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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云欲凝风欲乱
罗帐香车不经寒
斜阳乍暖欺春晓
蹙眉难展几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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翩翩伶仃雪
簌簌墙头霜
痴人莫北望
早春正微凉 -
荒路寒村傍古林
浅夜深辙入除夕
痴人惘断秋冬事
茫天堪奈岁流金
低眉把盏欢无寂
晓梦应凉发早檄
只将金鼓千回转
楚山雾尽万岁欣 -
夫君子者,行必有所为,学必有所成,进必有所取,闲必有所赋,攻备其道,止据其理。是以动静增益,俯仰凡岿。囚天水扬瞬禹之志,倾万仞逞汤武之威。又兼以德,三顾为恩,两朝忠勉。此先贤所遗,盖慰后世者也。弗能用则非君子,用即忾呼天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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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空半天雪
化泥润寸方
零落难如意
何为着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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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希尔维亚终于停止了延续数月的疯长 我想植物也有冬眠 在我们有意无意地制造大小温室的同时 曾经坚韧的植物们一旦搬入室内 便沦陷在温柔的沼泽里
如果当初我没有发现它 或者只是当作杂草除掉 我的窗台上就多了一块空地 少了数朵丰韵的绿芒
自从坐进办公室 身体素质便急速下降 比植物的温室沦陷还要迅速许多 致使过去深埋的隐患也逐渐暴露 比如被我折腾得不堪重负的心脏 比如集中在右半身的硬伤 什么都归咎于打球留下的伤似乎不太公平 可这次的软组织损伤它们绝对脱不了干系
上次医生说 少操心~
这次医生说 少走路~
前者用标准京腔 后者是口音浓重的方言
那么请问 不操心不走路我活着干嘛
心痛是隐晦的 暂且忽略不计
脚痛可是明摆着的 好在与骨头无关 可以慢慢将养
终究还是逃不过2008 风云突变的年头 想安稳度过是不可能了 处处潜伏着看不见摸不清的变数 即便想做深沉湖底的石头 也总有暗流扫荡你的所在
北京 上海
暂且做了选择 无论是否甘心 该走的路是逃不掉的
The winner takes it allABBA的歌 每天顺着手机铃声和MP3的劣质耳机徘徊往复 听着还是羡慕多些 毕竟说出来便释然 道不尽的才是纠结
选择是温婉的死亡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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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至窗前岁至秋浓枝淡叶见冷空随步联缰趋方仲才过巍峨又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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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霾低首伏沉江
乌蓬断雨伴琴伤
寒宫不省空厢罪
只羡清凉做晚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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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飞弃空茧
花落满地霜
深阁青纱帐
闲佩冷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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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她是在马路对面的超市。我拿了一瓶可乐,她捧着一份盒饭,我们几乎同时走到收银台前。我退后一步,不带丝毫犹豫,她抬起疲劳的双眼,嘴角微微上扬算是对我的答谢。她谈不上漂亮,而且有些年纪了,瘦削的脸颊显出病态的苍白,无论如何也谈不上美丽,可她曼妙的嘴角极其自然又自负地扬起的同时,我的心随之高高飘悬。那笑容绝不似少女的娇俏,而是由于世事磨砺稍有些弯垂的嘴角,在不经意间泄露的一丝浓情蜜意,混合了成熟的果香散发出的致命诱惑。她用天使雕琢的侧脸、象牙颜色的小巧耳朵、散发少女光泽的脖颈和随意垂落的几缕发丝,幻化成阴谋的刀刃,没入我的胸膛。她并没有因我的愣神而稍作停留,匆匆结帐离开,我们都不知道,这个昙花一现的瘦削女人——穿着蓝色T恤和浅色牛仔裙,长发纠结在脑后的羞怯精灵——正慢慢走近死亡。
就是我刚才说的那样,我从超市出来,看见她被车撞倒了……对,就是那个司机,我们一起送她来的……我没有受伤,这都是她的血……当时的情况我没看到,只知道她被撞了,然后司机下车看她,我跟他一起送她来医院……不,我不认识她,她可能是我们小区的……我也不认识司机……她被撞之后我才从超市出来,所以没看到究竟怎么回事……我的手机号码,好的……对,这是我的身份证……好,我会尽力配合……
警察不再理我,我扭头看到司机正跟另一个警察紧张地说话,他的白背心都湿透了,灰格子短裤与我的衬衫一样沾满血迹,可他的上身保持得很干净,我不知他怎样做到的。两个小时以来我一直呆坐在医院的长椅上,每当我将头埋入双臂,就会看到她最后样子——头发里涌出鲜血,手臂和脸颊遍布擦伤,T恤上粘着饭粒和豆腐干,双腿上沾满青色的菜汤,就像平滑的白玉表面起了片恶毒的疹子。我抬起她的腿,跟司机一起将她放入后座。我身上的血是怎么来的?对了!我也上了后座,而且一直抱着她,仿佛她是我迷失许久的孩子,历经磨难和煎熬之后重回我的怀抱。我竟然产生了一种家长对孩子的心疼,悲凉自心中升起,涌上我的嘴唇。她脸上的擦伤在无情地引诱我的双唇,像个只懂得渴求的孩童,硬生生要求我亲吻它,安抚它,我铁铸的嘴唇遇到了磁石,不由得将她抱得更紧。然而怀中的“孩子”比我还要年长,这点毋庸置疑。她为何会出现在这儿呢?又是以这种方式——紧闭双眼、满身伤痕、流血不止——来诱惑我,诱惑我这个偶然经过的俄狄浦斯,用她凋零的身躯和飘散的灵魂。我能感受到她流出的鲜血,温热又黏稠,湿透了我的衬衫,深深烙印在我冰冷的胸膛。
她一生不吭,发髻歪歪扭扭,一只高跟鞋不知所踪。我茫然地搂着瘦削的悄无声息的身躯,她像纸片一样轻盈、若软、一动不动。丢失了微笑的能力,她同时丧失了所有魅力,高贵的流金唇角越来越倾向于半剥半落的古墙,透出斑驳的青砖色。第一次有机会仔细端详她的正面,却眼看着她迅速老去,丢了最美好的精魂。
至于后来怎样下车,怎样送她进急救室,我都不记得了。那个司机恳求我为他做证,我坦言什么都没看到,无法证明任何事,就连她以何种姿势躺在什么位置上我都记不起。从看见她倒在血泊中开始,我只清醒过两次,一次是警察的问询,另一次是医生说她死了。司机很迷惑,不解于我为何救助(结果是失败的)那个素不相识的女人。他必然没有看见我多么紧地拥抱着她,就是那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在我怀中慢慢凋零的花朵。也许正是这种素不相识,允许我毫无顾忌地释放同情、怜悯和心碎。如果她曾回应我的凝视,曾睁开眼睛,曾在我怀中呻吟,那么我决难拥住她颤抖的身躯,哪怕她的呼吸我都不敢面对。我的注意力会被拉扯,粘到她的鲜血和生理的痛苦上,她的每一次抖动都令我心悸。那样我便无法恶毒地享受她潮润的额头,我的爱将无处着落。眼中所见不再是安静的凋零,而是撕心裂肺的破碎。我相信那样的她决不可能如此完美。
我隐约听见医生的只言片语,一个问:她有被侵犯的迹象吗?
这个问话立即令我紧张起来。即使我明知它毫无针对性,但我拿捏不准,充满渴望和热情的拥抱算不算侵犯,我是否要对那个被急救室的血盆大口吞噬的女人背负侵犯她的罪名。我不得不承认,在我有幸看到她上扬的嘴角时,的确有一丝混浊的欲望注入我的神经,起初这欲念搅得我心神不宁,像个做坏事的孩子妄图掩盖手心的汗水和眼神中飘忽的慌乱。可混浊的欲望仅仅存活了可悲的一瞬,我身心再次被她遗落的体香俘获。我不知所以,却一厢情愿地相信她是纯洁并优雅的,而我那邪恶的欲望像虾背后的肠线一样,在被她照耀得洁白通透的身体中极其碍眼,恨不得拿起刀子亲手挑去。我拥着她软化败落的身躯,竟然连欲望的苗头都没有升起过。她就如此不经意地点燃了我,又用身体阻止我的蔓延。
医生还说了什么?对!她没有怀孕(我松了口气)的迹象。她正在经期(体内饱含奔腾的烈火)。还有她大概的年纪,比我做过的最可怕的预估要年轻得多。那么身份呢?这些话似乎是警察说过的:没有找到能证明身份的事物——身份证、信用卡、手机,诸如此类。他们不知道躺在隔壁的我的迷路的孩子从哪里来。除了少量的现金,她没有带任何多余的东西,一定是从很近的地方出来买午餐,准备马上返回。
急救室的门开过几次。我努力向里面张望,从它的咽喉深处,我瞥见几个飘忽的身影,他们把我的迷路的孩子藏得太深,我只能看到死神蠕动的舌头——血红色的贪婪。透过阻挡的迷障,我只能幻想她在垂死挣扎。可医生很快带来噩耗,他做这件事格外熟练,没有人叹息,没有人摇头,司机的头埋得很深,我则第一次高高扬起头,紧盯急救室黑漆漆的门口。她果然没有出现。
我一定遗漏了什么,一定有没来得及刻入我头脑中的信息。她盛放过的生命(应该正面对精华脱落的生理规则,最外围的花瓣已经变得深红)在十字路口徘徊了。是的!正是刚刚司机亲口所述,她走到路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停住了脚步,转身凝望超市的门口,不敢肯定她是否迈出了一小步,但至少挪动了她轻盈纤细的小腿,紧接着,她在迟疑中香消玉损。他用了无比平时的语言将我迷惑,这个可恶的山林魔鬼,他什么都不知道便亲手缔造着罪恶。
倦怠的门开启,她——我怀中凋零的魂魄,我胸膛上血迹的主人——被推了出来,盖着长长的白色布单,仅有双脚露在外面。白色拉长了她的身躯,她必然更加瘦削,更像颤抖不已的孩子。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只是折断了手臂,或者稍微有点内出血,为何她精巧的双足看似正要走到我身边?温柔的人儿捻起笑容和死亡,两次深深刺痛了我,征服了我。
白色的阴影从我面前飘过,那里躺着我的一见钟情。 -
无数个夜幕低垂 我期盼天明的眷顾 天亮以后我能见到你 简直成了对白昼唯一的留恋
你是快乐的 孤单的 美好的 哦!我的多洛雷斯!我将为此情感背负上多么沉重的罪孽啊!请在罪过犯下之前便原谅我吧!
面对你的抉择 你的孤单 你难以言表却时刻萦绕梦境与真实的孩童般的真挚情感 我只能垂下头 尽管你看不见我 更想不出我卑微的思想里活跃着怎样的念头 一切只为几句话语 只为纠结于橙色湖边的九色莲蓬 期盼着 欣赏着你的绽放 盼望用你的色彩绚烂我的黑白眼眸 请原谅我自私的念头
当柔弱的阳光照不进你冰凉的胸口 我的怀抱太远 温暖只是恶毒的谎言 我不愿向你泄漏分毫
我湿润的发梢渴望你的额头——洁白 光滑 柔软得包容一切罪恶和伤害却从未被玷污的额头 那里就是我的天堂
你顺从的发丝 低垂的眼睑 阴郁的面庞 教我怎样不去赞美它们呢 又教有心的人怎能忽视你举手投足间散落的点点星芒
听你叹息的声音 比空谷幽兰还要柔弱几分 听你暴躁的渲泄 除了无可弥补的悲怆 还透着明晃晃的孩子气 你是怎样的精灵啊 收不回止不住地馈赠你的情感 仿佛它们诞生之时便不再属于你 随你的追求抑或为人所求 你只是给予 毫无遮掩赤裸裸地给予 你吓坏了别人 刺痛了自己
仍然义无反顾吗 你的绽放 伴随血红色念珠的散落 滴答答敲打在躺倒的明镜上 映出的究竟是无欲无求 还是欲壑难平 恐怕连你自己都看不清楚
羡慕你追求的勇气 心疼你凌乱的疮痍 你敞开心胸去接纳 哪怕含有黑色的毒芒
自卑与自闭 不过是拿来遮掩的藤编的盾牌 向外挡不住伤害 向内隔不断纠葛
我有多少话想对你说 妄图直白地表达 然而我的情感像面对多洛雷斯一般满怀罪孽 想做到洋洋洒洒亦是不能 只好默默看顾 陪你一同接纳
直到何时呢?你来宣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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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个地方呆烦了,我会迫不及待想离开。走出躲藏三天的地下室,我的心情愉悦了许多,特别是想到事情快要结束了,而且这段时间胖男人会发疯似的到处找我,笑容是不值得吝啬的。他是一只肥头肥脑的苍蝇,我不怀疑他嗜血的天性,吻到血腥味他会第一个扑上去,钱臭更是充满诱惑的味道,即使深深埋入地下,苍蝇还是会在上空盘旋。
我走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不出所料,我出现不到半个小时,伴随着尖利刺耳的刹车声,一辆白色轿车猛然停在我身边,然后车门打开,两只手迅速将我拉上车。我只来得及听到车门重重关闭的声音,紧接着整个身体都摇晃起来,车子载着我和几张陌生的脸孔飞驰起来。
当我被领进Head的办公室,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只黑色手提箱。他们没有动粗,只是胖男人看起来并不友善。很快屋子里又只剩下我、胖男人和大个子。Head肥胖的脸颊涨得通红,看到我,他从嘴里抽出燃得只剩一寸的雪茄,上面留着深深的牙印。
“我不得不收回对你的信任,并且请你回答,这几天你去了哪里?”
他努力压抑着狂吼的冲动,用腹腔里挤出的声音问道。
“这两天我的电话都快成为你老板的专线了!她不停来电话询问你的下落。看来你还是很受器重的,你老板竟然出高价钱让我找到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她更器重那些钱。”我冷冷地说道,
“只要有钱在,她愿意接受我的尸体。你们都是生意人,应该了解。”
Head紧锁的眉头拧得更深了,我怀疑他要从眉间挤出油脂来。
“我不关心这些!”他突然提高了嗓门,
“我的手下告诉我,那天晚上你突然失踪,我想你一定是被Z找上门了!但现在你竟然毫发无伤站在我面前,别以为我会相信Z突发善心,留你一条小命,还放你出来!而且,”
他越说越激动,肥胖的身体扭动,压得椅子咯吱乱响,
“而且我的一个人从你出现的那天就失踪了!”
是啊!那个越共。我早就知道他的下落,但仍要装出惊讶的样子。
“对此我很抱歉……”
“好了!我不想再听你辩解什么!现在你还引了个极其危险的家伙到这儿来。别装傻,就是那个‘赌徒’!你要明白,我留你到现在就是想看你能搞出什么花样来。如果今天你不给我一个满意的交待,我可不管你的老板是谁!”
他一挥手,脸上的横肉都跟着振颤。身后的高个子向我靠近了一些。
“您要交待,Z的尸体算是个交待吗?”
胖子猛的抬起头,身后的高个子挪动了一下脚步。
“你是说,你杀了他……杀了Z?”胖男人缓缓说道,怀疑的看着我,我甚至听出他的语气里有些嘲讽的味道。的确,我这样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要杀掉Z这种老练的流氓的确不太现实。
“单就结果而论,是我杀了他。”
这次是探寻的目光,怀疑更加炽烈。我不慌不忙的说:
“另外,我知道您那位失踪的手下在哪里,如果没错,他就是酒保,是个越南人,”
我想Head投出询问的目光,他点头示意我说下去,
“他现在变成了尸体。”
Head 眼里没有一丝颤动。
“而且我确信他跟Z串通,他为Z换美金,Z帮他逃离您的管辖。我无意冒犯您的领导才能,但这是事实。后来他们起了争执,似乎是那位越共私自吞掉一部分钱。这种事可瞒不过Z,况且我觉得他压根就没想留活口。于是Z冲上去想掐死酒保,他太自大了,以为会像杀只小鸡那么容易,可他没想到,酒保偷偷藏了一把手枪。Z毕竟强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结果酒保在脖子被卡住之后勉强开了两枪。至于我,对付那个半死的越南人困难不大,您觉得呢?至于Z,他当时没有死,我把他锁在他们密谋的地窖里,如果去得晚了恐怕只能见到尸体,反正您不在乎活的还是死的,对吗?”
“Z为什么留下你?”
“因为我还有价值。面对您,面对我的老板,当然还有‘赌徒’,他没有把握全身而退。”
“那么钱呢?钱在哪里?”
“亲爱的先生,”看到他对我的怀疑越来越低,我着实松了口气,
“我带着二百万现金在街上溜达,真庆幸劫持我的是您的手下,现在可以物归原主了。”
我说着上前一步,高个子立即抓住我的肩膀,我微微抬起手中的皮箱,Head示意我保持一定距离打开箱子。虽然有些厌烦,但我还是遵命了。我打开皮箱,转过去对着胖男人,他发黄的眼底第一次露出光芒。我将箱子关好时,胖男人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干咳两声,
“好吧。”他再次挥手,
“你去跟R走一趟,带着Z和他一起回来。”他向高个子说,特别强调了“一起”这个词。
“活的死的都好,”他补充道,重新转向我,
“然后我再决定是否相信你。”这是我听到Head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跟着高个子走出办公室,黑皮箱留在Head的办公桌上。我将刚才说过的话回忆一番,确保没有任何漏洞。酒保的确死了,这次是真真正正的死亡。我曾经试图阻止Z开枪,不是为了救谁,而是担心狭小的房间里,跳弹可能会伤到我。但Z根本没有因我的劝阻而产生一丝犹豫,直到现在我还被枪声震得听力下降。我们上了刚才劫持我的汽车,这次除了我,只有司机和高个子。高个子寸步不离,紧挨着我坐在后座。我简单描述了一下地点,司机默默点头,猛踩油门,车子迅速窜上公路。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们的目的地是一家很小的夜总会,虽然在城市的另一端,毗邻出城的高速公路,但司机轻车熟路,我们路上只花了半个小时。司机把车开到夜总会后面的小巷里,关了车灯却没有熄火。我跟大个子一起下车,打开墙上的小门,狭窄的台阶向下延伸,由于黑暗看不到尽头。我当先下去,大个子吩咐司机留在这里,然后快步跟上我。
台阶不是很长,我很快摸到尽头的铁门,手上用力,铁门发出持续的咯吱声,缓缓打开。我跟大个子先后进入地下室,看得出来他也想不到Z会藏在这里。我们首先看到的是酒保的尸体,他躺在地上,保持着我离开时的姿势。然而当我们看向本应捆着Z的水管时,大个子和我同时倒吸一口凉气——割断的绳索垂在水管上,下面是一滩暗红色的血迹。几乎就在同时,我们的身后接连传来两声枪响。我立刻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倒,撞翻旁边的椅子,摔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紧接着大个子也倒下了,后背一片殷红。我的后背传来火辣辣的疼痛,面颊和手臂也在刚才摔倒时撞伤了。
我们进来时没有关门,枪声传到了外面,很快就听到杂乱的脚步声,然后司机出现在门口,他想下来看看出了什么事。可他刚刚走到门口,又是一声枪响,子弹打在门框上,司机慌忙扭头,飞快跑出去,接着传来汽车开走的声音。这时Z走到我身边,用鞋尖碰碰我,
“起来吧,第一枪是空包弹。”
说着他拉起我,我抱怨道:
“这么近的距离,空包弹也会很疼的。”
“别抱怨了,你不至于这么柔弱吧?”
我揉着摔疼的手臂,首先走出了地下室。Z在后面往地上洒汽油,然后一把火点燃地下室。我们在楼角暗处找到准备好的汽车,Z发动车子,我们在火势被人发现以前就上了高速公路。
“可惜没能亲手杀掉胖子。”Z说,
“不能亲眼看着他咽气,我还是不放心。”
“没必要担心!第一次是我为他打开皮箱,如果那时他心存疑虑,那么第二次他一定会毫无顾忌。那个小装置很管用,第二次打开皮箱一定会爆炸。他现在可能已经跟假钞一起同眠了。”
“希望如此。”Z还是不太满意,但事到如今他不可能调头回去。
离小城50公里开始出现山路,转弯角度越来越大。我们仔细观察,看到一个倾倒的指示牌时,Z把车停了下来。这里有一个废弃的矿井。我们一起将车子推进黑洞洞的矿坑,然后从旁边的树林里找到另外一辆,那是我进城前就藏在这里的。我打开后备箱,取出一个棕色的大皮包。皮包沉甸甸的,散发出皮革的香味,这种微妙的味道白天很难闻到。我拉开拉链,给Z看里面的假护照,还有五十万现金——他的酬劳。Z拿起皮包放在副驾驶的位子上,这样他更安心。
“你们不想付钱,就做掉卖给你们东西的人,半小时前我还担心你会不会同样对我。”
Z没好气地说道。
“现在我证明了我们的信誉。”我回答。
“需要我载你一程吗?”他把车开到路边时问我。
“不必了。我跟‘赌徒’打过招呼,他会来这里接我。”
“什么?你叫他到这儿来?你疯了!”Z显得很气愤,双眼瞪视着我,他当然不想见到那家伙。
“别激动,伙计!只有我跟他在一起,才能保证他不去找你麻烦,不是吗?所以你要赶快走。今后不会有人再追你了。”
不管Z是否真的相信我的解释,此刻他只能选择接受,况且已经有车灯从远处接近。
“好了!用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这就是你们的风格。”
Z扔下最后一句话,发动汽车扬长而去。
我看着他的车灯在转弯处消失。他总是太着急,我一直担心他的急躁早晚会坏事。好在以后再也不必担心了。我还在沉思中,一辆车子已经停在我身边,我打开车门坐进去,熟悉的香水味立刻另我心旷神怡。
“亲爱的,一切还顺利吗?”妻子问道。
“是的,老板。” 我回答,我们同时笑起来,
“时速达到80公里时刹车会失灵,如果他能在那样的情况下活命,我会真正感到战栗。而且,不管胖子有没有被炸死,他都找不到任何人了。” 我补充道,
“换我来开吧,前面的弯路可不少,而且路边就是山谷。”
“胖子那批货卖了将近三百万。” 妻子像在向我炫耀,她在这方面的确比我有头脑。
“我们应该把‘赌徒’的故事继续下去,是吗?”
她移到副驾驶的位子上,看着我露出娇媚的笑脸。
“晚些再想这些吧,现在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的假期。” -
显然这里的人不喜欢我,正如我不喜欢他们一样,这一点很容易看出来。
带酸味的啤酒,女子忧郁的歌声,服务生经过时遮掩的目光,一切都令我感觉芒刺在背。然而我不会就此离开,起码喝完啤酒前不会,那表示我害怕,即使不得不承认我有点担心,但绝不能表现出恐惧,猎犬喜欢趁目标战栗时进攻。显然这里到处埋伏着伺机而动的猎犬,他们在留意我——带有不安因素的陌生人——甚至提防我,关注都是偷偷摸摸的,连酒保收钱都会手心向下,扣住钞票再迅速收回,好像我付的酒钱会成为他逃税的证据。
对他们来说我的确算是异类,同样的,对我来说屋子里的每个人都是异类,他们全都是顶着总色和金色毛发的猎犬,紧紧盯着黑发黑眼的猎物,只需一声呼哨就迫不及待扑上来撕咬。如此说来感到不适的应该是我。而我却从这些人脸上、眼神中甚至胡茬里读到更大的不安——他们怕我,不是所有,但其中大部分人都怕我。如果你觉得我该为此而骄傲,那就大错特错了。现在我太引人注意,而这正是最糟糕的情况,它已经形成障碍。
其实我并没有敌意,只是本能地回敬他们不太友好的目光。这些人聚集在阴暗潮湿的酒吧里,蠕虫一般扭动他们的脑袋,笑容肮脏得令人生厌。
我从来就没有喜欢上这个地方,一丁点都没有过。不规矩的建筑,呛人的灰土,街边巷内难以回避的潮气,最令人讨厌的是雨后泥泞不堪的道路,这里还保持着原始的乡村气息,难以想象身在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
然而此刻,最讨厌的事情还得继续。外面的雨已经下了两个小时,淅淅沥沥没有一丝停止的迹象,每当有人推门进来,一股夹杂着木头发霉气味的寒冷潮气就直灌进来,还有微弱嘈杂的雨声,象一大群苍蝇围住动物的尸体所发出的贪婪嗜血的嗡嗡声。
我很想给妻子打个电话,告诉她我非常讨厌这个地方,告诉她如果此刻能待在家乡,享受秋天里和煦的阳光与柔顺的微风,我宁可放弃这笔生意。可我不能这样说,她会骂我没出息,抱怨我不够努力,好像几十个小时的飞行和陆上奔波,比她坐在家里看着炉灶上的煎饼要轻松许多。
我摇摇头,不禁自顾自地笑了起来。这一举动引起了酒保的注意。他挪到我身边,小声问我有什么好笑的。在这个国家里,无论到什么地方,特别是小城,如果想打听消息,酒吧永远是最好的选择。给酒保买杯酒,他告诉你的比花大把钞票找私家侦探所得到的要多得多。酒保不是地头蛇,却了解所有地头蛇——他们的名字、住址,他们在干什么,要干什么,甚至他们女人的胸围,只要花点心思,半小时后一切都不再陌生。恰好我正是来打听某个地头蛇,然而过多的注目使我无法隐蔽,连酒保都对我提高警惕。
酒保是个中年人,皮肤黝黑,身材瘦削,脸上爬满了枯藤一般的皱纹,一直延伸到他的衣领里。他看起来像个越南人,我敢肯定他是越南人,也许是偷渡来的,在大城市里混不下去了,只好跑到偏远贫穷的地方图个安生。那么他可选错了地方,这个泥泞的小城并不如表面看起来平静,在这种地方做酒保,要么他没来多久,要么有点本事足以保住性命。
我知道他对我没什么好印象,但还是决定试试。
“我来找Z。”
开门见山的好处就是可以给对方来一个惊吓,我达到了目的,酒保愣住了,嘴角抽搐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扭头抓起一块破布擦拭吧台,嘴里嘟囔着:
“我不认识你说的人。”
令我反感的是他蹩脚的英语,而不是他的态度,我已经怀疑他是个可恶的老越共。
“Z欠我的老板一笔钱,我来找他聊聊,顺便问问他是不是方便还债……”
“我说了我不认识他!”
酒保有些激动,他努力压低声音,却是在低吼。好在吧台边一个人都没有,否则他恐怕会跟我动手。我戴上眼镜,顺手拿过一份当地报纸,漫不经心地说:
“我只是在跟你闲聊,干嘛那么认真?客人不是经常找你闲聊吗?”
“普通客人不会找Z,连谈起他都不会。”
“如果我不是普通客人,你是否愿意告诉我?再来一杯啤酒。”
说着我以最隐蔽的动作将一张小绿纸(在口袋里早已折好)压在杯子下面,向他推过去。
越南人迅速抓住杯子,杯子的移动磨得桌面发出一声低沉的怪叫,小绿纸轻巧地落到吧台下面越南人的手里,快得几乎看不清楚。越南人一直盯着杯子,我知道他的小眼睛在行动之前已经扫描了所有人。如果酒保动作不快一些,我贿赂他的行为很可能被别人看在眼里,这样不管他有没有拿我的钱都别想解释清楚。就在这时,一个穿旧夹克的男人摇晃着走到我左手边坐了下来,离我有一段距离,几乎是在吧台的另一角。虽然他像烂泥般趴在桌上,但我们都知道他不过是装醉,那双肮脏病态、被啤酒泡黄了的眼睛正藏在酒杯后面向我们窥视。
我来得的确太突兀,一个东方人突然出现在混乱不堪的异国小城里,他肯定不是来度假的。既然如此,我不打算多逗留,虽然对方像个可恨的越共,但我还是不想连累他。我正要起身告辞,酒保递上一杯龙舌兰,让我无论如何都尝一下,
“这是本地的特产,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虽然不报希望,我还是坐了回去,酒保将盛酒的杯子微微转动,杯子上的字正对着我。我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火辣辣的灼热瞬间割开喉咙,直坠腹中。如果妻子知道我喝了烈酒,她会暴跳如雷,即使她不在身边,我仍像个做坏事的孩子一样忐忑不安。我起身付了钱,向酒保道谢,慢悠悠走出大门,水流慢条斯理坠下房檐,潮湿的寒气扑面而来,钻进肺里湿漉漉的。我转到门侧整理大衣,眼角瞄着门口,确定没有人跟出来,才立起领子走出去。
细小的雨点飘落,像极其柔和的毛刷扫过面颊。地上布满大大小小的水坑,让人避无可避,很快我的皮鞋沾上泥水,裤腿也被打湿。妖艳的妓女依在斑驳的墙壁上吸烟闲聊,她们穿着暴露却不觉得寒冷。我快速穿过街道,沿着低矮破旧的房子快速前行,几个小流氓迎面走来。我把头埋得更低,手在口袋里紧握。然而他们并没有理会我,只是与我擦肩而过,去跟妓女们搭讪。我加快脚步,心中盘算着如何进行下一步行动。酒保给了我很重要的提示,如果本地能产龙舌兰酒,他们的上帝就不会如此厌恶这个小城。那么酒是哪里来的呢?“走私”是第一个在脑海中浮现的词。据我所知,城里连一家贸易公司都没有,我宁愿相信城里全是处女,也不会相信他们是用正当途径进口货物。这时一辆装载车从我身边驶过,车身上印着大大的绿色标识,是一把张开雨伞的伞顶,白色字体的HEAD.G.C几个字母呈半圆形写在伞顶下部。酒保用来装龙舌兰的杯子上有同样的标记,他当着我的面转动酒杯,不是要我品尝烈酒,而是要我看杯子上的字。
我很快找到了挂着与卡车和杯子上的标记同样牌子的地方,它是小城里唯一的四层建筑。它周围不可思议地空旷,在这之前我还只看到密密麻麻的低矮建筑,而眼前的小楼竟然独占如此大的空间,周围的房子似乎唯恐避之不及。
我想绕到房子后面,这才发现小楼的身后还有更多进深空间,哪里是一片厂房,狭小的窗户里透出微弱的光亮,机器运转的声音低沉厚重,像困兽压抑的吼声。我借助这声音的掩护,顺利绕整个建筑转了一圈,除了厂房的两扇小门,就只剩正面的大门可以进入。我看看黑漆漆的窗子,里面不知是否有人,最终决定不要贸然闯入。
我很快回到旅馆,在简陋的房间里拍掉大衣和帽子上的细小水珠,拨通了妻子的手机号码,良久才听到妻子含糊的声音。
“亲爱的,我刚刚回到旅馆……是的,我也很想你。第一天就发现些线索。家里怎么样?哦哦……放心,我能搞定……不,你不用过来,我一个人没问题。这里在下雨,说实话,我真的很讨厌这个地方,很脏很乱……你不会喜欢这里的……好了,我知道!不是说过有线索吗……是一家工厂,明天我会去过去看看……嗯,好的……我也爱你。”
我匆匆挂了电话,盘算着办完事以后如何享受假期,我可不想这么快就回家,但要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这时门突然被撞开,四个大汉鱼贯而入,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已经被最先进来的人一拳打翻。接着我被两个人架起按在椅子上。我没有尝试反抗。三个人围住我,最后一个进来的人关上门,把住门口,站在我面前的粗壮大汉似乎是领头的,他俯视着我开口道:
“咱们都节省点时间。你来干什么?”
“我代老板来谈桩生意。”
听到我的话几个人同时笑了起来,为首的人一拳招呼在我脸上。我感到一阵眩晕,左颊火辣辣的。
“如果是来谈生意,为什么不是白天来?晚上是上床时间,你单身吗?”
几个人又开始大笑。
直接跑到工厂去太冒失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招来祸端,我以为没人看到。此刻我才注意到,把门的那个家伙夹克里还穿着工厂的制服。现在我弄清了他们的来历,但还不知道他们的目的。不过他们似乎对我的目的也不了解,否则不会浪费时间来盘问,直接做掉我算了,除非他们没有接到明确指令。为首的人攥紧了拳头,我猜他又想动手了。
砰!这一拳打在胸口,虽然有准备,但他的拳头太硬了。我立刻感到呼吸困难,胸膛一片火热,甚至难以叫出声。
“别跟我耍花样!快说你找到了什么?谁派你来的?如果你还想活命。”
我努力整理思想。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确不清楚我的目的,甚至有可能误会了我的来意。那个酒保,可恶的越南人,他是有意让我去工厂,借这帮家伙的手除掉我。可他不是Z,可能是Z的同党。打我的人腰里鼓鼓的,我相信那里有一把枪,只要弄明白情况,他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它。我本想暗中调查,现在却被推到明处,不过这样也好。
“我为二百万来。”现在说话是最实在的选择。
他们听到我说出的数目,不约而同愣了一下,互相看看,这下我可以肯定他们对钱的事一无所知。
“什么二百万?”为首的人问道。
“我相信,有人黑了你们老板的钱,还有我老板的。我来是想跟你们老板聊聊,相信他也不想吞下这笔债。”
这时为首那人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他退后一步接了电话:
“嗯……好的……那他怎么办……好的。”
他挂掉电话转向我:
“看来你的命还值点钱。我老板要见你,明天洗干净脸到工厂来。记得要白天来,不然你可能没今晚这么幸运。”
说着他低下头瞪着我,
“如果老板觉得你的命不值刚才那个数目,或者有人发现你离开旅馆,我会很乐意杀了你。”
他的手划过腰间,有意露出乌黑的枪托,然后带着手下离开了。
门关上的一瞬间,我整个身体都软了下来,差点划到地板上。脸颊和胸口都有点麻,我知道明天早上才会真正痛起来,而且被打的地方会肿起一片。现在顾不上这些了。我用凉水沾湿毛巾敷在脸上,还好牙齿没有脱落,下巴还在原来的地方。我坐在床上打量整个房间,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谁是Z的同伙还无法确认,这些人的老板也许就是Z,或许不是,或许他们也想找到Z。无论如何,至少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就是这个房间被窃听了。刚才袭击我的人本来是要杀掉我的,而我说出的数字产生了作用,不只他们听到,他们背后的老板也能听到。可以说我刚一踏入这个该死的地方就被盯上了。是啊!陌生人太扎眼了。现在我无计可施,连逃跑都不能,天知道外面埋伏了几个人。我掏出手机,按下重播键,播通后只说了一句话:“派赌徒过来。”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虽然整个身体像散了架,脸和胸口特别疼。令我不舒服的不仅是伤,潮湿的房间困扰着我的关节,我们这代人衰老得太过迅速,壮年人的身体却像老头一般千疮百孔,平时看起来或许相当结实,一旦遭受振动便会有许多渣子掉落。
我照照镜子,脸颊清淤,还好没有肿起来。随便用冷水洗了把脸,我可不想等人来请我。从旅馆大门到工厂门口,我没有见到任何埋伏或者尾随的人,然而任何人都可能在埋伏或者尾随。昨晚酒馆里的人还会怕我,接着我就遭到袭击,现在大概没有几个在怕我了,这可真糟糕,我已经看到猎犬们高高翘起鼻子,嘴角由于捕猎前的兴奋而微微抽动。
早已有人等着迎接我了。一个高个子领我走进大门,转过走廊的第一个拐角,立刻又出现两个人,他们都是昨天在我房间里见过的。高个子走过他们身边,这两个人上来搜了我的身。我老老实实站着给他们搜,心里想着此刻也许有人进入旅馆房间翻我的行李,希望他们不要弄皱我的衬衫,那是我唯一带来换洗的衬衫。搜身的两人毫无所获,我身上从不带枪,旅馆的人也一样什么都找不到。
高个子带我走向楼梯,我看着他微驼的后背和稀疏的头发,感觉他像只秃鹰,脑子里不自觉地想起,我的保险受益人是我妻子。很快我们上了三楼,高个子走到一间办公室前敲了敲门,里面的声音示意我们进去。虽然很不情愿,我还是被高个子推进了办公室,他紧跟我身后,小心翼翼关上门。在我面前是一张宽得出奇的办公桌,桌子对面一个臃肿的中年人陷在真皮座椅里,他的椅子微侧,四分之三的面孔对着我,闭着眼睛,眉头紧锁,秃顶的脑袋仰靠在椅背上。我们进来后他睁眼打量我一番,张开粗短的手掌向桌下拍了拍,立刻有个年轻美艳、穿着暴露的女人从桌下钻了出来。我站在屋子中央浑身不自在,她却拢着散开的长发经过我身旁,悠然走出办公室,胖男人和高个子都没有任何反应。现在我倒觉得做这么宽的桌子根本多此一举。
胖男人努力张开松弛的眼皮,他眼底泛黄,一脸病态,仅存的一圈头发油腻地粘在脑壳上。他捏起一点烟丝塞进象牙烟斗里,高个子急忙走上去给他点燃。胖男人示意我坐在他对面,接着开口道:
“我为昨晚的事感到抱歉。我的员工不太懂礼貌,希望你别放在心上。对了,你可以叫我Head,请问你……”
“你可以叫我R。”
“好吧……R……
胖男人仰起头,像在自言自语般,
“你要知道,其实我对你没有恶意,然而你就这样冒冒失失创进我的地方,还在我的工厂绕圈子,我的手下以为你是某人派来调查我的,所以就找上了你。要知道最近我时常接到消息,州里有些人想对我下手。所以,请接受我的歉意,我狠狠骂了那些袭击你的人,他们笨到以为州里的老爷会派你这样的人来查我,要知道这可不是中国啊。”
他猛吸两口烟,重新看着我,
“同时,你的突然拜访令我实在难以相信你没有什么企图。”
“我想您的手下没有完全转达我的话。我为了二百万而来。”
在当事双方面前故意装作不清楚是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于是我补充道:
“也许是我没说清楚。”
胖男人立刻警觉起来,虽然只有一瞬间,但我的确看到他眼里怀疑的目光一闪而过。他很快恢复了平静,两排黄牙咬着雪茄,笑着问我:
“二百万?美金?”
“我确定,按照当期汇率,他拿走的那些钱可以兑换超过二百万的美金。然而此刻我不确定他手里的是否是美金。毕竟黑市到处都有,您知道情况。”
“他?”
胖男人眯起一只眼睛,狐疑地看着我。
“您觉得还能有谁?还有谁值得我的老板派自己的贸易主管大老远跑一趟?”
“你指他?还是我?”
胖男人呵呵笑起来,声音像猪一样难听。
“他值得我们重视,因为那些钱。而您,则是因为我的老板珍视与您的关系。那些货款本应是您的,我的老板不允许失去信用的事情发生,特别是跟您这样有头有脸的人做生意。”
“我想我知道你的老板是谁,可是我没见过你。”
“您见过‘赌徒’,是吗?”
胖男人的脸色立刻变得铁青,脸上的肥肉微微抖动。我相信他昨晚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却依然感到振颤。他努力恢复神色,
“赌徒……我也只是听说,还无缘相见……很高兴你的老板打算负责到底,如果她或者你早一些通知我的话,这场误会就不会发生。另外我非常愿意再次去贵国拜会你的老板,她还健康吗?”
“是的。多谢您的关心,我一定转达您的好意。我没有直接来找您是不想打草惊蛇,而且我的老板怀疑Z回到这里是为了对您不利。”
我相信如果不是为了钱,他会毫不犹豫干掉我,然后将责任都推到Z的身上,才不管是否有人会发火,
“下面,让我们谈谈共同关心的事吧。首先我想多了解一些我们的目标。”
“Z是个危险的家伙,”胖男人说道,
“我早知道他会回来的。说真的,我很后悔当初收下他,而不是直接埋了他。我本来不想让他去你们那里,但那批货必须有个精明的人盯着,当时很不巧,能干的手下都不在身边。他停止向我报告的那天起我就知道出事了……”
从胖男人的办公室出来已经是下午,我还有时间去喝杯酒。天很晴,没有了潮湿的气息,换成四处飞扬的恼人尘土。我走进酒吧,这个时间没有多少人。我径直走到吧台前,酒保转过身,竟然不是越南人!我的心脏立刻开始狂跳,这种感觉太糟了,我却不能马上离开,硬着头皮喝了杯啤酒,给了慷慨的消费,匆匆回到旅馆。屋子里的东西有被移动过的痕迹,恐怕他们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还好手下留情,我的行李基本保持原样。
短时间内可以放心在城里行动,只要Head不来找我麻烦,那就等于没有麻烦。可我去哪里找Z?唯一的线索断了,甚至酒保都在一夜间消失,如果他是有意透露错误的信息,让我自寻死路,那我有十足的理由去找他聊聊,可现在他生死未卜。胖男人显然也想找Z,他不过是想让我找到Z,然后借我们其中一个的手除掉另一个,当然最后没有幸存者,只有“他的”二百万。
我又想起酒保,也许正是我害了他,他是否已经被埋在某个工地里?我不愿多想,换了件轻便的夹克离开房间,Head应该已经撤掉窃听了,但无论如何屋子里不再安全,况且我需要Head的人甚至Z看到我的身影。于是我花大半个夜晚在街头游荡,到处打听Z的下落,现在全城一半以上的人都知道有个东方人在找他。接下来我要做的就是等着目标出现,每天去Head的办公室喝杯茶,他对我的行动方式稍有质疑:
“你太冒失了。谁都知道你在找Z,他可能已经跑掉了。”
“不。Z不会藏在角落里等我找到他。我已经追着他跑了三个国家,现在追到家门口,他该发狂了。何况,只要您不介意,这里谁还能管呢?”
胖男人再次露出恶心的黄牙嘿嘿笑起来。
“顺便问一句,这次就你一个人来吗?”
“目前是的。”
“你的老板怎么放心你一个人这么远来追Z那个疯子?她不是有个得力干将……叫‘赌徒’的那个?”
“哦哦,是的。我想他就快到了,您认识他?”
“我说过,呃,只是有所耳闻,听说他够毒的。”
我无奈地摊开手,摇头道:
“他很危险,真的。多数时间我不愿见到他,即使他是来帮我,我免不了担心他乘兴把我也杀了……哦,当然,我会绝对保证他对您没有任何威胁。”
Head肥胖的脑袋并没有失去原有的作用,我看出他在思考,只是有些费力。短暂的沉默后他干笑两声道:
“我相信如此。同时我也相信,他会喜欢跟我的朋友聊聊的。”
说着Head目视我身后的高个子。那家伙对老板的赏识非常受用。
当晚我去公用电话亭给妻子打了电话,告诉她我就快回来了,提醒她别忘记喂我的猫。虽然它整天在屋子里打转,妻子却总是选择忽略它的存在。她的声音很不耐烦,我只好长话短说,告诉她这两天我就能找到Z,而且拿回钱。 她叫我不要轻举妄动,毕竟Z也不是好惹的。
“我还有‘赌徒’,不是吗?”
听到我的话,妻子发出甜蜜的笑声。
我又去酒吧里泡了一会,这次好几个人向我点头示意。回到旅馆时已经是深夜,不知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然而总有意料之外的惊喜等着我,这次给我惊喜的是Z。
当他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还真把我吓了一跳,天知道他多久没刮胡子了,上次见面可不是这个样子。除了浓密的胡须,他那双嗜血的眼睛里布满血丝,我很难不去想象他会随时将猎物生吞活剥。更吓人的是他手里那把乌黑的手枪,枪口像个饥饿野兽的小嘴冲着我跃跃欲试。
“听说你在找我?”
Z的口气里明显透出藐视和得意,还有一丝愠怒。
“我不得不提醒你,Z,如果你手里拿玩意响了,对你我都没有好处。何况,不止是我在找你。”
“发出吼叫之前最好先认清立场,亲爱的R,
他晃晃手里的枪,提醒我现在谁才是老板,
“你追着我跑了三个国家,甚至跑到这个偏远小城来。我本不愿回来,但你逼我在这里解决你,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毅力和勇气,同时也要鄙视你的愚蠢。”
我摇摇手,努力做出轻松的样子,
“我们各为其主,何况这次的目标相同。如果说我是愚蠢的,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说完我开始后悔,Z显然有些激动,他快速走到我身边,勒令我靠向墙壁。就在我转身的瞬间,突然一阵灼热伴随着眩晕从脑后传来……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处一间昏暗潮湿的地下室里,后脑残存着失去知觉前的疼感。Z此时正坐在我对面,一张破旧的木板拼接的桌子将我们隔开。
“你终于醒了,抬你到这里可费了不少力气。”Z说道。
我摸摸火辣辣的后脑,那里肿起挺大一块,这趟旅行真是倒霉。
“你下手就不能轻点吗?习惯了是不是?想要我的命吗?”
Z听到我的话嘿嘿笑起来,
“Head是个老狐狸,你的房间有窃听,外面有他的眼线,我可不想被任何人识破。何况……”
“我觉得他已经撤掉窃听了,你完全可以跟我演一场戏。”
他点燃一根烟,像没听到我的话一样,
“带着你摆脱他的人可不容易,你就别抱怨了。不是为了二百万,我不会破例带着活人逃跑。别打岔,我有要紧事问你。”Z吐出一口烟,身体向后靠在椅子上,双腿轻轻颠着,
“那个‘赌徒’,他真的要过来吗?”
“我想他已经在路上了。”
砰!Z拍案而起,双眼透出刀芒般的目光,
“混蛋!你怎么不阻止?”
Z的声音在狭小的地下室里横冲直撞,像沉重的铅水灌满了所有的空间,连砖墙上的缝隙和墙角的鼠洞都不放过。我极力劝说他坐下,他的手有些颤抖,将香烟咬在齿间又取下。我第一次看到Z紧张,他向来缺少恐惧神经,能令他宽大的身躯发抖的只有嗜血的兴奋,而这次似乎有所不同。
“我同样不喜欢‘赌徒’,我曾亲眼见到他把七个人打得半死,然后塞进车里活活烧死……”
“他会插手吗?”Z打断我。
“听着,Z,我们做的事很难瞒住所有眼睛。‘赌徒’不了解内幕,但有他在就多一重保障,虽然他对任何人都是个危险的存在。我们可以趁他到达之前解决这里的一切,然后你逃之夭夭,到那时我再告诉他真相,他总不至于跟我过不去。”
“多一重保障……呵呵……对你还是对我们?”
Z咬着烟发出含糊的笑声。这个男人总是带着臭烘烘的烟味,我从没有喜欢过他,也从不掩饰我对他的厌恶。Z并不糊涂,他根本不可能完全相信谁,带我来这里正是我们的计划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这一环令我完全处于劣势,不得不听命于他,对于外界,我可能已经死了,事实上也随时可能成真,好在他需要我,不仅为了钱,还有他惧怕的“赌徒”。我无奈得摊开手,
“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保证了。我已经推迟他来这里的时间,你的事情办得怎样了?钱在哪里?”
Z回手按了墙上的按钮,很快我身后传来一阵异响。我急忙回头,原来角落里有扇不起眼的小门,故意漆成与发霉的砖墙相同的颜色,这时门开了,里面走出一个人,正是我最初遇到的酒保,那个骗我去工厂的越共。我的神经立刻紧张起来,双手紧紧攥起拳头,恨不得立刻扑上去痛揍这个害我险些被老Head杀掉的人。然而见到我的样子,酒保和Z都笑起来。
“别紧张。我们可敬的酒保是黑市里的活跃分子,也是Head在黑市的眼线,要在我不露面的情况下交易外币非他不可。”
“我怎么相信他?”
“他已经死了,这还不够吗?”
Z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他早就不想干了,可Head不会让熟知他黑市交易的一线人员活着离开,所以我们做了笔交易,他给我换钱,我帮他离开这里。”
“是啊,交易。就像我们一样。有什么办法不去接受诱人的买卖呢?”
我扭头看向酒保,他一手提着只黑箱子,另一只手握着半空的酒瓶,走路有些摇晃,看来呆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
“对不起,朋友,”
酒保走到我身边向我敬了个军礼,
“如果不让胖子注意你,我就没法下手,很高兴你活着。”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越来越讨厌这两个人,他们懂得玩手段,我的命也在其中。
“我们什么时候下手?”
“别急,Z,我说过多少次了,急躁会坏事的……” -
深云接青翠
阔水画朱红
彼岸离人痛
相思却朦胧客舟随波涌
浪吟对晚钟
孤芳居寒洞
虚设巧玲珑 -
玉翠环烟绕紫微
天香落艳晓风追
高宫难觅春归处
自在蓬台伴鸟飞
-
紫轩院内竹问暖
玉阁窗外雪寒喧
遍取凡间冰凌酒
遥望深宫寄广寒
仅以此诗送给所有佳节难家的羁旅之人,以及身心两地遥相隔念的苦恋之人。
无论天宫地阙,寰宇四方,我们都在为心中所爱含泪举杯——千里共饮一方水,朝暮同看紫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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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袍加身烈骨软
瑶琴入耳弓角悬
可怜遍流忠贞血
空见史家润墨盘
-
昨天陪同我家丫头去考报关员,趁她奋笔疾书的时候,我获得了无比珍贵的三小时自由时间。
我所能做的,就是提着我的旅行袋,经过天安门广场,见到许许多多老年旅游团,热热闹闹排着L型长队,等待瞻仰毛主席遗容。
游荡到最近的KFC,霸占一张桌子,打开买来许久却仍未读完的书,每次捧起它都有些许歉疚。
音乐与文字可人让人暂时超脱:早起的疲惫,门外的寒冷,第二天又是星期一的事实……陷入轻与重无限调和的世界,忘记冒出来隔绝了一切。
走出KFC时带着快飘起来的开心,尽管身边的情侣操着浓重的沈阳口音,一度划开包裹我的氛围,正如母体中的婴儿,也许它本不愿出来,却被硬生生挤压拉扯来到这个污秽的世界。然而我原谅了他们,即使他们玩着庸俗不堪的群发消息,但起码庸俗得甜蜜。
暂别现实世界沉重的阴影是件多么美妙的事。解开一颗纽扣,让项链跟我一起透透气。过去不愿露出过多皮肤,因为皮肤太过白皙,生在女孩子身上还好,作为男人可不够性感,我只好靠项链来补足。
阳光被衣裳隔开,喧闹被耳机隔开,人群、街边小摊、来回巡视的警卫统统遭受孤傲的视线的放逐。只有此刻,自己才成为真正的个体,独立的我之自我。头脑突然清朗起来,回忆如潮水般涨退,人、事、远方淡淡的依恋,电脑里隐藏的秘密,擦身而过的异国装束,一切都冲刷着我的眼睛和身体,没有一样不是欣喜。
直到步入地铁站,一步步感受面向低沉与拥挤的深陷,恰好失去音乐的庇护,猛然随着台阶的幅度狠狠跌入现实中,那个披着沉重皮囊的自我。
来不及想清楚哪个更真实,只有看着脚下轻与重之间的界限,毅然决然地跨过去。 -
我以为粉色会再次出现,可她仿佛被我追逐的欲望吓到了,在她的东躲西藏和我的苦苦寻觅中,金色的布景渐渐幻化成流淌的金色河流,浸没了我的整个身体。
准确的说我是被手机嘶哑的叫声吵醒的,发现自己还躺在地板上,金色的河流原来是暖暖的阳光,透过玻璃沾湿我的身体。
我摇晃着走到桌边,一边狠狠揉太阳穴,一边看手机上陌生的号码。这个人很执着,我在手机自动挂断之前的最后一秒接起电话,
“浩泽,你还没死吧?”一个跳跃的男声说道。对他来说很正常,对我则不然。
“还没,差不多了。”我几乎是本能的回答。话一出口,我的胸口仿佛被重重捶了一下。康复出院之后接到许多不明人物的电话,无一例外都是打进手机里。接起电话听到的第一句话不是“浩泽,还记得我吗?”就是“浩泽,不会连我也忘了吧!”电话像雪片一样多,真正见面的却只比玛雅人多两三个。往往是一句“我有空去看你”或者“改天再聊”接下来杳无音讯,好像报纸上公布了这样一则消息:浩泽因车祸失忆,接着全世界的人都打来电话确认一下,也许有人正在谈论:
“你知道吗?浩泽失忆了!”
“哪个浩泽?”
“就是我们初中(高中、大学)的那个……”
最后我实在不堪烦扰——即使出于好意——直接更换了手机号码,谁都没有通知。但我还保留着手机里原来就有的号码。这个人是怎样找到我的,我不得而知。
不知是否由于听到不同的开场白,我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带动新的一波眩晕冲击大脑。他的声音将我拉了回来,
“你一定想不起我,出来坐坐吧,也许见面就想起来了。”
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如此轻易答应一个同性的邀请。二十分钟后我已经坐在两条街以外的咖啡馆里,对面是自称陈晖的男人,瘦削的身材,虽然眼神疲倦,但我敢保证,任何有趣或者骇人的东西从他面前闪过,那眼神将立刻神采万分。他穿着稍有些褪色NIKE肥大T恤,领口开得很深并且已经退色,显得很粗糙,黑蓝色的磨旧牛仔裤一条腿压着另一条腿,与我正经八百的着装对比鲜明。因为不确定要见什么样的人,我在穿着上尽量谨慎。我靠在柔软的沙发上,看他紧紧盯住面前的奶茶,拿起勺子又放下,想不到这样一个穿着随意的人竟然比我还要拘谨。我不想碰正在变冷的拿铁,期待他能有个提示性的开场白。不知过了多久,他似乎终于下定决心先开口。
“过去都是你说话题的。”
这可不是我希望听到的,也许男人之间在这种地方约会同样令他觉得奇怪。
总要有个人打破沉默,于是我决定开口。
“想知道我怎样受伤,现在的生活多么糟吗?”
“不不不……”他立刻提出反对。
“关于你受伤的故事我已经听到三个版本,并且已经挑选其中一个较为可信的接受,我可不愿意在你这里听到第四个版本。”
他的这番抢白让我觉得好气又好笑,难道我所讲的——作为当事人——亲身经历会是另一个杜撰作品?随即我对他钦佩起来。我是个失忆的人,怎能保证头脑中对事故的印象不是某些搭错线的神经杜撰出来的呢?很多正常人都会经历“理所当然的幻想”,何况是头顶缠过十米长绷带的人。这个问题我竟从未留意过。天啊!他的一句话已经让我的思绪开始凌乱。
“那你想听什么呢?”我尽量保持冷静,起码先应付眼前的约会,对我来说不难。
“嗯……”他犹豫了一下,“说说你的专栏吧。”
这样的要求我倒是第一次听到。虽然建议不怎么样,但我想这个男人挺讨人喜欢。
“真的有人看吗?”我反问道,“不过是些无聊的评论的和代人谩骂罢了。”
“不不不!我说的不是体育专栏,是你的小说。”
这是他有一次令我惊奇。我的确在一份边缘报纸上有个连载专栏,但我觉得看到的人太少太少。靠低销量报纸上的专栏很难维持生计,如果不是偶尔给些主流体育杂志写篇小评论,我恐怕早就饿死了。但没有主流刊物喜欢我的小说,他们有千百种理由提出拒绝,当然这些理由都是常规储备,他们几乎不会动用。目前为止我得到的唯一正式的理由是:小说里有太多人死掉。这个理由还是跟相熟的编辑一起吃炸酱面时听到的。
我的专栏都在二流报纸上,能看到的人不多,两个都看到的几乎没有,而眼前就存在这样一只稀有动物。现在他真正勾起我的兴趣了。
“专业人士都说它们不好,因为总会有人死掉。”
“你相信吗?”他问道。
“对于现在的我,多听比多想要好。而且,他们说的是事实。”我回答。
“既然如此,为何不尝试一下对你来说比较另类的结局?让大家活下去。”
“你也比较喜欢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吗?没有人死,只有幸福快乐美满等等噱头,我实在想不出算不算真正的结局。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完美,这无关于崇拜或者异端邪说,充斥着死亡的世界是变态的恐怖的,没有死亡就更加变态,在文法上难以创新的时代,调整死亡的结构使其达到完美的比例才是出路,未必唯一,但简单可行。你可以把它当做文学理论记下来,也可以当做胡扯扭头就忘掉。死亡是一瞬间的事,瞬间过后便成永恒,你不可能永远说:某人在怎样怎样,然而某人死了这句话可以说上几百年,对于一个人来说,惟有死亡这件事不会过时,哪怕后代们在月球上说起,死亡依然是那么回事,也许棺柩的材质变了,上面的雕花变了,葬礼的风格也彻头彻尾的改变,但死亡仍然是那么回事。如此经久不衰的话题放过太可惜了。而且死亡与生存不同,不需要太多努力就可以做到,因此人们才能轻松谈起它。我脑子里的东西虽然残缺不全,但比起完整的童话还要可靠些。”
我的话令他沉吟半晌,我也突然陷入沉默。对我来说,不管过去多么熟识,现我与他只能算初次见面,对初次见面的人说这样话显然不合适。
“我看……我们还是聊聊体育专栏吧。”
他首先打破沉默,用一句令我哭笑不得的话。
回到家里已近黄昏。我打开电脑,迫不及待写下今天的发生的事情。与陈晖分手后我到图书馆泡了一个下午,用铅笔和笔记本写篮球评论。第一次无法静下心来工作,这个男人不停跳出来,我不得不停下,努力集中精神才能继续。就这样停下再开始,他在我脑中来来去去,最后我放弃努力,草草收场。还好唬弄一篇体育评论很容易,如果觉得实在没什么好写,就搞点推测,以 “有待商榷”来结尾,这个万能短语非常实用。想不到回家的路上我还是无法停止想起他,难道被撞了头,我的性取向也发生了改变?为了排除这种可能,我尝试着写色情小说,而且省略剧情直击焦点。结果发现我还是蛮正常的,起码基本的东西还在我脑子里,这些东西基本正常。不过很难否认,他已经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除了那次事故,他是第一个改变我生活的人。哪怕梦中的粉红也不曾如此。
后来我知道陈晖在一所初中教语文。我一直觉得教书是件极其痛苦的差事,特别是教乳臭未干却要装酷耍帅的青春期少男少女。他们身心总是因为介乎幼稚与成熟之间而显现太多波澜,极端的表现不是抑郁就是挥拳头打架。师生恋更加艰难,不是因为她们未成年,而是比我还混乱的生活实在让人望而却步。
因此我对陈晖表示深切的同情。而他很好的利用了我的同情,经常拿学生的作文让我帮忙批改。说实话这可真是折磨人。初中生的作文确实吓到我了!卖弄取巧、哗众取宠、断章取义、阿谀取荣……各色文章充斥其中,我常常以无奈的姿态看着陈晖。他则优哉游哉研究我家里少得可怜的家具,一边告诫我最好不要只给个大红叉,为人师者不能彻底灭绝学生的写作热情,那就成了阶级斗争,何况他们的热情本就小得可怜,相比之下星星之火都要猛烈些。这就是为师之道挚肘的地方——永远无法快意恩仇。我搞不清楚为何要帮他做这种事,如果只是出于同情,对我来说万万不会如此,硬着头皮做折磨头脑和屁股的事,心想也许我曾经就是这样折磨我的老师,或许现在还在折磨世人。
然而真正吓到我的是那些优秀得令人吃惊的文章。
其中有个男孩,他的名字再普通不过,而且极其阳刚,看到这个名字我不禁担心他每天都会流鼻血。这个拥有猛男名字的男孩同时拥有纤细的笔端,他所描绘的一切——即使粗犷如街边饮酒的汉子——都能够细腻到毛发。他讲起自己的故事像旁观者一般平静,情感混合着墨迹自笔尖流淌而出,时隔许久读起来仍觉湿润如早春晨露。
另外有个孩子,每篇文章里都会出现女人的身体,部分或全部,半裸或全裸,或多或少都会有几句描述。得知作者是个女生,我才停止怀疑老师们没看好学生。
如果说我有主业的话,帮陈晖批改作文就成了副业,然而他不付钱。我能得到的是拉美文学发展史,和晦涩的七、八十年代欧洲主流文学理论。作为学生,我既不反驳也不提问,因为我对他说的东西一无所知。陈晖说我过去就没有这方面知识,这是我第一次怀疑他的话。
怀疑就像疫病,一旦滋生就难以控制。有太多的证据证明他曾出现在我生活里,而且扮演过尤为重要的角色。可无论我将半小时的记忆整理多少遍,都找不到一丝他的踪迹。他说我们过去就认识,他说我们一起做过很多坏事,他说我们同样爱好电影和游戏,同样不正经而且好色。他所描述的过去在我的记忆里竟然都有些浅浅的印象,如砧板上无数道浅痕,知道曾经经历过,却无法想起与谁一同经历,亦如对着砧板的浅痕,只知菜刀落过无数次,却看不出曾经切过什么。
对我来说,他就是一个影子,曾出现在我的画面里,蒙太奇的真空吸管硬生生将他抽走,只留下黑乎乎的人形。有他的片段残缺不全,没有他就根本无法进行。 -
这次醒来是在凌晨,淅淅沥沥的小雨拍打着玻璃,透过小小的窗户只能看到阴霾的夜空,听到细微雨声。虽是凌晨醒来,头脑却清醒异常,仿佛根本没有睡过。摸索着扭开台灯,灯光突然照亮黑暗的小屋,平日里温暖的橙黄色灯光此刻竟显得刺眼。我闭眼忍过眼球一瞬间的刺痛,别过脸去望着凌乱的床铺,根本不敢正视光源的方向。
床在小屋占据了很大空间,几乎没有空间做其他的事,反正我也不需要。
我坐在床边整理思绪,或者说是发呆。足足用了五分钟才计算出睡了多久,这就是今天第一次思考。
人可以象弹簧一样,我就是。几乎就在发呆结束的同时,我猛地跳起来,仿佛见到极恐怖的景象,例如看见葬礼上棺柩入土时突然滑落,棺盖打开,里面赫然躺着自己的身体。我比弹簧跳得还要快些。葬礼的念头转瞬即逝,我现在没时间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幻象伤感,忙忙碌碌开始准备:刷牙、洗脸、剃须、梳头、擦亮皮鞋......穿好衣服后发现窗外依旧漆黑,暗笑自己没头没脑的急促。今天对我来说的确非常重要,不仅是我生活在这里的第一天,而且要见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比生命还重要的人。
无奈脱掉外套,拉松领带,为自己弄一杯咖啡,坐回床边一口一口喝着,真想不到这里也有速溶的拿铁。好景不长,短短几秒钟我就按捺不住,站起又坐下,一次次站到镜子前整理衣装,梳理头发,直到衬衫袖口的纽扣快要被我拉脱,直到想起这么短的头发再梳也是如此。可我就是坐不住,剩下的半杯咖啡都被折腾凉了。实在找不到任何细节可以完善,连笑容都训练过不下百次,再看下去自己都觉得腻烦。忍不住再次回到镜子前打量镜中毛躁的傻小子,在我没有留意的时候,镜中的笑容显现些许诡异,我的视线扫过那张脸,竟被硬生生钉在镜子里,良久才得以回神。那笑容明明是我的,却像不受我支配一样,我想停止微笑,可几经努力都无济于事,不知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脸,还是无法控制镜子中的影像——彬彬有理,自然洒脱,但那格式化的笑容实在不像活人脸上的表情。
算了,反正早已习惯失去支配的力量,哪怕对自己身体也一样。喜欢笑就让它去笑吧,今天是应该多多微笑的。当人太执着于某种情感,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外界的影响是多么容易被忽略啊!我没费什么力气就摆脱了镜子里那股邪恶的吸引力,重新坐回床边时呼吸微微急促。我审视房间,努力想象应该添些什么东西,显然没有空间加张藤椅,除了床和古旧的桌子,剩下的空间连加个梳妆台都显得拥挤。我要梳妆台干嘛呢?但我还是希望有一个,并希望有人坐在前面。简单的规划可以平缓呼吸,不管是因为兴奋、紧张还是恐惧,焦躁一定会坏事。
我又看向窗外,天还是黑漆漆的,连乌云都看不到。为了避免刚刚有少许平息的紧张死灰复燃,我开始琢磨窗帘的颜色。现在这个显然太花哨了,即使拉开叠在两边还是很凌乱。必须换掉,今天不必,但必须尽快换掉。或者我可以找人帮我挑选,这样增加了一次见面的机会,还能成为邀请她来家里的理由。当然,只是暂时的家。突然发觉对这个小屋做任何改变都是不必要的,我们很快就会离开它,在这之前恐怕还要暂时委屈一下,还好我不急于带她来这里。
天还没有亮,恐怕永远等不到天亮,我这样觉得。一切都在试图欺骗我的眼睛,扰乱我的时间感。低头看看表,不管天亮与否,现在应该出发了,排除寻找花费的时间,我还是能早到半个小时,那样我就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一个完美的开场白。我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年,出门前经过镜子还要看上一眼,就是这最后一眼,令我不得不脱掉所有的衣服——西装领带太正式太严肃了。迅速换上比较休闲的衣服,现在只能提前二十分钟,没有时间再做仔细的检查,折腾了这么久,最后我还是匆匆出门。
这里没有高大建筑,即使与建筑物贴得很近,抬起头时都不会感到窒息。天空依然漆黑,街灯昏黄,撒下的琥珀色灯光像来自船头的桅灯摇摆不定,空气湿漉漉的,浑身都像泡在水里,沉重得渴望舒展,每吸一口都像在海底呼吸,我将它归结为自己的兴奋和紧张。我从未走过这条路,但却像匹往返了二十年的老马一样,低头对脚下的砖石、抬头对空气中的奶油味儿都再熟悉不过。此刻我不知走向哪里,唯一清楚的是有个人在前方,我要去见她,给她个惊喜。她会穿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最后一次见她那身吗?希望不要,那身衣服太严肃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不应该换衣服。沿途有家花店,就在前边拐角处,虽然看不到,但我知道那里有一家,而且并不感到惊奇。她喜欢什么样的花?快想起来!这么重要的事为何事先没有想好?焦急之下我加快了脚步,犹豫徘徊是来不及了,第一天到这里,连买件像样的礼物都没时间。希望她不会介意,她那么温柔那么善解人意,一定会理解的。但花不能马虎,不然会被她瞧不起。花店很快出现了,当我转过路口时它出现在那里,比情人约会还要准时。
我匆匆转了一圈,几乎出于本能地挑选许多小花,其中有雏菊,我叫不出其它花朵的名字,总之很多小小的花朵,聚集起来的颜色连梵高都会觉得难以下笔。我捧着一大捧鲜花,快速穿过三条街道,转了大概九个弯,终于远远看到那家咖啡馆——木质的大门,没有窗户,黑漆漆的砖墙上悬着一块招牌,木门上方一根铜臂从墙内伸出,手里提着昏暗的吊灯,那是唯一的光源。铜臂上的油漆早已落尽,覆盖着斑斑点点的铜绿。从外表看不出这是一家咖啡馆,它比上个世纪的欧洲铁匠铺还要简陋。但我知道她就在这里,二十分钟后她就会跟我一起坐在角落,手里捧着大大的咖啡杯,她精巧的鼻尖轻轻触摸升腾的热气,就能吸掉咖啡味道的精华。
明明很近的距离,明明我快步前进,可还是花了好长时间才走到木门外面。此刻我微微气喘,不得不停在门口以免心脏跳动过快。为什么要紧张呢?她还没到,我好不容易得知她的行程,比她早一步到达。现在我只要拉开门走进去,选个能看清门口又不被打扰的位置,放下花等待她的出现,这段时间足够我冷静下来,只要木门没有残旧到被我拉坏,今晚的一切就将顺理成章。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拉开门。咖啡馆里静得出奇,木门吱呀的响动格外引人注目,几乎所有人都看向我——捧着一大束鲜花的男人呆立在门口。然而他们像根本没有看到我一样,继续专注于自己的咖啡和谈话。
我在门口大概站了一分钟,也许没那么久。拉开一扇木门没那么难,我想着迈进咖啡馆,可是要往里走确需要无尽的勇气。我扫视整个咖啡馆,想找到适合我们的位置,然而我却看到了她!不是在角落里,而是坐在最靠近门口的位置。
“浩泽……”
显然她比我更早发现对方,大眼睛里充满惊讶和难以置信,手中的咖啡杯悬在半空,接着重重落下,里面的咖啡都溅了出来。她不管这些,起身扑到我身上,双臂紧紧搂住我的后背。距离太近了!惊讶中的我出于本能移开鲜花,即使如此还是被碰掉了几朵。她紧紧搂着我,而我还没有从见到她的惊讶中解脱,就又被她过度的激动吓了一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空闲的手不自然地放停在她的后背。
她很快脱离我的身体,就像她突然扑进来一样,我看到她眼中有泪花转动。不过她一如既往的坚强,这点没有随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眼泪终究没有落下。
“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熟人……”她说,有些哽咽,情绪依然激动。
我拉着她坐下,将花送进她手中。她捧着花努力的克制,不知是出于惊喜还是惧怕,她哭了。她低着头,声音很小很小,肩膀微微颤抖。我想过去搂住她说些安慰话,可还没等我起身,她突然抬起头问道:
“你怎么会来?”
这一问太突然,我只好结结巴巴的回答:
“我......来找你的。”
泪痕还没有干,但她根本不在乎,连擦一下的想法都没有,双眼直视着我,锐利的目光丝毫没有被泪水遮挡。那是钟无比温柔的锐利,看得人心荡神移,我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唯恐避之不及。
“你是跟着我来的?为什么?”
她的声音还有些急促,但已经非常连贯,我想她不会再哭了。
“我想见你......我以为会比你早点到,没想到......”
我故作镇静,其实她的逼问已经令我措手不及,本以为会是个浪漫的重逢,可从见到她开始我便慌乱不堪。
“你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找我呢?走了这么远的路,就为了见我一面吗?”
她的“为什么”太多了,问得我快要发狂。这段路的确很漫长,但我赶到这里,可不是为了简单的见一面。我要说出来,慌乱该停止了,我必须说出来!
“我......”
“你不该跟来的。”我的话还没出口就被她打断。
“我在等一个人,他就快到了。”
她再次抬起头,目光逼视着我:
“你真的不该来。为什么你要出现?天啊!增加我的愧疚吗?”
说着她又开始哽咽,眼泪不听使唤地落下,这次是大滴大滴地滚落。本该震怒的我竟然没有丝毫反应,什么是我不该来?谁是你要等的人?这就是我长途跋涉得到结果吗?可看到她落泪的样子,无论怎样我都说不出这些话。我起身走到她身后,轻轻搂住她颤抖的肩膀,这一刻我感觉到她的虚弱从手掌一直传入我的胸膛。我该说什么?我该做什么?拥她入怀还是就此离开?多少次了!对于她我徘徊过多少次了!无法拥抱又无法离开,得不到却难以割舍,难道我抛弃一切追她到这里,就是为了再次陷入这般困境吗?
我应该说些什么,起码告诉她我的想法。这时木门的吱呀声再次传来,我们都不由自主抬起头。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看到我们,眼里喷射着怒火。谁都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冲上来抓住我的衣领,抬起拳头砸下来。我本能的用力一推,将他推向木门。轰的一声过后,他的身体有些发软,任我将他顶在木门上,看来这一撞不轻,木门没有被撞碎真是奇迹。
“浩泽!”
肩膀被柔软的手抓住,虽然微薄,但我感觉到肩头的手正拼命拉开我。我无奈的退开,她立刻抢上去叫着男人的名字,察看他的伤势。那男人很快清醒过来,她高兴得像只兔子,钻进男人怀里含泪欢笑。
良久他们才注意到我。我呆立在一旁,经过这番吵闹,咖啡馆的其他人竟仍然若无其事,继续他们自己的事。
她似乎在说什么,我无心去听。如果不是他们一直占据着门口,我恐怕早已逃之夭夭。逃避不是最好的办法吗?起码是我最擅长的。而此刻我却要眼睁睁看着他们在我面前表演什么久别重逢破镜重圆的好戏。管她在说哪些陈旧的台词,我只想离开,即使不知道去哪里,即使明知无法回到过去的世界,任何迷失任何漂泊乱撞都好过咫尺间直面血淋淋的撕扯。可这里连扇窗子都没有。除了漆黑的砖墙就是阻挡的门口,甚至不知外面是否依然阴暗。
也许她说了很久,也许她说了很多。但我唯一听到的,就只有一句“抱歉”,比“对不起”还要简短。
我是如何离开憋闷的咖啡馆?也许在他们之后。总之我走出哪里了。那束花呢?还留在桌上吧。此刻站在天桥上,脚下滚滚车流无力地涌动。为什么天还没有亮?是不是我搞乱了时差?这里真的有那么远吗?我顺着车流望去,薄雾在前方弥漫,雾气中挤满了车灯,它们艰难的移动着,像无数只饥渴难耐的野兽,眼睛死死盯住猎物,脚下却难以寸进。大概被汽车的嘲闹声所惊扰,远方的雾气显得烦躁不安,似乎在翻涌滚动。遥远的天边一片火红,那里再也看不到任何事物,只有一片烈火般燃烧的天空。正是它鼓动天边的雾气,不停蒸腾翻滚。
无论前方存在什么,现在都与我无关。即使燃烧过来,能烧毁的只有我的皮囊罢了。
我的胳膊耸拉到栏杆外边,手里的酒瓶滑落,硬生生砸在桥下一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司机看看布满裂纹的挡风玻璃,熟视无睹一般打着哈欠。我扫视缓缓移动的车辆,所有车里的人都是同一幅麻木的表情,偶尔打个哈欠。他们的目光呆滞地盯着别人的尾灯,不知已经在路上塞了多少年。我回头看向身后,迷雾背后依然是一片火红。那些汽车正排队钻进去,火光笼罩下,所有的车都像生了锈一样通体暗红。
想醉却无法醉倒的时候,明白喝醉是多么愚蠢的事。
我沿着拥挤的街道行走,身边经过的人规矩的走在街道两侧,没有人逆向行走,他们从不转弯,更不会停止,他们朝一个方向走下去,绝不回头,。我跟他们一样。记不起走了多久,也许三、四个小时,也许更久。我明明走着,竟然一点都不感到疲劳,一点都不感到饥渴。从何时开始失去知觉的?刚才的啤酒是什么味道?记不起了,更不可能找回瓶子重新品尝。手指触摸脸颊,没有温暖也未感到冰冷。我努力呼吸,终于清楚的感觉到潮湿的空气涌入肺里,这让我有些许安心。虽然我一直朝着火红色的天边前进,走得再久空气依然潮湿,难道那翻滚的火焰根本没有温度吗?
我不能再走下去了。要我忘记为什么来这里,明知无法回头还是义无反顾的来到这里,却要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而再次启程,踏着决绝的步伐不知何时何日才能稍作停留,我办不到。即使脚步不听使唤,我也要停下,回头去找她,起码说出要说的话,为此我不知准备了多久,从一个天黑到另一个天黑。即使天空永远是黑的,我也不可能发觉。我的脚步丝毫没有减缓,即使我努力回头看向来时的路,脖子都要扭断却始终无法停止。我要去哪里找她呢?离开这么久,他们去了哪里我完全不知道。没有人告诉我,没有人可以打听,但有个自欺欺人的声音告诉我,如果此刻不回头,将永远无法再找到她。
我将全身的力气用在双腿上,肌肉一阵阵痉挛,膝盖撕裂般疼痛,绊了自己一跤才勉强停下。
我要回去。这个信念太沉重,如果我放下它就会立刻随洪流漂走。我觅着来路疾行,渴望奔跑却根本迈不出更大的步伐。
与来时相比,这次走得更久更远。我凭什么相信他们还在咖啡馆?凭什么认定还能找到他们?我连转弯都不能了!
我永远都找不到她的。然而她可以找到我,她的确这么做了。当我靠墙坐在角落时,她找到了我。她永远那么美,无论在哪里出现。
她拉着我信步前行,这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应该很柔软吧?心中痛恨为何感觉不到任何东西!她轻皱眉头,我有点担心是不是太急于感受而弄疼了她。这次我们走得很慢很慢,渐渐再也看不到任何人,除了我们俩和身旁低矮的灌木。她紧紧握着我,仿佛怕我跑掉一样,另一只手轻轻滑过灌木顶端,细碎的石子被我们踩过时的力量挤压得咯吱作响。我听到空气轻微的躁动,呼吸不再困难,夜风吹得我头脑清凉,甚至能嗅到大海的咸味。
转过一片树林,我们真的看到了海。我们都不曾来过这里,却像在附近长大一样熟悉海水和沙滩。海天相接的地方,雾气不复存在,火焰躲在天幕之后翻滚,漆黑的天空和海水变成巨大艳丽的裙摆,飘荡中满眼都是火红。
“你不该来的,浩泽。”
又是这句台词。
“你真的是跟着我来的吗?”
当然,虽然我不打算说出来。
“你知道不该来的,你知道的……”
我知道,但还是来了。
“让你抛弃那么多,我会内疚,会不敢见你的,你知道吗?”
我只想陪你走一程。虽然这不是我的全部期盼。然而期盼是多么愚蠢的事啊!我被期盼耍了,却并不感到愤怒。
“浩泽!回去吧,好吗?”
她看着我,眼中满是惊恐和歉疚,没有我幻想了一千次的情感。她在等待我的回答。回得去吗?我走到这里,做了最后想做的,失去本来就不指望得到的,下一步就是投入火红的天边熔成灰烬。
我想握紧她的手,再也不愿任她悄悄离去。然而我的手松开了,她却依然紧紧拉着我。她倾斜身体,在我们的嘴唇接触之前,我听到她说:“回去吧,我给你留了东西……”
我艰难地撑开无比沉重眼皮,强光晃得我一阵眩晕。到处都是白色,连人也一样。我躺着,感觉不到白色床单下的身体。床边的女人颤抖着吻了我,我猜她想说些什么,但她只能捂住脸强忍抽泣。很多人陆续围上来,他们说我昏迷了三天。走了那么远的路,难道只有三天吗?
我的床铺靠近窗子,午后的阳光照得人困倦。我百无聊赖地翻阅未完成的论文,妻子在身旁削着苹果。
“真想不到,你跟那些化学药剂打了那么多年交道,竟然差点被简单的氯化物要了你的命。”说着她抬眼看我的反应,见我依然专注于面前的纸张,便随手拿出一张卡片递给我。
“似乎是你的朋友寄来的,在你出事之后。但我不知是谁,也不知来自哪里。”
我接过卡片,又是娟秀的字体,与过去一模一样,卡片上写着: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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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就像男人的某个部位,突出才有快感。
人活着就像女人的某个部位,深邃才有诱惑。
如果你追求的是快感,渴望的是诱惑,那么你就是作为男人或女人的某个部位活着。
如果抛开性爱,只从纯粹的精神层面来考察恋爱,那恋爱就与意淫无异,都是精神享受罢了。不愿发生性爱或者频繁恋爱的人其实都是意淫狂;常常将纯精神上的爱挂在嘴边的人,是变态意淫狂,他们连幻想都找不准方向。
这些话似乎极色情,不该说出来甚至想都不该想。但我不说出来的真正原因,是身边布满变态意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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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敲得越多,就越觉得远离文字。盯住屏幕看得越久,就越感到阅读变得困难。很难静下心来读点什么,总是不停想起有这样那样琐碎的事情散落在各个角落。随着我一遍遍站起又坐下,连心情都很快剥落,飘离肉体扩散到空气中。我不得不降低呼吸的频率,以免它们太快消散。
一首歌反复听了几十遍,每每从头品味那段伤心的旋律,仿佛冰凉的雪花落在唇边,凉丝丝的令人忍不住伸出舌头舔舐。已经太久没有看到雪,我不习惯这样。曾经因为司空见惯而一次次错过的美景,如今像望不尽的海岸线,载着海浪嘈杂的搅扰不时袭上心头,却始终不愿给我答案。
太容易被外界感染,无论我如何标榜孤独,仍无法抗拒身边的声音、色彩甚至别人的情感涌进我的血管肆意扩张。会因某人无心的一句话期望良久,空等一场后根本不敢提起,惟恐带给别人一点歉疚。既然早就告诉自己不要希望,那么无论结果怎样都无权抱怨。何况笑着说没关系已经成为习惯,习惯得不愿说出口,习惯得无法承认不是违心。只好尽力回避这样的场面,干脆不给谁提醒,也就无需想起。
记忆力在衰退,恐怕故事还没讲到一半,我就真的只剩半小时的记忆。有人说我现在的生活一团糟,原因归结在独居。生活固然杂乱,我甚至不想做任何掩饰,然而并不像看起来那样糟糕。至于杂乱的原因,我只能说你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
灵魂不会寄宿在散乱嘈杂的键盘上,提起笔才能找会它。随着铅笔一次次深入转笔刀,灵魂的长度也在不停缩减,我常常想,一支铅笔用完,其实已经过完一生。所有日子、故事和心情都已挥洒完毕,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扔掉磨碎的灵魂,重新挑选一个握在手里,开始新的研磨。多希望打开转笔刀,倾泻而出的不是卷曲的扇形木屑,也不是碳黑色的星星点点,而是以场真正的雪,即使要将灵魂磨碎去换取引人眷恋的冰冷的雪送给某个人,那是非常值得的。
扭伤的手指渐渐痊愈,在这之前我套上了黑色的护指,虽然它的主要作用是限制手指的运动,起码蛮好看的。无论工作还是跟朋友聊天,打字的时候都会体验指关节内部的疼痛,藏在触碰不到的深处。依然可以开心,笑着跟朋友抽混打趣,一边打字一边细细品味阵痛。即使没有受伤,阵痛一样存在,它隐藏在字里行间,随着键盘的噼啪声和屏幕的闪动,悄悄攀上指尖。明明察觉指尖像被细小的针刺到一样,传来阵阵酥麻的疼痛,但我依然微笑如故,究竟为什么自己说不清楚,也许痛楚永远比快乐来得真实,去得刻骨铭心。
人多的地方未必没有寂寞的踪影。渴望一场大雪,大得可以漫天飞舞,冷得足以凝结血液,美得令所有人深深记忆。我依然会立于雪中,看别人了结辛酸的故事。
旁观者的寂寞自己从不觉得。 -
度过多少个心神不宁的日子,自己也数不清。
已经懒得为混乱的思绪发愁,即使每天都做出改变的决定,也会瞬间被轻易击毁。
那个击毁它的力量,包含着虚假的愉悦和无望的苦楚。
愉悦和苦楚是两道海岸,我的海水在湾中纠缠集结,来回游荡。
我不停冲刷此岸,拍击彼岸,能量一点一滴积蓄,最后迎来海啸的爆发。
然而海啸无处肆虐,只能向更深的海底宣泄,猛冲下去,接着缓缓下潜。
它的爆发不会伤人,只会伤己,所以我并不担心。
手忙脚乱赶完一篇《海德先生》,完成后不敢回头看,深恐自己都不喜欢。
其实我对它并不满意,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我完成了它,与众多在笔尖搁浅的故事相比,它是无比幸福的,这一点权当自我安慰。
过去写过东西都会修改整理,虽然在别人看来我的修改与一气呵成差别不大。
过去会撕毁原稿,现在不能了,方块字都是写在屏幕上,刻在硬盘里,我买不起新硬盘。
大学时即使身边有电脑,还是尽量用铅笔写作。坚硬的笔尖与粗糙的稿纸摩擦,发出沙哑的呻吟,一点点被磨掉,然后将头插入铅笔刀,痛苦的转动一番,削掉自己的肢体,抛开残渣碎末,然后重新开始轮回。
如此描述对一件普通事物的折磨似乎有些变态。我得承认不止一个人指出我的变态,连我自己都被说服了,相信他们所指的那个人的确有些变态。还有人说我在蓄意培养双重性格,这倒是事实。我一向敢于承认,而且敢于大声说出来,一则我不在乎,二则可以在做坏事时拿来当借口,三则,我坚信承认自己变态的人不是真正的变态。总之我没有去杀人放火,没有截住独归女性(除非我真的是双重性格,做了也不知道),有什么标准尺度可以衡量我是否变态,谁又管得着。
回到写作上来,目前还有些悬念小说的想法,设计一个人的死亡很容易,给我一个基调,我可以为主人公设计出上百种死法,期间经历上千段波折。然而让他或她劫后余生,再昂起头勇敢的活下去,这就不是我擅长的了。
与某人的谈话中多次触及过死亡的问题。死亡的美丽在于它的出现即是永恒,不容你奢望丝毫变通。出生即凝固的事物,即人类追逐了上千年的永恒。时至今日依然有人追逐它,有些人狂热,如某种宗教信徒,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人弹”都是该谴责的。其对宗教的狂热程度我们无法完全理解,就像他们无法理解我们的不理解,事实是,我们永远不可能也不愿意进入他们的角度和境界去试图理解。媒体曾经爆料说很多“人弹”是在家人收到威胁,或者自己被捆绑在汽车里,甚至是死后尸体被绑上炸弹实施袭击。报道的真实性暂且不去讨论,这种现象不可避免的存在,但其在所有袭击中所占的比例恐怕微乎其微。当人狂热到可以随时付出生命,他不是疯子就是英雄。时下不需要英雄,狂热分子以疯子居多。
我再次证明了描写疯子的死亡多么轻而易举。疯子(不管是全疯还是半疯,永久疯还是暂时疯)的行为难以理解,做什么事都有可能,所以怎样写都行得通。这更加证明了我不是疯子,所以我才会选则疯子的行为来写,于己方便。尽量不去想想疯子会怎样,我又会怎样,想通与否都是跟自己过不去。
最难对付的不是疯子寻死,而是一个完全(相对来说)正常的人,一个聪明优雅而且充满吸引力的人想去寻死。可以说很难找到什么理由说服他不去走那条路,如果我有能力尽量延缓,我会去做,希望不要再有没心没肺的人刺激他,那是帮倒忙,哪怕阻止他是出于自私的原因:不想失去少有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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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慵懒而浓郁,不紧不慢地炙烤着眼皮底下的小镇。房屋、树木甚至花园里的郁金香看起来都像金色的流体,稍微用手一碰,它们就会溃散四溢。
“我们的小镇历史悠久,甚至比镇边的高速公路还要古老。”每个小学教师都会这样对刚入学的孩子说,连年近不惑的海德先生都能清晰记得。
“它在午后是最美的,我们总能享受晴朗的午后,太阳照得小镇像一块金灿灿的金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叫它金色小镇。”
这是海德先生的老师——牙齿布满烟渍的高瘦老头——对一年级的小海德说的话,当然不是说给他一个人听,但只有他记得清楚,现在想想都觉得好笑。
“金灿灿的金子……”
海德先生喃喃念叨着,脸上毫无表情,心里早已乐开了。那时的人言语还没有现在这么丰富,他们不擅长形容,不会用“黄橙橙”“刚出炉的煎饼”之类的词。他又把那句话回味一遍,这么多年来逗笑自己的机会太少了。此时此刻,海德先生可没心情笑,他坐在咖啡馆里,占据了通向前门和后门的必经之路,一把亮晶晶的手枪搁在他发福的肚子上,扳机紧贴着他短粗的手指。咖啡馆里的其他人——老板和几个客人——不是缩在桌子底下,就是蹲在吧台后面。海德先生甚至能听到他们发抖时牙齿碰撞的声音。外面街道被烤得滚烫,一辆警车停在街对面的阴影里,两个警察一边探头探脑,一边拿对讲机请求支援。海德先生的位置正好能看到他们,他们的视线却被窗口的桌子和桌子下面瑟瑟发抖的老头截断。说起来还挺奇怪,海德先生想到,这个老头竟然在炎热的午后,穿着笔挺的西装来喝咖啡,当然此时此刻他本来有笔直裤线的西裤因为趴在地上变得皱巴巴,上衣手肘沾满灰尘,左臂泡在咖啡里,满是污渍还不停发抖。老头的白衬衫一定被汗浸透了,也许他会尿裤子,海德先生想,这身名贵西装正变得一文不值。他自找的,活该。海德先生不认识老头,金色小镇本来不大,虽然高速公路建成后扩大了几乎一倍,但海德先生认为这个他泡了将近20年的咖啡馆里不应该有他觉得陌生的面孔,于是他确定老头是高速公路带来的怪人之一。那条公路连接着两个大城市,给小镇带来了繁华,也带来许多怪异的人:开着涂鸦汽车,梳飞机头的庞克青年;黑车黑西装黑墨镜,随时伸手掏枪的黑手党;穿沙滩裤棕色皮肤的度假客;同样棕色皮肤胡子拉茬开拖车的高级流浪汉……等等。他们会停下来喝杯咖啡,其中一些人干脆不走了,还有一些人走不了。西装老头就是他们一伙的,海德看到他皱巴巴的眼皮眯缝着,发抖的同时还不忘记瞄对面女士的裙底。海德先生并不担心,哪怕西装老头想赖在镇上不走,以他的年纪也不能赖多久,何况他出现的时间地点如此不合时宜。的确有那么几次,海德先生有先结果他的冲动。
海德先生在他泡了二十年的咖啡馆里掏枪纯属偶然,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家有娇妻爱子,事业并不算失败,镇上不乏喜欢他的人。就在掏枪后的几秒钟他甚至有些后悔,但事已至此,海德先生害怕过,可一旦开始做他便不会退缩,此时更容不得他退缩。海德先生下意识的抹一把额头,汗还在流,对于一个发福的中年男子,没有什么比日益发达的汗腺更使他苦恼的了。小镇的阳光曾经是那么可爱,现在海德先生开始憎恨金色小镇的阳光,或者说他一直努力寻找可以憎恨的东西来增强怒火,这样他才能停止幻想自己坐在没有窗户的牢房里,被迫穿着粉色制服给同房的大汉取乐,那样他恐怕真的会退缩。毫无疑问,午后的阳光占据了几乎整个小镇,只留下些肮脏的角落给黑暗栖身,憎恨阳光是再方便再快捷不过的了。海德先生想找空调遥控器,一番左顾右盼之后,他想起自己眼下的身份,于是抬起握枪的手,枪口冲缩在吧台后的老板点两下,示意是在叫他,然后冲空调努努嘴。老板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但显得踌躇不定,始终不愿从吧台后面露出更多身体——如果不是海德先生不允许他动,他恐怕早就钻进吧台下的缝隙里了。可现在海德先生觉得自己才是发号施令的人,他才是控制咖啡馆里每个人身体的中心,而不是这些人的大脑。基于这种想法,他做出一个很不满意的表情,老板立刻吓得魂不附体,几乎是连滚带爬找到遥控器,将空调开大,其间遥控器滑落了两次。海德先生对这招的效果很满意,想到自己从小就善于模仿各种表情,现在更是立竿见影,他不禁自负地点点头。
“嗨……我说克劳恩……发发慈悲好吗?我还……”
“闭嘴!闭嘴!”海德先生狂吼着打断老板的话,激动得几乎跳起来。克劳恩,他最恨这个名字,几乎所有人都这么叫他,从十二岁开始,一直到现在他都被人称作克劳恩,以至于大部分人以为他打出生那天起就叫这个愚蠢的名字。就连他的婚礼上,证婚牧师都这样说:“克劳恩,你愿意……”当接触到海德先生愤怒的目光,牧师马上改口:“呃……海德先生,你愿意……”牧师最终没有说出他真正的名字,事后暗自庆幸没有被海德先生掐死。
“你有的我都有,”海德先生尽量以平稳语气对咖啡馆老板说,
“而且我未必死在你后面。如果你不愿意抢先,就麻烦你闭嘴。”
老板早已吓得瘫软,没有昏厥算不错的了,根本无法吐出半个字,哪怕是求饶。
既然凉快下来,海德先生完全不用紧张了。他瞄瞄窗外,又增加了一辆警车和两个警察,他们一直在张望并冲对讲机喷口水,可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喊话。这些警察怎么了,海德先生很是不解,同时产生些许被忽视的感觉。他讨厌这种感觉,虽然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跟他一样,大半生都在跟忽视做伴。就连海德先生上高中的儿子都习惯了忽视他。儿子曾经那么可爱,他出生以后大半个小镇都因他冰蓝色的眼睛而震动。那是海德先生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父母、邻居、一起钓鱼的假惺惺的朋友……周围每个人都想抱抱他的儿子,亲亲他冰蓝色的眼睛。那段时间父母经常来家里,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的蓝眼睛精灵在哪里?对此海德先生着实高兴了好些年,直到儿子长得跟他差不多高,头发却比他长出一大截。他记不得何时开始不再跟儿子讨论诗歌,何时儿子开始读斯蒂芬·金而不是莎士比亚和福楼拜,何时儿子放弃滑冰去练射箭……他只记得在这一切改变发生之前,儿子就很少跟自己说话了。儿子爱上了重金属,有一次老师来家访,他躲在楼上放穷街的“18 and life”,声音大到楼下的海德先生听不到老师说话。那天老师走后他第一次打了儿子耳光,儿子没有哭,瞪着冰蓝色的眼睛,眼里像燃着两团寒冷的火焰,几乎冲出来将父亲吞噬。海德先生偷偷进过儿子的房间,墙上贴着曼森尸体扮相的海报,代替了儿子两岁时的西装照片。海德先生翻了儿子的抽屉,在一本翻散了页的书里发现半打安全套。显然他以为可以了解儿子的方法起到正好相反的作用,儿子看出房间被动过,跟他大吵一架接着夺门而出,几天后才回家,眼眶深陷,蓝眼睛里布满血丝,浑身烟草酒精味。他一进屋就默默钻进自己的房间,紧闭房门大放音乐。愤怒的鼓点一下下砸在海德先生的心上,溅得他满眼金花。他顾不上教训儿子,一个人坐在后院发呆。家里的草地已经一个月没有整理,割草机百无聊赖的倚在栅栏边,满身尘土油渍。二楼窗户里传出狂暴的歌声:Bye-bye! Shoot them all! Body never runs!
海德先生浑身打个激灵,第二天他开始阅读枪械杂志排遣心中的憋闷。他发现枪械研究能让他忘记烦躁,枪实在是件可爱的东西,它们躺在那里,平时端庄潇洒,必要时可以毫不费力地剔除你不想要的东西。海德先生偷偷买了支鲁格P85手枪,银色的枪管和乌黑的枪托着实令海德先生爱不释手,几乎每天都要在房间里偷偷擦拭。他总是小心翼翼,不让任何人知道一只张着9毫米大嘴的吃人工具藏在笔挺的西装下面。现在亮晶晶的小家伙正握在他手里,此时此刻,这个令他喜欢得不停爱抚的东西,在其他人眼里是那么的刺眼。海德先生知道这些人都希望,如果可以的话,将这个小东西拆得七零八落,扔进酸池里溶化,然后要求政府立即吊销生厂商的执照。可现在没人敢这样做,海德先生亮出它的时候就明确指出:我有十二发子弹,谁想第一个或者第十一个倒下都可以,第十二个肯定是我。这招很灵,当时海德先生还没想过真的要将最后一发子弹送进自己的脑袋,但他知道劫匪和杀人犯都及不上半个疯子的可怕。
只要你足够疯狂,谁都不敢拒绝你的要求。这是儿子说过的话,他想起在儿子抽屉里翻到的那本书,封皮上画着个大大的太阳,下面用镏金字写着:太阳圣殿教。儿子在很多页用红笔圈出各式各样自杀的教唆。
海德先生对打了儿子的事一向耿耿于怀,每次看到儿子冷漠的冰蓝色眼睛,他都会后悔不已,他认为导致父子决裂的正是他那一巴掌,从那时开始,儿子曾经清澈的眼睛总是雾蒙蒙的,作为父亲他甚至不知儿子正看向哪里。海德先生越是愧疚,越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孩子,越是尽量宽容。为了溶解父子间的冰川,他曾经费尽力气儿子去露营,可儿子对于射死一只动物比对身边的老父亲更加热衷。当儿子倒提起将死的兔子,毫无掩饰的得意从他冰蓝色的瞳孔流溢而出。兔子的背脊上露出大半截箭杆,鲜血汩汩涌出伤口,顺着它抽搐的身体在儿子脚边积成一片血红色的海洋,海德先生眼看着儿子淹没于粘稠腥臭的海水,儿子的头被挤压扭曲,最后碰的一声爆掉。当他清醒过来,听到儿子笑着说:“如果有枪就更好了。”
对于那本邪教书籍,海德先生并没有过于责怪儿子,他想起自己年轻时也曾叛逆轻狂,刚刚流行起摩托车的那段时间,他很想要一辆,尽管那时的发动机远没有时下的狂野,可父母还是不同意给他买,虽然小海德先生拼命打工,无奈微薄的工钱对那样一件奢侈品来说简直微不足道。后来他跟几个朋友以科学试验课为名,到距小镇几十公里远的铁路边偷来往火车上的货物。经历过几次惊心动魄的“历险”行为,他们每人都有了足够的金钱来满足骑车驰骋的欲望。海德先生还记得自己奔驰在小镇后面空旷的荒地上的感觉,呛人的尘土被摩托车后轮卷起两米多高,不停有小石子被车轮碾过,弹射到很远的更加空旷的地方。现在那里完全被房屋覆盖,甚至有人提议在那里的地下打个洞,好使城市里的地铁直插入小镇的心脏,将五脏六腑搅弄一番然后扬长而去。海德先生的坐骑差点给他带来美好的姻缘,他的后坐载过一个姑娘,金黄色的卷发和碎花裙子是他记忆犹新,在30岁前常常梦到的。那时姑娘搂着海德先生曾经精壮的胸膛,在油门开到最大时发出愉悦无比的尖叫,比发动机的声音传得还要远。不久后姑娘嫁给一名年轻军官,跟丈夫去首都附近驻守了。海德先生着实痛苦了好一阵子,那段伤心绝望的时间用地狱来形容也不为过。后来他开始交新的朋友,尝试新的爱情,像其他正常人一样结婚生子,为了养育孩子负担房屋贷款奔波劳苦,难得的周末被客户的劣质啤酒交际、屋子的变态整洁标准和老婆的差劲男人呐喊塞得满满胀胀。直到两个小时前,海德先生经过咖啡馆时才猛然醒悟,自己为了所谓的家庭和孩子,不知不觉中踏入刻板单调的生活,像时钟一样被逼迫着准时,每天按同样的轨道徘徊在同样的圈子里,连死亡的速度都无法自由选择。那一刻海德先生终于找到跟儿子唯一的共同点:他们都觉得自己浪费了出生到现在的所有时光。
海德先生曾经是小镇上的知名人物。在他很小的时候,海德先生(那时人们还叫他小海德)胆小孤僻,几乎从不主动与同龄的孩子说话,老师一度认定他患有交流障碍症。小海德的父母对此非常气愤,他们相信儿子没有任何毛病,他只是喜欢一个人呆着,任何人都有权利拒绝打扰,况且他在这些时候总是静静读书,连老师都不得不承认他的博学多识大大超过了这个年龄应有的水平。小海德读过很多书,有机械杂志、十四行诗、马丁·路德·金的著述等等,全部来自父亲的书架。父亲广泛的爱好为童年时的海德先生构建了属于他自己的游戏房,他常常沉浸其中,不理会窗户外金色的午后。然而这也成了问题,孤僻的孩子(无论在哪里)都容易遭到排挤和鄙视,小海德也一样。几乎没有同龄的孩子喜欢他,几乎每天都会受欺负。有时小海德想,相比之下,没人理他的日子要好过得多。小海德的优点正在这时体现出来,无论学校的生活多么乏味多么可悲,只要站到父亲的书架前,他总能轻而易举找到忘却烦恼的方法,仿佛排列在书架上的不是印刷品,而是一沓沓装订好的快乐。所以除了阅读,小海德最喜欢做的就是整理书架,像贵妇人梳理自己长及腰际的秀发一般满怀欣喜和骄傲。小海德的成长赶不上阅读速度,他常常需要一把椅子来摘取书架顶端的果实,虽然其中很多他暂时无法消化。
直到十三岁时,海德先生的人生出现了第一次转机。
那年的某月某日,他破天荒的受到邀请,参加副镇长儿子的生日聚会。受邀原因大概是半个月前小海德帮他做了一份有关草本植物的期末作业。小海德从未参加过真正的聚会,除了新年时外公外婆或者其他的亲戚会开几个小时的车过来,可那不过是家里多了几个人而已。就是在那次令小海德眼花缭乱的生日聚会上,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小丑的表演。那个白脸红鼻子的人可以掌控他手中的一切,他做任何一个表情孩子们都会发笑,小海德也跟着笑。在父亲忙着跟人打招呼的时候,小海德第一次拿起白色的瓶子和五颜六色的彩球。他郑重地看着这些道具,似乎它们是某种神秘的宝物,能为小海德开启命运之门。接着他的手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瓶子在他的小手上听话的站立、旋转、翻滚,彩球做起不可思议的动作,仿佛有了生命般。现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他自己。渐渐地大家都聚到小海德身边,议论着这个看似木讷的孩子,夸赞他惊人的平衡感和控制能力。小海德起初有些惊恐,他从未被这么多人围着,很快无与伦比的愉悦代替了惊恐,平时在背后被形容为古怪、无聊甚至小纳粹的海德,第一次听到父母之外的人的夸奖,而且是那么多人,恐怕只有被冷落的小丑除外。这颠覆性的转变来得太快太突然,他拿起各种花色的道具,接着旁人的注意力就像变魔术一样蹦到他面前,还是孩子的海德先生真不知该怎样享受砸在身上的赞誉。被人群挤在一旁的父亲表情呆滞,突然看到儿子这样抢眼的表现,他有些不知所措,忘记了该为他的天赋高兴还是该气愤他胡闹的行为。
不可否认的是,小海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更大的变化还在后面。第二天开始许多孩子缠着海德先生,许多成年人见到他会摸摸他的头,叫一声小天才什么的。海德先生自己竟逐渐开朗起来,他再也不会死缠父亲的书架,受到的欺负越来越少,而且他有了新的爱好——小丑把戏。父亲说:虽然不能帮他增加知识,但多运动对孩子有好处。母亲说:只要布洛克开心,少读些书没什么,何况他已经领先其他人那么多。
对了!布洛克!布洛克·海德。这是他的真名。这个名字像图书馆里的社会学论述一样被人淡忘,渐渐发黄,只有18年前结婚,10年前出席陪审团,5年前成立自己的小公司时才被人翻出来。其余的时间每个人都叫他“克劳恩”,弄得海德先生自己对本来的名字都觉得生疏,仿佛它只出于早已故去的父母之口。当他们叫“布洛克”时,嘴会形成一个小小的圆形,海德先生对这点记得更清楚,至于他们如何发音倒想不起来。
小海德长得很快,他手上的功夫越发纯熟,幼年时大量的阅读帮助他更熟练的掌握心理,他能做出的表情比任何人知道的都多。于是他越来越受欢迎,越来越多的聚会少不了他,而他总是乐于在聚会上表现一下自己的身手,他的肢体比专业小丑还灵活,他的表演比任何专业小丑都滑稽。渐渐的有人邀请海德先生出席与他无关的聚会,不但有吃有喝,每次还能拿到些报酬。在他表演的时候,女孩们注意他,哥们儿为他喝彩,他找不到任何停下的理由,哪怕专业的小丑摔帽子跳脚。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越来越多的人叫他克劳恩。在他19岁时有个商人从城市来到小镇,据说是要开发小镇的旅游资源,出钱在小镇上建了一座酒店,海德先生曾经在那里工作过许多年,现在他觉得曾经的老板就是个高级皮条客,他甚至打过自己妻子的注意。那时为了表达对这个皮条客(姑且如此称呼)的感谢,小镇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年轻而才华横溢的海德先生自然受到青睐,经办人指定他作为领头小丑,穿过镇上最宽的街道游行表演。
全部来自“皮条客”的打赏。自始至终,海德先生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身影。推开家时看到父亲坐在客厅里,背对着他,肩膀缩得很紧,头埋进胸前,一动不动听着收音机喋喋不休地渲染几个小时前的表演,他们用“盛况空前”来形容。母亲从卧室里飘出来,紧紧搂住海德先生的脖子,亲他的脸颊夸赞他的表演。父亲仍然一动不动,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声响,令海德先生的兴奋劲冷却了大半。
从此以后,几乎所有人都叫他“克劳恩”,学校花名册上的名字再没有人叫过。就连儿子背后跟人说起他,都会说“克劳恩”怎样怎样……
有一次海德先生受邀参加某个孩子的聚会,当然是以小丑身份。那天他依旧做些小把戏,起初孩子们开心地围着他,为他唬人的把戏欢呼雀跃,一度令海德先生也跟着高兴起来。孩子们拉扯着他,簇拥着他,不知不觉中靠近院子里的充气水池。就在海德先生背对水池逗孩子们的时候,几个较大的男孩从前后一起发力,海德先生向后倒下,载进充气水池里。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可四五个孩子已经跳进水池,按他的头抓他的手踩他的胸口。海德先生不想伤到孩子,但这些嬉笑的小魔鬼可不领情,全然不顾海德先生的挣扎,越来越起劲地进行他们的游戏。海德先生整个上半身淹没在水里,他拼命扑打着水花,周围的大人们有的无视,有的笑着看孩子们荒唐的游戏,还不停夸赞他们的活力。海德先生感到胸口被死死压住,令他无法呼吸,他想叫喊,水就从四面八方涌近嘴里;耳朵被水填满,却能听到孩子们刺耳的叫声笑声。他想动想挣扎,却被死死按住了手脚,像行刑前受死的人,牢固地钉在鬼门关的门板上。明明是小小的水池,他却感到身体和意识在不停下沉。终于海德先生奋力一挥,抓他右手的男孩被掀倒在水池外,他猛一转身,撞翻两个孩子,还有一个被他的手肘撞倒。他终于可以喘口气了,可还没等他吐干净呛进肺里的水,几个人便冲上来拉他的领子,踢他推搡他,到处都是孩子的哭闹声和大人的谩骂声,海德先生就这样被扔出大门,一边咳嗽一边扶着墙前行,浑身湿漉漉的挨到家里。当天晚上他重病一场,用去整整一个星期才退烧。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请他出席聚会,但人们依旧叫他“克劳恩”,那些草坪被莫名其妙践踏,早晨的报纸被涂鸦,玫瑰花被剪光和充气水池被扎漏的人更是如此。
海德先生从漫无边际的思绪中回过神来,鲁格手枪跟它的主人一样耸拉着脑袋。太危险了,海德先生提醒自己,再走神会给这些颤抖的人们可乘之机。一旦绵羊找到反击恶狼的途径,它们可不会手软,特别是一群被迫贴在生死分界线上的羊。他们甚至不敢接触海德先生的眼神,他的死鱼眼曾经带给周围的人多少讽刺调侃的乐趣,而现在,竟然没人敢多看几秒。
不知何处来的声音,呜呜咽咽钻进海德先生的耳朵,仿佛蜜蜂在耳道中振动翅膀,声音不大却足以令人不舒服。海德先生很快找到声音的源头,它来自一个穿着艳红色套装的女人,那女人正极力忍耐不哭出声,但还是被海德先生听到了。女人发现持枪的胖男人正看着自己,她为了吸引更多的目光(大部分来自上司猥琐的小眼睛)而穿着艳丽,可此时此刻被注意可不是件好事。她更加卖力试图止住哭泣,但事与愿违,人类的神经在这样关键的时刻非常不可靠,女人越是极力克制,崩溃就来得越快,只有那么短短的几秒钟,眼泪和哭声翻了一倍涌出她的眼口鼻,由偷偷啜泣变成号啕大哭,她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几个嘴巴,好让五官安分下来。此时此刻做工精致的套装帮不上任何忙,既不能挡子弹,又不能让她隐身。这个女人看起来有些面熟,特别是她愤怒的眼神(恐怕是对于自己无法止住抽泣而愤怒)像极了自己的妻子。但再向深处看,那双眼睛里找不到一丝妻子的影子。
少了些忧伤的温柔。海德先生想。正是因为妻子眼中常常流露出的忧伤的温柔,使海德先生在惨遭“军官的妻子”抛弃之后无药可救的爱上了她,确切的说是爱上她的眼神。每当那双大眼睛温柔的盯住远处一棵孤零零的树陷入沉思,海德先生就激动得快要窒息。结婚后妻子常常戴一副金丝眼镜,细细的金色花纹乖巧地藏进她耳边鬓发里,露出的部分反射下午惆怅的阳光,看起来是那么完美——毫无顾忌的完美。面前的这双眼睛是肤浅的,只有那么薄薄的一层,再看进去是跟泪水差不多深度的瞳孔,浅浅的咖啡色的瞳孔,虽然年青却显出潜藏的病态,在她掩面而泣时再也看不见。
这个女人也许已经崩溃了。就像妻子常说的那句话:我快要疯掉了!埋头理帐单时,整理衣橱时,看到儿子的成绩时,修剪指甲时……哦,对了,还有被海德先生撞到与邻居打情骂俏时,妻子会突然猛的扬起头,速度之快用力之大像要把脑袋甩掉一样,然后冒出那句话:我快要疯掉了!此刻不管海德先生说什么,吵架肯定无可避免,妻子会说他不关心她,不关心家,埋怨他给家里带来太多帐单太少钞票,埋怨他从不愿体谅妻子的辛苦,埋怨他太自私,甚至做爱时都只想着自己的快感,二楼小房间里的蓝眼睛就是他不用安全套的后果。后来海德先生选择什么都不说,结果更糟,随之而来的是长达一个月的家庭冷战,晚饭时海德先生一个人坐在桌边,早晨看不到妻子的汽车尾气,整栋房子仿佛变成了冰窖,里面的人都是冻肉。在这期间唯一不受影响的就是儿子,他照样听金属乐,照样跟不同嘴唇颜色不同耳洞数目的女孩在房间里亲吻,照样想走就走不想回就不回。对于海德先生,只有剪草可以正常进行。很多时候海德先生想看看妻子的眼睛,但每当他表现出这种渴望,那双眼睛不是定格在沙发垫子上,就是对他一扫而过,好像他脸上太油腻,妻子的眼神站不住脚。
阳光依然没心没肺的照耀着金色小镇慵懒的午后。海德先生低下头,发福的肚子成为视线中最显眼的障碍,这样的身材在拥抱时显得拥挤,无论在重量上还是体积上都足以挤开妻子目光。过去的他并不是这样。还在“皮条客”的酒店里做客房部主管的时候,海德先生身强力壮,完全看不出是个迈入中年的男人。对于海德先生的升迁曾经有过颇多争议,有人说他根本没什么能力,只不过是镇上少数拿到硕士学位的人之一;有人说他根本就是个小丑,实实在在的小丑,他的升迁是因为陪老板花天酒地的时候玩了几手杂耍,醉醺醺的老板就当众宣称:能让老板快乐的人就能让客人快乐,于是他得到一份升职通知。当然争议只存在于底层劳工之间,他们决不会心甘情愿说顶头上司的好话,更加不会忘记说他的坏话。海德先生不是傻瓜,即使有时被人当作傻瓜,他知道人们在他背后说什么,那又怎样呢?在他面前这些人只能唯唯诺诺,收起背后那套嘴脸乖乖听话,更何况没人找得到他不称职的证据。于是海德先生可以尽情享受手下人的毕恭毕敬,不管背后他们怎样说,在他面前这些人只能低头。
然而好景不长,两年以后海德先生将被降职的消息传遍了整个酒店。这次没有人猜测,没有人质疑,大家——包括海德先生——都清楚为什么。新来的领班妖艳非常,屁股扭出的曲线哪怕死人看了也会心跳加快,何况是“皮条客”。所有人都知道她用脸蛋和屁股爬上领班的位置,对她来说这只是开始。海德先生清楚再怎样努力都赢不了床上拿到的任命书,所以在得知自己的位置被盯上后,他很快提出辞职,总比被人赶出去好,特别是被一个女人用双腿赶走。意料之中的是,这次舆论同样没有站在海德先生身后,没人愿意对老板的枕边人说三道四,哪怕她只是老板的情妇。年轻美艳的女人比猫还要敏感,她们可是能感知一切的生物。
别以为海德先生会对这种事听之任之,辞职之前他拿到了些很有价值的照片。在拥有上百个房间的酒店里,而且是自己的地盘,老板可以避开任何人的视线,除了海德先生。他可是客房部经理啊!而且称得上优秀。莫名其妙的预定表和老板出没的时间差,在他面前不过是小孩子愚蠢的把戏。辞职后海德先生开了自己的小公司,为镇上和周边地区的体育设施提供维护工作,生意还算过得去。起初他并不想将这些透露出去,直到前天晚上陪一个客户去酒吧消遣,结果客户喝得酩酊大醉。在送他回酒店的路上,醉酒的男人说他跟海德先生曾经的老板一起喝酒时,那个“皮条客”告诉他,海德先生懂得各种让人发笑的把戏,是个天生的小丑,因为这样才让他做了经理。他的老板还透露,海德先生还在酒店工作的时候,他就跟海德夫人上过床。
“她一定很久没得到满足了……”这是“皮条客”的原话。
听到这里海德先生怒不可遏,险些开枪打暴客户的脑袋。第二天他按照辞职前查到的地址寄出一份邮件,收件人是“皮条客”远在城市里的老婆。
海德先生看看手表,现在应该送到女人手里了。他想象老管家拿着鼓鼓的信封,穿过昏暗的厅堂,皮鞋在黑白相间的大理石地板上敲出咯嗒咯嗒的响声,推开几扇虚掩的门将信交到穿着华丽的苍老女人手里。她拆开信封后的表情一定很精彩,从脸的扭曲程度和皱纹深处,你能看出她是愤怒还是嫉妒,看出她与包金脚的安乐椅和昂贵的壁炉有多少差别。自以为是的老管家还昂着头,期盼来自主人所在地的信件能带来什么好消息,也许这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见识火山爆发的机会,当然还要清理地震后的残局。那些整日乱拍别人隐私的记者们最应该捕捉这样的镜头。海德先生有点后悔没有亲自送照片过去。
终于有些沸腾的感觉。虽然看不完全,海德先生知道外面已经至少聚集了5辆警车,小镇上所有的警车应该都在这里了。所有警察的枪口都瞄准门口和窗户,而且已经有人在喊话,海德先生在失神中错过了一些,这使他有点失落,就像打开收音机,发现喜欢的广播节目视分钟前就已经开始了。还好他没有错过太多信息,很明显外面的人已经明确劫持者的身份,每次听到外面叫“克劳恩……克劳恩……”他握枪的手都会攥得更紧一些。等等!还有什么话?是他没听清楚还是这些穿制服的袋鼠们说错了?海德先生明明听到:“立刻……停止……劫持……镇长候选人”。
镇长选举活动的确已经进行了近两个多月,有个候选人要撬老镇长的位子。海德先生连忙逐个辨认“人质”,如果所谓的镇长候选人真的在他们当中,海德先生早就该注意到,他的竞选海报甚至贴到海德先生的洗手间窗户底下。
连续扫视了两遍,海德先生的视线定格在巴台后漏出的瑟瑟发抖的裤管上。他刚刚注意到那里还有个人,也许是趁他失神爬过去的。海德先生暗骂自己的愚蠢,做劫匪都如此业余。他真的开始紧张了,自己毫无目的甚至毫无准备的劫持,竟然演变成威胁到某位大人物生命的大事件。掏枪之后海德先生第一次考虑到已经不能回头,即使现在他说我没有恶意,即使有人肯为他跟陪审团叫板,事情的结果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虽然明知如此,海德先生还是要亲自确认,他站起身向巴台走去。
瑟缩在角落里的候选人听到沉重的脚步声靠近,心里早将害自己暴露身份的警察咒骂上百遍。突然他的领子被抓住,整个人被提了起来,接着他看到海德先生愤怒的眼神,吓得双腿都无法直立。
海德先生的确很愤怒。他无意中劫持了镇长候选人,此刻他已经毫不情愿地被扣上极端政治分子的帽子,他的行为也沾染了政治倾向,那个可恶的老镇长甚至亲自上阵,用喇叭劝说他的“拥护者”举手投降。更令他无法接受的是,这种演变让他开始紧张害怕。
很显然,老镇长的喊话激活了候选人体内的政治细胞,它们大量繁殖,铺天盖地涌向他的膝盖和喉咙。一分钟前还瘫软的候选人此刻开口,让海德先生放了其他人,只留他做人质。
“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有我在这里足够了。”
“你以为你是谁?列农吗?”海德先生狂吼着,一拳打在候选人故作镇定的老脸上,候选人在跌出去时拉住了海德先生的手臂……
外面的人听到一声枪响……
里面的人听到一声枪响,还看到飞溅的鲜血。
在尖叫声中,海德先生将捂着大腿哀号的候选人托到角落。他颓然跌坐在地板上,鲜血感染了他的视觉神经,即使他扭头不看受伤的候选人,满眼仍是鲜红的流体。墙壁溶化了,地板溶化了,眼前一个个惊恐的人全都溶化了,渗出腥臭的血水。海德先生的大脑嗡嗡作响,仿佛几百台汽车发动机同时运转,除了轰鸣他什么都听不到,除了血红他什么都看不到。
小丑游行、令人窒息的水池、教堂的婚礼、儿子的蓝眼睛、妻子在皮条客身下愉悦的扭动……一幕幕血红的画面闪电般穿过他的脑海。
海德先生挣扎着站起来,奋力推开门,用尽一切力气想要抬高双手,就在他拿枪的手举过胸口之前,他听到今生最后一声枪响,也许还有第二声和第三声,但没有必要。
海德先生最后看到的,是妻子跪在自己眼前,双手掩面,浑身都在颤抖。儿子站在她身边,看起来很高很高,紧紧咬住下唇,一句话也说不出。
音乐再次响起,彩带和瓶子一起飞舞,巨大的横幅挂满街道,小丑的装束华丽至极。在临死之前,他应该考虑下一次游行如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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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塞春堂 怎省得残时模样
未尝有念 何以留恋孤舟悄泊兰花渚 恐惊秋鹭
钟磬满江 烟里难忘心伤
莫相思
一筹江水 两岸垂杨
寒弦清涩无所向
旧日之日稀落 新梦之梦微凉 -
说实话,我已经懒了很久。新开张的blog只是转移了原来的文字,一些不想丢掉的东西。太清楚自己,如我般喜新厌旧,不久之后定然无心顾及老blog,从而渐渐丢掉它和它身上被我刻下的伤疤。从小就有个习惯,拿一样旧东西在手里,反复思考三次,如果觉得它再没有什么价值,就干脆扔掉,不管曾经多么喜欢它,不管它给我留下过何种回忆,这些都无法阻碍我在一分钟之内作出决定,然后立即执行,不带一点留恋。
并不是每次都能贯彻原则。扔掉一件东西很轻松,甩甩手扭过头就好。忘掉一样东西也不困难,哪怕曾经珍惜爱护,只要它从视线中消失超过72小时。但要忘记一个曾经无比珍视的人,恐怕除了失忆这一条路,别无其它,就连可怜兮兮的小小回忆都那么珍贵,值得反复琢磨。也许半小时的情感,甚至半小时对爱的记忆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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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为那半小时的记忆所折磨,我的黑眼圈越来越重。习惯了夜夜被梦惊醒,医生说这是精神压迫的表现。每晚都会梦到一个淡粉色的背影,从头到脚都是淡粉色——淡粉色的帽子、淡粉色洋装还有淡粉色的靴子,手里提一把带小太阳花的雨伞,走在一条狭长的石板路上,两边树木不停抖落头顶金黄的叶子,埋进路边湿漉漉的泥土里。我记得梦里阳光明媚,太阳花小伞收着,粉色的背影调皮地摇摆前行,粉色的靴子踏在湿漉漉的石板上,发出清脆的鸣响,偶尔踢起一小片水花。
我站在高处,对于路的方向,我比粉色的人看得更远,但我却不知她去向哪里。她似乎比我清楚得多,每一步都极尽悠闲而且毫不迟疑。我看着粉色的人在一片湿漉漉的金色里越走越远,我觉得应该去追上她,可双脚竟难挪寸步。我就这样看着,任粉色的人渐行渐远却什么都不做,那跳跃的背影一点点在心头篆刻,我却纹丝不动。湿漉漉的叶子滴下冰冷的泪水,打在后颈,接着传遍全身。于是盛夏的夜晚,我会被那寒冷惊醒,裹条毯子去找没喝光的白酒。有那么几次,我与粉色的人如此接近,近到几乎能听见她的呼吸。即便如此,我未曾凭借轻缓的呼吸和几乎触摸得到的淡淡幽香找到任何蛛丝马迹,半小时的记忆里依然没有她的信息。
今夜依然是不安静的夜晚。睁开眼的一瞬间,金色的背景里那抹淡粉色被黑暗悄无声息地吞没,我盯着方格子天花板,感觉一滴冰冷的汗水自额头滚落。我没有穿上衣,破旧的牛仔裤却套在腿上,才记起原来我是在整理房间时睡着了。我下意识的抹一把脸,竟然发现眼角还挂着泪水,额头凉得像雨打过一样。随手抓起床单披在身上,想不到盛夏的夜晚也会如此寒冷。绕过几只空荡荡的纸箱,我试图从冰箱(目前唯一运行的电器)中找出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结果一无所获,只好拿出半瓶矿泉水一饮而尽。冰冷的水从嗓子挤进去,划过食道直砸进胃里,像无数小冰锥瞬间刺入血管,细微的痛楚散布全身。我打个激灵,拖着随之而来的眩晕移到窗前。刚刚搬了家,卖掉父母留给我的房子,到这闹市区的高层住宅楼买下一间小小的屋子。别人都说我傻,原来住的地方很安静,空气也好,房子比现在大很多。也许我曾经喜欢那里,毕竟房子前面有球场,窗户后面有绿地,不高不矮的第三层,不多不少的几个房间,不冷不热的冬夏,的确是个居住的好地方。但就是这样不高不矮不多不少不冷不热不吵闹也不静谧的地方,住起来像个温暖的棺材,无论是否有益于健康,人已经躺在里面了。最让我觉得憋闷的是,房间的窗户很小,柔顺的月光吃力地挤进来,地板上那个小小的方块就是它的遗骸。不记得过去是否做过这样的傻事,我曾试着用窗帘埋葬月光,结果是更加可怕的黑暗。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卖掉了房子,来到市中心附近买下一间小得多高得多的屋子。闹市区里每一套房子都尽量挤得更小,抬得更高,我安家的这栋大厦就像混凝土蚂蚁窝。
可以说进入房间的第一秒我就知道这是我喜欢的地方:一扇从天花板垂到地面的窗户。整个窗户就是一块玻璃,没有一根多余的横梁阻挡我的视线。听说就是因为这扇过于广阔的窗户,房子始终买不出去,大部分人不喜欢太明亮的地方。
我实在很讨厌整理,搬进来后只做了三件事:扯掉窗帘、打开箱子、插上冰箱。现在看来,起码有两件事做得还算明智。我靠在窗边,身体随着心无力的滑下去,瘫软在地板上。搬家时翻出一本发黄的日记,一只金色的小锁头挂在本子边缘,恐怕即使未曾失忆,我也不可能找到钥匙。我用手握住锁头稍一用力,竟然将它连同本子的外皮一起扯掉。在为家私打包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坐下来翻看十几年前的笔迹。我猜自己很早熟,那时的我曾羡慕失忆的人,他们可以忘记所有伤心的过往,而那时的我,正被对一个女孩的暗恋所困扰。不禁觉得好笑,我竟然那么早就懂得暗恋,竟然还会羡慕失忆的人。现在我深受其害,脑子和心都空空如也,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对着镜子都不敢肯定这就是我原来的样子。常常被噩梦拉回漆黑的深夜,却对如何破解毫不知情。重新认识身边的一切,这过程新奇又如此折磨,快要分不清是快乐还痛苦。虽然是午夜,外面的温度依旧很高,眨眼的霓虹,穿流的车灯,还有半遮半掩的红灯绿火,黑暗被繁灯搅得热气腾腾,整个夜空都在翻滚。隔着一层玻璃,我几乎能触摸到外界的热度。而玻璃背后,我的小屋使我像个古板的哲学家,从脸上到心理都蒙着一层薄薄的白霜。
我倚着有些发烫的玻璃,被冰水浸得有些麻木的大脑总算稍微舒服一些。高高在上的我听不到外面的热闹,却可以触摸那时刻升华的温度,有窗户保护我,不用担心被烫伤。就在半年前,我还嫌城市里太吵闹,电话整天响个不停,不是催稿就是有陌生的熟人来骚扰,使我无法安心整理半小时的记忆。于是我赶出一个月的稿子,然后独自一人背起行囊,连续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跑到一个肯定没人认识我也不可能有人找到我的小村子,在村边几乎没花什么钱就租了套半废弃的民房,打算过一段静谧的乡村生活。第二天天没亮就去爬山,结果不但错过了日出,还带着腿上两道伤口,浑身被露水打得透彻,托着裹满双脚如铅块一样沉重的泥巴,快中午才总算活着回到家里。当天晚上我第一次尝试露天洗浴,井中打出几桶水,装在村民借给我的水缸里,我赤裸裸站在院子中央,干净的夜空像一片深沉的蓝色大湖,山里微凉的空气从毛孔流进我的身体,早晨的不快顷刻间一扫而光。我舀起一瓢井水,带着些许对大自然的虔诚浇在身上,又是一刹那,我开始咒骂刚才的愉悦。从此我都会将水烧滚,哪怕再放到冷了,才敢往身上试。就这样过了三天,我实在忍无可忍,满山遍野的鸟静蝉鸣轰隆隆涌进我的耳朵里,铺天盖地的浑然天成容不得回避硬生生钉在我眼前。第四天我赶最早的一班车,不在乎绕一下路,坐火车到邻近的城市里再搭飞机,只为快一点回到热浪滚滚尘满喧天的都市。这里有熟悉的马达声,操各种语言的人,纸醉金迷的夜晚,我恨不得立刻扎入这仅仅告别几天的喧闹,尽情享受它的怀抱。
此时此刻窗外的夜空看不到星星,地上布满泪水浸泡的如痴如醉和鲜血般流淌的旧爱新欢,漫溢的爱与恨淹没一点点如蝼蚁般的你我。努力回想梦中粉红色的背影,却无论如何难以将她放置于眼前的景物中。伴着最爱的喧闹,不知不觉陷入深深的睡眠。 -
近来公共汽车的座位都被绑上一本杂志供乘客消磨时间,我在上面做了一个测验,主题是:“看看你是不是神经病”。我的结果是:“你是一群神经病里比较善良的一个。”接着说我太过慈悲,容易受一种叫做“意识强迫”的东西的影响,从而被人利用。善良是没错,其他的我不太理解。神经病也没错,有人这样叫我,他们那样叫一定有他们的道理。而且给我看病的医生也说我不正常,只是医生的措辞不同,是“失忆”而不是“神经病”。我所知道的是我的记忆零零碎碎的,加起来只有半小时。这半个小时的记忆不知跨越了多少个年头,所以显得更加零碎,更加拥挤,要费很大力气才能理出大概的时间顺序。想从中找出有用的信息简直是大海捞针。从此周围的人时常提醒我:“你失忆了。”好象我真的会忘记我已经失忆这件事。由此而来的还有许多特殊照顾,比如居委会的大妈常常在我出门时跟着我,然后像领小孩子一样带我回家,好象我真的变成了白痴。卖菜的大哥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什么是菠菜,什么是油菜,怎样计算斤两,只是没有教我最想学的——侃价。一次楼下幼儿园的老师指着玩耍的孩子悄悄对我说:“浩泽,记得哪个是你的孩子吗?”我当然记得,我没有孩子。这点我非常肯定,因为证据充足。首先我找不到结婚证,说明我是单身,而且没有年轻女人找上门要抚养费。更重要的是我没有存款,天下哪有父母没有存款的?这两点就足够说明问题了,我懒得找更多证据。所以我回答:“管你叫妈的那个就是。”结果我得到一个白眼,那个白眼代表的却不是愤怒,明显带有一丝妩媚。后来公司收回了我的车——他们怕我忘记怎样开车,更怕我忘记自己忘记了——然后叫我回家休养。由于忘记了许多专业知识,我干脆辞职,现在只能靠写作过活。同时我拒绝了公司给予的所谓“人道主义帮助”,我对“人道”两个字很敏感。
关于失忆后的事情我只记得这些,时间久了即使一些失忆后的事情也变的模模糊糊。关于失忆之前的事,听别人说我爱上了一个女孩,而且是在跟另一个女人订婚的情况下。还能认出的几个朋友说她一点也不漂亮,甚至有人说她丑。他们还拿来照片作证。照片里是我和一个圆脸女孩,她的眼睛很大,水汪汪的惹人怜爱。除此之外真的没有哪部分称得上漂亮,而且看得出来是个胖胖的女生。我们的脸靠得很近,都是红彤彤的,一定喝了酒。她略歪着头,笑得很假却很娇媚,透着大家闺秀的嫣然味道。而我一喝点酒就会满脸通红,很不好看。我怎么也想不出照片是谁拍的,以及在什么场合拍的。但看到那个女孩我非常肯定我确实爱上了她,即使当初没有,现在我也会爱上她。朋友见成功唤醒我的记忆,起初很有成就感,后来他们见我犯了相思病,就企图劝我忘记她,不过这次他们失败了。我曾经费了许多心思寻找照片里的女孩,可没有任何线索。我搜索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不愿错过任何蛛丝马迹。因为我爱上她了,深深地爱上了她。最后朋友终于忍不住告诉我真相,原来她在另一个城市,那座城市坐落在遥远的南方。我本可以不相信,但我心里觉得这是事实。虽然这样的事实让我失落了好一阵子,最终我还是接受了。然而我的执着没有丝毫的减弱,我知道她在那里,我就一定要去那里。在我仅余半小时的记忆里,她是唯一一抹红色。
交了稿子总有一段时间无所事事,这段时间我跟朋友在舞厅里混。别人说这个舞厅曾经是我经常泡着的地方。我不记得自己曾经来过这么俗气的地方,也不记得我会跳舞。不过我还是像沿袭传统一样偶尔出现一下。舞厅里的歌声朦朦胧胧,那些劣质音响发出的声音被一层坚韧的薄膜包裹着,感觉像搅拌浓浓的蜜糖。这样虚弱的音乐使人昏昏欲睡,也有催情作用,所以舞池里的男女大都没心思跳舞,像烂醉一样倚在一块。
凭着半小时的记忆,我想起舞厅有个后门,出来是一条湿漉漉的小巷,狭窄而阴暗,总是弥漫着尿骚,还会踩到避孕套。现在我常走那条路离开,因为怕从正门出来遇到什么“熟人”。所谓的“熟人”是他们记得我,我不记得他们。如果他们非要说是我的朋友,那我只好承认对他们的狐皮狗脸有些印象,这样的话总能让他们满意的离开。失忆后我变得更加孤僻。“更加”两个字是别人加上去的,他们说我过去就很孤僻,现在变本加厉。因为孤僻,我懒得交际,约会总是推到不能再推,借口总是编到近似神话。如果说这是失忆造成的,那我失忆之前的日子简直无法想象,一定烂得像狗屎。
趁朋友喝得兴起,没人注意到我的时候,我再次通过那个后门逃走,舞厅里那种被薄膜包裹的感觉令我窒息。其他人觉得像在娘胎里一样舒适,但我只想大口喘气。我在黑漆漆的小巷里跌跌撞撞,走过一堆纸箱时看到一个女人斜靠在墙边,耷拉着脑袋抽烟。她身上没有一点女人的光彩,如果不是烟头的火光我也不会发现她。我很快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必须把脸靠得很近才能辨别她是否被抢劫或者强奸。她就坐在湿漉漉的水泥地上,没有哭,衣衫也很整齐,唯一显得落魄的是她深深的眼带。她拿掉咬在齿间的香烟,努力想看清我的样子。有那么一会她挺害怕,大概以为我要抢劫或者强奸她。然后她伸手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了在我面前晃晃。医生曾经用手电桶照我的眼睛,所以我不怕光,反而是她被这突然的光亮晃花了眼,要闭一会才能重新打量我。显然她认出了我,显然我的出现没有给她带来惊喜,不然她不会流泪。我尝试着在头脑中检索眼前这张脸,结果一片空白。要么她被抹去,要么根本不曾在那里出现。于是我问了一个典型的绅士风格的傻问题:“需要帮助吗?”听到这话她突然一个激灵,恍然大悟似的眨眨眼睛,接着紧紧搂住我的脖子,泪水浸湿了我的衬衫。接下来的事情很自然,我带她回家,看她狼吞虎咽将冰箱里的存货一扫而空,然后各自睡觉。早晨我去叫她起床,看到这个陌生女人很熟练地占据我的大床,像只猫一样缩在被子里。当时我有种冲动,不是扑上去,而是退出来,悄悄倚在门口看着她,一边喝掉为她准备的咖啡。她醒来后吻了我,穿好衣服匆匆离开了,从来我家到离开她始终一言不发。后来听邻居所说她曾是我的女友,一年前被我抛弃了。至于为什么和怎样抛弃没有人能提供线索,所以究竟是谁抛弃谁还是值得商榷的。我突然想起她可能就是跟我订婚的女人,因为我爱上另一个人而被伤害。如果那样我应该惟恐避之不及。不过我知道,即使事先知道她在那里,我也一样会走后巷,一样靠近她给她发现。后来我去又舞厅找她,却再没有找到她。现在我有两个女人要寻找,一个是爱的人,一个是身边的人。
或许是失忆的关系,最近一钟想法常常在脑中徘徊,我觉得我该在每个还算认识的人那里备案,起码留点什么让他们可以想起我,也让我能想起他们,就像一个备份的数据库,以防再次失忆连一个朋友都找不到,找到的却不敢确定是朋友还是居心不良的GAY。于是我写了一些诗发给朋友们,嘱咐他们小心收藏。我在诗中藏了些信息,比如其中一首是:
木柳垂青花伴月
亭街破晓起楼阁
紫轩帘后歌三阙
弱冠尤可论星河
描述的是我的住处。别人说不像,照着诗肯定找不到我家。可我想如果能找到这样的地方,我不会在乎是否真的是我家。也许再次失忆后我会变得愚笨,甚至解不开诗中的意思,所以这些备份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值得商榷。我又翻出过去写过的诗稿,一首一首一字一字地修改,掐着指头算韵律,心里暗骂过去的我多么没水平。
有失忆经历的人应该知道,在一个随机时间或者随机地点,过去那些忘记的事可能突然冒出来吓你一跳,最近我就经历了这种情况。那天我在街上闲逛,双手插进口袋里。中午时天开始阴下来,接着硕大的雪花铺天盖地,像洒盐巴一样飘落。我呆呆站在街边,当雪花落到脸上迅速融化的时候,那种刺痛的凉意如此熟悉。我赶忙环顾四周,突然想起曾经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走在这样的大雪中,在这条街道上。那个女孩是谁我不敢肯定,或者说我觉得该是舞厅外面遇到的那个,而我更希望是照片里的那个。那天我在街上走了十几个来回,就是为了弄清楚究竟牵过谁的手。直到雪停我才得出结论,既然我希望是照片中我得不到的女孩,那么就当是她好了。如果我真的因为爱上一个无法得到的女孩而抛弃了一个身边的女孩,那我真是傻得可以。不过移情别恋和自作多情似乎是诗人的通病,我也没有必要例外。只是我常常会感到自责,就像我确实做了那么一件大家都觉得可耻的事,我也为想起了这件事而感到可耻。大概因为我不是出色的诗人吧。我的爱情就这样存活在对两个女人的残缺不全的记忆中。很快我发现自己没有心思爱再别人了,这两个女人已经占据了我所有的情感,具体谁占得多一些我也不清楚。
一天我突然接到电话,一个女人自称是我中学时的朋友,说想见见我。晚上我如约来到离家不远的韩食店,在门口见到了她。为了证明我们认识,她特意带了高中的毕业照,照片上确实有我们两个,虽然离得很远,而且就是两个挺模糊的影像,但跟照片相比我们变化都不大,所以还认得出来。接着她说在杂志上看到我的文章才向同学打听,得知我失忆了就赶忙跑来看我。说实话我的半小时里没有她的身影,即使经她几番引导我还是没有灵感。她说一起读书时就喜欢我的文章。我告诉她不知道那时是否写过文章,因为一篇底稿都找不到。她帮我解决了这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她告诉我那时我每整理完一篇文章就会撕掉底稿。我觉得这个解释挺合理,而且我完全相信我们曾是朋友,因为撕底稿这种事比较变态的事,如果我不傻的话就不会轻易让人知道。最后她放弃引导我,手拄在桌上,托着下巴发呆。这个姿势提醒了我,半小时的记忆里曾经有这样一个身影一闪而过,我还来不及看清便象风一样隐没。此刻脑海里的印象与眼前的景象交叠,竟如此完美的重合。这种突如其来的狂喜只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钟,就象用吗啡止痛,我们无法预见短暂的快感过后是更大的痛楚还是吸食上瘾的后遗症。这样的迷茫往往带来更大的痛苦。她一定注意到了我略微扭曲的面孔,急忙问我哪里不舒服。我告诉她我很好,坦言她的出现给我带来的快乐和痛楚。她则表现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听我诉说。这时我才注意到眼前的女人非常漂亮,略微卷曲的长发乖巧的垂在肩头,两排皓齿在线条明晰的唇间若隐若现,鼻子很精巧,细嫩的肌肤和匀称的身体线条使她看起来象一件艺术品。后来这件艺术品陈列在我的床上,而我僵死在客厅的沙发上。半夜她摸索着来到沙发边,我当然还僵在那,这种情况下正常男人应该都睡不着。她一声不吭就钻进我怀里,玲珑的身体紧紧贴上我。现在我明白为什么她在我仅剩半小时的记忆中占了一席之地,如果按比例计算,那真的是很大一部分。
窄窄的沙发上,我拥着她,吻她,感受她剧烈的心跳和炽热的呼吸。同时记忆中的景象逐渐明晰,我看到空荡荡的教室,两个身影坐在窗前,象两条蛇一样交织在一起,午后的阳光温柔的轻抚两个人浓密的黑发。女孩抬起手搭在男孩的肩头,我突然看到,她纤细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戒指。画面突然转换,她的身体裹在白色被子里,头发象现在一样散开,裸露在外的白皙玉臂很幽雅的抬着,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单膝跪地,正把一枚戒指套在那只小手上。接着女孩深情地凝视手上的戒指,男人则转过头,似乎知道我在看着他,冲我轻轻一笑。我突然觉得全身发冷,从那笑容里我读不出任何东西,除了一张使人厌恶的脸。
我颤抖着停止了动作,她依然在我怀中摩挲。然而她很快察觉到我的异样,借着月光我看到她痴痴的望着我。我的冷汗弄湿了她身上的白色睡裙,但她的身体贴得更紧了,似乎比我还怕冷。我们陷入了可怕的沉没,甚至没有一丝肢体动作来打破它。良久,她微微颔首,头抵在我冰冷的胸口喃喃说道:“看来你失去的不只是记忆。”我本能地想把她推到地上,可我没有,反而顺从她的力量,把她抱得更紧。我们就这样蜷缩在一起,一直到天亮。
临走时她再次搂着我的脖子跟我接吻,还调皮地说失忆让我忘了怎样亲吻。“七年前你可不是这样吻我的。”说着她从口袋中掏出戒指,若无其事地戴上,转动一下调整钻石的位置。她说不想回去的时候无法想老公交代。我问她一定要在我面前这样做吗?她低头不语,转身逃也似的离开了。就这样,在我半小时之外的新生中经历了第二次吻别。这也使我记忆中的一个版块明朗起来,足够我回味一阵子,然而真正魂牵梦绕的部分依旧模糊。
她走后我打开电脑,思量许久,在屏幕上敲出一行字:只有懦弱的人才会失忆。 -
玉柳装下花如烟
锦鳞报暖春江边
万里红绸相敬酒
最是此时思君贪
但使新枝冠华彩
三分月照永清泉 -
华年十载同窗度
茂叶连根惟此枝
浅酒杯中留芳影
阑珊晓雨润香丝
今朝送月东南赴
柳黯烛红泪满巾
待到鸾飞重逢日
清凌如雪更相惜







