。
        排练很紧但进展迅速,因为都是过去的曲目,只要稍加磨合。吉他手很有天分,技巧上可与森哥媲美,只是少了些灵性。森哥是可以让吉他在指间舞蹈的。
        直至上台前一次看手机,屏幕上还是空空如也。我关掉手机——第二天才看到短短的两个字:“加油!”
        今晚台下仍是一片寂静,但这次是因为深深的哀悼。熟悉的旋律响起,在人群中寻隙穿行,接着猛然跃至半空,像焰火一样绽放。我深吸一口气,心中默念:
        “这首歌当作道别的礼物吧。明天我也将离去,像你一样永远不再回来。”
        音符在空气中猛烈撞击,随着歌声的旋律,台下的气氛轰然爆裂,情绪汇成滚滚岩浆,意欲吞噬一切。激情与悲凉交汇成的洪流席卷整个广场。我用高音推起层层巨浪,顷刻吞没台下人群,打湿每对眼眸。无论他们怀着什么样的情感,此刻都已被点燃、煮沸。
        我扫视人群,森哥就在其中。他向我微笑,印象中魁梧的身躯此刻瘦削修长,人潮中显得格外突出。面容像是大理石雕刻出来的,惟有最具才华的艺术家才能理解每一条纹路所蕴涵的情感。
        一曲奏毕,我走下舞台,人群如红海分开一条道路,通向载着森哥离开的机车。我踏上红色地毯,经过森哥身旁,他的面容有些模糊,陌生得几乎无法辨认。我没有停留,径直走到机车旁,点燃火机抛向洒满汽油的车身,瞬间它变成一团的火球,再次引燃这个巨大的油桶,音乐烧得灼热,人群几乎被蒸发。一片火焰炼狱骤然降临。我沐浴在火海中,含泪涅磐。
        再次踏上海滨小城时,我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没有告诉小茜回来的事,她也没有问起。雨季悄然来临,细细的雨丝编织成一张巨大的网,绵绵地笼罩着整个城市。人们被网拖慢了速度,爱恨来得都有些迟钝。城市披上忧郁的青灰色面纱,俯瞰着五颜六色的花伞在街上游动,形成一条起伏的五彩大河,伞下是千篇一律麻木的脸庞。
        一个人踩着软绵绵的沙子,不远处沙滩上杂陈着些线条,一大半已经被海水冲散了,但仍看得出是情侣留下的爱情誓言——天长地久之类的鬼话。说出来总是需要有人相信的,浪漫故事不就是靠它们支撑吗?一旦新的故事开始,以往的珍惜啊永恒啊之类婆婆妈妈的噱头,顷刻间就如昙花一现,回味都来不及就被抛在脑后了。失去了支撑,旧故事也会像个沙堡一样崩塌,主人公被赶下舞台,在此岸的世界里一蹶不振,只好眼巴巴看着残渣满地,废墟上建立新的故事,并惊讶地发现它竟是旧故事的翻版。接着新主人入住,“新”的格局,“新”的情节,如果够耐心,也许还能看到“新”的结尾。
        走着走着,一道熟悉的景象刺入视线。淡紫色的窗帘,雕花窗棂。但这次我没有犹豫,转过头向城郊走去。
        远远看到那个传说中的帐篷,这栋住宅选址很考究,立在杂草矮楼之中并不显得突兀。在它面前我竟失去了勇气。斜阳为我的侧影镀上一道金边,黄昏来得越来越早,也许换个角度看它会更美。深吸一口气,早已下定的决心告诉我该无所顾虑。勇气这东西很奇妙,有时它并不源于勇敢,而是看一个人有多愚蠢。
        一步步接近未知的命运,心脏开始剧烈跳动,呼吸也变得凌乱。这时帐篷里跌出一个少年,头顶缠着绷带,面无血色,连嘴唇都白得像石灰。他摇摇晃晃,像踩着海浪行走。擦肩而过时险些与我撞个满怀。我打量着他,他则像见了债主一样,满口道歉跌跌撞撞地跑掉了。
        我走进帐篷,女巫正在调药。与我想象中的样子差不多——老妇人,看起来和蔼,眼底却泛着野兽发现猎物时的贪婪。我把所有财物都交给她,直到自己一文不名,求她帮忙把我变成一只猫,一只淡紫色的猫。她似乎早已料到我的意图,从容地取一瓶蓝色液体加入手中的药瓶。随着气泡涌动,一阵蓝烟升起,又立刻散尽。她将瓶子递给我,一副做了亏本生意似的不情愿。可她的眼睛告诉我,她的要价标准是榨干顾客最后一滴油水。我接过瓶子,怕自己会在最后一刻失去勇气,所以丝毫不敢迟疑地一饮而进。奇迹在体内酝酿、积聚、爆发,血液像决堤的洪水横冲直撞,将血管壁扩张到极至,马上就会胀破。接着眼睛花了,我像是车上甩下来的乘客,眼巴巴看着世界高速旋转,而我早已脱离完美的协调,脚底渐感无力。我颓然跌倒,抬眼依稀看到小茜的倩影,看不清脸庞,但我知道是她。我向影子伸出手,挣扎着想去触摸,可总是差那么一寸。她一定在笑,笑我的无能,幼稚还有像水面一样脆弱的情感神经,只需单指撩拨就会泛起涟漪。其实她不曾看到,不远处的水波已汇成怒吼的巨浪,吞噬了锈饥斑斑的理智。她幸福,她沉醉,她不顾一切去爱,她说再也不会离开这个城市,不知是为了爱而不再远行,还是为了结束漂泊才去爱。
        我碰不到她,想喊她的名字,喉咙又被什么东西卡住,除了呻吟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昏厥。醒来时已是午夜,万籁俱寂中一种独特的旋律若隐若现,仿佛纯黑的夜空中几点繁星闪耀的声响。
        “咚咚!咚咚!”当手放在胸口,我终于明白,听到的原来是自己的心跳,由于紧张和兴奋而显得杂乱无章。
        道谢后走出帐篷,淡紫色的皮毛反射着月光,泛起高贵的光泽,与浓稠的夜色多么和谐融洽。第一次离地面如此之近,高悬的心多少感到些塌实。泥土的芬芳成了整个世界唯一的味道。闪光的双眼夜里更加清明;尖尖的耳朵可以轻易捕捉蚯蚓的瑟瑟情话。踏着齐膝的野草(曾经只有脚踝那么高),它们竟一改秋季应有的颓废,转而像刚刚破土而出一般翠绿油亮。夜风给它们搔痒,她们则笑得整个身体向后仰了过去,然后很有韧性地弹回来,不似枯草那样容易折腰。
        我向着狰狞的黑影走去,觉得自己就是白马王子之前的无名勇士,凭着简陋的信念,毅然冲向注定无法战胜的怪兽,最终倒在血泊中,成了后来者勇敢名声的垫脚石。也许可以见证一份姻缘,也许可以充当一块笑料。我的选择是以自己的悲剧去为一幕喜剧收场。
        步入曾经熟悉的街道,天边已然微明。天气明显冷起来了,但在这里黎明仍然来得很早。经过梅雨冲刷,天空显得清新明朗,几点残星越发突兀。两侧的楼宇变得异常高大,在灰蒙蒙的背景下渗出行尸般的死亡气息。酒吧的木质门板原来腐朽成这个样子,千疮百孔满目疮痍,细看之下每一个蛀孔都清晰幽洞。
    我轻快地穿过街道,进入小茜住的那栋建筑。凭记忆和推断来到从未进入过的门前,转一圈,忐忑不安地爬在门前。离天亮还有一阵子,疲倦粘上眼角,我合上双眼,静待剧情延续。脑中飞速勾画相见时的情景,以及未来“相守”的生活。一遍遍提醒自己不要抱任何希望,“只想在她身边,只要看她幸福”的谎言重复了上千次,眼看着就可以骗倒自己。
        门后传来脚步声,打断了我的思绪。脚步轻盈又有活力,一定是她。小茜推开房门,如设想那样看到我,发出低声惊叫。我坐在原地看着她:一袭白色睡裙,手臂和脖子裸露在外,闪着柔和的光芒,一手轻捂唇边,脸上挂着又惊又喜的笑容。
        “怎么了?”屋里一个男声传来,像极冰冷的寒流瞬间将我冰封,整个心登时碎裂。
        小茜轻轻抱起僵硬的我,转身向屋里走去。这时男人走出卧室,衬衫还敞开着,胸膛像奶油一样白,模模糊糊没有什么线条。他环起双臂,不解地看着我们。
        “一只猫咪,跟丢掉的那只几乎一模一样。”小茜解释道,
        “它就出现在门口,它不怕我,好像还很喜欢我。你说它是不是上帝的礼物?”
        说着她在男人面颊上印个轻吻。男人没什么反应,皱着眉缓缓说道:
        “可是我们已经有一只了。”
        这时我才发现,一只毛色纯白的猫坐在窗边,恶狠狠地盯着我这个入侵者。小茜听到这话,低头为难地看看我,又抬头看着男人,
        “我们可以再养一只的,不好吗?”
        男人搔搔头,满不在乎地说:
        “有我送你的不就够了吗?何必再添一份负担呢?我不喜欢它,恐怕它会打扰我们。”
        小茜轻抚我的头,很快屈服了。从未见过她如此顺从。看来即使一切从新开始,我也没有机会介入。
        “起码留它在这里过一夜,你看它的身体在发抖,好像很累了。”
        男人点点头,把我从小茜怀抱里提出来,还算温柔地丢在地上。接着手臂环着小茜的腰,吻上她粉嫩的双唇。小茜闭上双眼,软化在他怀中。不一会白色睡裙缓缓飘落,像一朵百合在空中绽放又凋零。她洁白的身躯陷入床单的褶皱之间,细嫩的肌肤渗出晶莹的汗珠,像泪花挂在白色的幕布上,幽幽地闪烁着。
        我跃上窗台,回头看着她在男人怀中化做一滩柔和的水,随手指的撩拨泛起阵阵波纹。他们狂热焦灼,就在这个我以为是新生的早晨。洁白的身躯,洁白的大床,白的墙壁白的呻吟白的记忆,整间屋子充满白茫茫的炽热。她爱得忘我,爱得整个世界都变成透明。紫色的我与他们共守的领地是多么不协调。
        小茜偶然扭头望向窗边,我留给她一个微笑。她这么聪明,一定想起了什么,从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我看出她必定觉得这笑容如此熟悉,只是与之相连的琐碎场景早已被尘封,她所能找到的就只有一丝似曾相识的温暖。我纵身跃出窗外,身后传来一声尖叫。身体在半空中分裂,紫色的如败叶颓然下坠,透明的缓缓飘升,永远无处停靠。
  •  黑夜的触角发现了这个城市。
        它挪动肥大的身躯,蹒跚着压过来,一口吞掉所有光线,于是天空变成与我的皮毛一样的颜色,只是少了些光泽。为了弥补这一缺陷,街头巷尾整齐地竖起许多杆子,无数萤火虫聚集在杆头,用屁股上的光亮给石砖路镀上一层薄薄的金粉。那光亮附着在我的皮毛上,显出不健康的颜色——可恶的家伙们!每次见到离群的萤火虫,我都要扑上去赏它一爪。
        夜巨大的胃开始蠕动,整个城市也随着这节奏起伏,像漂在浪尖。我们都住在海市蜃楼中,竟以为自己是真实存在的,傻到认真生活,执着于爱恨。只有在夜里死去的人才能在临终时醒悟:“原来我被消化掉了!”不过没关系,七个小时之后黑夜就会将城市中无法消化的部分排泄出去,留给光明女神来打扫。垃圾食品对身体有害,怪不得夜患上了肥胖症,附带明显的消化不良——大城市吃得太多了,而大城市都是脂肪块与胆固醇的混合体。
        今天的夜晚有些不对劲,黑色淡了许多,转成虚弱的暗灰。整个城市像水中煮着的铁皮罐,充斥着滚烫厚实的空气,我们就像挤在罐子里的沙丁鱼,尸体一样躺着都不得安宁。我舔舔爪子,扬起头,鼻尖碰触到潮湿的空气。
        “躁动的味道。”
        从上方压下来的空气中,我嗅出阴郁、慵懒和厌恶,刺得鼻子酸酸的。
        “又不舒服吗?”我问天上扭曲的云。
        几滴雨点落在头上,作为对我的回答。我转个身踱回小屋,爬在门口理好刚被打湿的毛发。小屋其实是一只方形铁皮桶,是在我这里暂住的流浪汗留下的礼物。当初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它弄倒。我在桶口下方垫一块砖,免得雨水渗近来,再找张塑料压在桶口上,垂下来就成了一扇门。我用这个小屋来遮风挡雨。年轻的环卫工人曾想弄走它,但见我趴在里面,就放弃了这个念头。每次他来到这里——我的垃圾堆——都会望着我微笑一下,我就蹲在墙角看他干活,算是对他友好表示的回应。他笑起来很优雅,嘴角和谐地翘起,脸上的线条自然流畅,没有一点扭曲的痕迹,更不需要任何粉饰。我想他的牙齿一定很健康,可以从健康的笑容里感觉到。他从未试图走进我,似乎知道我们的性别是相斥的,所以谨守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界限。这个角落很少有人理,他也是两个星期才来一次,在那之前我会从垃圾堆中选出我需要的,其余的让他带走。他有一个肥胖的同伴坐在车上,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捂着嘴大哈欠,远远的我就闻到酒臭。那胖子从来不下车,我怀疑他是不是突然膨胀,被卡在垃圾车里了,从此有了最敬业的环卫司机。
        我们三个默守着这种奇妙的规律,使我得以保住栖身之地,他们的工作也不会那么无聊。有时我也会向他们报以微笑,年轻人像是会意地点点头,胖子却没有一点反应。
        在我的小屋最里面摆放着一只黑色烟斗。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从离开同伴开始,我的脚步穿过森林经过古庙,乘过汽车到过闹市,最终停留在这一点,它一直陪伴着我。在身心疲倦时,或无聊时或心碎时,我就会把它衔在嘴里,加点特别的烟草,吧嗒吧嗒抽上几口。我抽的并不是普通的烟草,而是一路上拾来的心情。它们没有主人,被随便丢在路边。我把它们揉成一颗颗珠子,塞进旅行袋。其中有分红色的,抽起来很淡,留下一缕馨香缠绕在舌尖,吐也吐不出去。还有绿色的,稚气未脱,透着丝丝细腻顺滑。黑色的珠子是最辣的,抽过之后头晕目眩,舌头也有些僵硬,但黑色的珠子饱含油脂,可以给我的皮毛增添光泽,我很少碰它,却也离不开它。
        空气越来越躁动不按,我躲进小屋,让门留下一条缝隙,可以让也的压抑流一点进来。也太沉重,我不能帮它分担太多。
        那一夜云一直哭到天明。

        我的垃圾堆夹在两冬楼之间,三面墙为我圈出一个院子。院子外面是一条街道,白天很冷清,夜幕降临后才显出城市的生机。有时我会站在街边张望,但从未向任何一个方向走去。两边都太遥远,根本看不到尽头。原来街道竟然可以延伸到那么远的地方,怎样也看不到边际。流浪汉们都是来自其中一个尽头,走向另一个尽头,有些偶尔会在我这里歇歇脚。他们很潦倒,但并不是每个流浪汉都很脏,事实上我就见过几个很爱干净的。他们西装革履,谈吐优雅,会从街边喷泉里接水来刷牙,懂得把手洗干净才来握我的爪子道声晚安。他们谨守为客之道,从来不带走我的东西,有时还会像正式的访客一样给我留些礼物。我的塑料门变成了帆布门,它来自一个破产金融师的背包,上面还有一个窗子。我还得到一张夏威夷的风景照,懒洋洋的海浪在阳光暧昧的抚摸下,不断亲吻松饼一样的沙滩,一个年轻水手说这是他的梦。与这些品行高贵的人打交道是一种享受,也许他们曾经是猫,因为猫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贵气质。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使在落魄的流浪生活中,这份尊贵也不会磨灭,它就藏在猫的皮毛间(我们一天洗七次澡就是为了不让它被灰尘掩埋),也藏在这些流浪绅士们瘦削的身躯里,随时准备渗出毛孔,穿过又旧又皱的衣衫飘散四溢。哪怕我们形单影只,无家可归,步履依然轻盈,双目依然炯炯有神,每一个动作都表现出协调的美感。这是猫的魅力,任谁都无法抵抗。
        街对面有一家酒吧,木制的招牌在夜晚很难辨认,上面用漆黑的大字写着WOOD&BEER。听说里面提供的啤酒都带木渣味,但咖啡是一流的。入口是一个狭窄的小门,上面画着一条黑色大蛇,盘起身体昂着头。奇怪的是即使在漆黑的夜里,它绿色的眼睛也是清晰可见。人们总能准确地找到那里,大概就是靠那只眼睛吧。我倒是不愿走近那扇门,事实上每晚我都感到那只绿眼传达的威胁,也许某个夜晚它就会爬下来,游到我的屋子里缠住我的脖子。
        不管我怎么想,酒吧早已成了小资们妄图坐穿的地方。据说他们坐下来摄取点酒精或咖啡因就会飘飘欲仙,从而悟出一些道理,让他们开怀或萎靡——萎靡往往带来更大的满足,他们称之为感悟。我不明白,倒是很喜欢有人进出酒吧的时刻,那时木门会敞开几秒钟,里面飘出暧昧的爵士乐,有时是南美的甜蜜,有时是澳洲的炽热,比咖啡的香味更易醉人。
        时间流动到凌晨,这时走出酒吧的人往往头脑比肚子还空虚,总是咕咕叫个不停。我清楚地看到木门在他们身后关闭的那一刻,门上的大蛇伸长脖子,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在每个人肩上狠咬一口,毒死他们的记忆迅速吞掉。被咬的人立刻变得虚弱无力,步履蹒跚,有的干脆一头栽倒,全身麻痹、抽搐、流口水。黑蛇却依然平静地盘在门板上,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我看得出它在奸笑,笑得人从指尖冷到心里。
        原来不曾进入的世界竟如此危险。它与我相邻。
  • 无题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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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贺春 - [雪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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